创作对联,要“规则”吗?(天涯论坛)
转载:天涯论坛访问数:1083回复数:83楼主作者:民间民俗者发表日期:2010-6-8 11:25:25
自古至今,创作对联就没有什么规则。也没有什么人能有权利来限制别人的写作自由。即使是梁章钜的《楹联丛话》,那也只是收集和整理前人的对联故事和作品,间或加点个人的评语而已,并没有定出任何规则和框框。而目下的《联律通则》也不过是一个群众组织的内部成员的“游戏规则”,只是对其楹联协会内部成员的创作具有约束力,而对局外人毫无约束力。因为,除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权利对所有人发号施令。何况,别人也未必会买你的账。
我国的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中国公民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人们创作对联,采用什么样的表现形式,是每一个作者自己选择的自由,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中国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和限制。只要作者言论的内容不危害国家和社会,不危害公众利益,至于作品的形式,连国家法律都管不着,何况个人或组织呢?更何况,像《联律通则》这样的规则是极具约束力的僵硬的死框框,对于一些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退过休的或者工作中能偷闲的中老年朋友们来说,可以依照此规则消磨点时光,提高提高点古文化的水平,未必不可。但,对于生活在快节奏的今天的广大的、忙于工作的工薪族、学业族来说,它只有消极的一面,绝对没有任何积极作用,他们不会为了写一副所谓的律联而去浪费宝贵的时间。因此,规则只会阻碍对联文化的普及与发展,不会起到任何积极作用。而对联事业是全民族的大众文化,要的正是普及和发展,对联的实用性更决定了它的民间的通俗文化的本质。创作对联,有定“规则”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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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秋叶孤城回复日期:2010-6-8 11:43:00 游戏规则 呵呵 让先生烦闷了 信马由缰才是男儿本色
2#作者:杨柳烟外轻回复日期:2010-6-8 11:49:00 规则,可以不要。
诗意,绝不可少。
如空洞无物,矫揉造作,劝你,还是少创作一些彼类。
3#作者:杨柳烟外轻回复日期:2010-6-8 11:52:00 如有内容,合之以节奏和韵律,当会增色不少。
可渐次达到高境界也。
4#作者:trigger_lau回复日期:2010-6-8 12:00:00 各取各法
5#作者:萧然十一郎回复日期:2010-6-8 12:04:00 作者:杨柳烟外轻 回复日期:2010-6-8 11:52:00 3#
如有内容,合之以节奏和韵律,当会增色不少。
可渐次达到高境界也。
柳兄之见,完全同意
6#作者:htlxgh回复日期:2010-6-8 12:25:00 朱光潜先生 诗论
7#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12:27:00 我不敢苟同,原因如下:
1、你想张扬随意可以选择散文,人家一群人唱京剧,你去穿插流行歌曲,甚至粗言秽语,看人家怎么说你。
2、张扬个性也有限度,你在电视机跟前看自己喜欢的频道,我喜欢在电视机跟前跳舞,你很高兴吗?
3、在怎么新潮洒脱创新,你能改父亲的称谓为儿子吗?你能不用汉字用阿拉伯字母甚至阿拉伯数字吗?
4、时间本来就是用来浪费的:我分辨不出研究联律会比生产汽车污染空气更浪费时间。
5、一个受人尊重毕生研究导弹的专家,在人道角度讲就是刽子手,跟磨杀猪刀的没什么两样,以你得认识,他这一辈子是辉煌啊还是浪费?
6、法律不管的不一定就正确!法律管的也不一定正确!
7、修养来自学习,学会了就能用。部分知识需要人类去适应,而不总是知识去适应人类,以人为本也许带来毁灭。流传几千年的文言文是靠勤奋学得的,是人类的瑰宝,扔掉好比败家子。
8、国人已经没有思考什么是幸福的能力,而是被加速物欲化的破船随波逐流的被拖入深渊,个人在此无可厚非、无力摆脱情有可原,而拒绝上进,拒绝规范、拒绝高雅又找出不合理的理由就不应该了。
8#作者:我是老钝刀回复日期:2010-6-8 12:27:00 如无以规矩,那还会算对联?如今年春节,我家对门有一"书匠"{县志办},为讨婆娘欢心,写一春联悬于门上,联曰;
买来洗衣机
秀英得安逸 {婆娘叫秀英}
连我出门都不敢抬头,怕脏了我眼。呜呼,这以叫对联?
9#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12:31:00 问题是掺和进来就不叫局外人了,局外人犯不着说这些,此君启不是自相矛盾。
10#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12:35:00 对联规则流行几千年了至今未变,优雅厚知者趋之若鹜,没看见阻碍什么了!!!!!!!
11#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12:42:00 言论自由更不敢乱加评论:
1、莫谈国事
2、删帖、追究、审核、淹没
3、当一个人有想评论母亲的欲望时,请问给他这个自由吗!
4、当别人随意评论你的时候,请给他自由吧!
5、危害对联规则这个公理就可以呗。
12#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12:45:00 随便删帖不好,对新来者应加以指导,具体指出那个词组、那处律句有问题,他们将很快进步,如果有错误就删,他们不知从何处进步,这是网管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对于粗言秽语看见就删亦责无旁贷。
13#作者:任城回复日期:2010-6-8 13:03:00
走路要规则吗?
至少你要按两条腿分别向前迈的规则。即使你只有一条腿,也要再找个拐杖代替另一条腿的作用。
不管你是跛、是快、是慢,还是忽快忽慢,反正你离不了节奏。
不按走的规则,你可以有几种选择:站、跳、滚、跑。反正不是走,就可不按走的规则了。
自身存在的规律就是自身的规则。
14#作者:实话实说不要分回复日期:2010-6-8 13:16:00 不知楼主想表达什么意思,矛和盾全拿在手里。照楼主的意思京剧、沪剧、越剧、黄梅戏等等全可以混唱,散文、小说、诗歌、对联等等都可以乱和,能成吗?音乐之所以能动人,是因为有旋律的。了解音律是最起码的要求,既然是交流就应该遵守吧,不要为那些乱出句的人再找理由开脱了。建议雅座开一个“初学园地”版。初学指的是初学者而不是初来者。大家看看版面上有多少不合要求的,没人指出来,我认为只是想给出句者留点面子而已。
15#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13:25:00 请高手今后不要留面子,给我们这些新手以指导:
你们不吝赐教
我们闻过则喜
你们有教无类
我们刻苦认真
你们孜孜不倦
我们悬梁刺股
拜托了
16#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13:27:00 “初学园地”好像没有必要,教学相长,乐在其中。
17#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13:28:00 只要在有错误的跟帖后面,柔和的加以指正,相信效果会出人意料。呵呵
18#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13:30:00 其实高手和新手之间只有“学习”这一步之遥,妄自尊大和妄自菲薄都不可取。
19#作者:latulipenoire回复日期:2010-6-8 13:30:00 李白都不守平仄
我还是那句话
意形双绝,方为上乘
重意轻形,只算中乘
轻意重形,沦为下乘
无意无形,下下乘尔
20#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13:34:00 我们的老祖宗聪明,孔子的中庸之道是人类最高准则,有时间大家一起探讨,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太死板又固步自封。关键在度。
21#作者:latulipenoire回复日期:2010-6-8 13:38:00 作者:我是老钝刀 回复日期:2010-6-8 12:27:00 8#
如无以规矩,那还会算对联?如今年春节,我家对门有一"书匠"{县志办},为讨婆娘欢心,写一春联悬于门上,联曰;
买来洗衣机
秀英得安逸 {婆娘叫秀英}
连我出门都不敢抬头,怕脏了我眼。呜呼,这以叫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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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不是还看到了,难道真的脏了你的眼
地藏菩萨都不惜入地狱而渡众生,难道你还尊贵过他了
男子汉大丈夫,莫非这点事都容不得
如果你觉得我说这话得罪了你,那我道声歉
心无天地宽,何来出尘意
22#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13:55:00 无心天地宽,出来何尘意
23#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13:56:00 天地宽无心 尘意何出来
24#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13:58:00 无地天心宽 来尘出何意
请问以上句子意思一样吗? 随意的结果是词不达意
25#作者:民间民俗者回复日期:2010-6-8 15:05:00 古代对联真的都是“仄”起“平”收吗?
那么,下面一些名人的对联该如何解释?
“六月六日;秋风秋雨。”(秋瑾故居)
“轩亭碧血足千秋;岳麓青磷恨一丘。”(秋瑾墓)
“先抓吃穿用;实现农轻重。”(周恩来)
“怀抱观古今;深心托毫素。”(乾隆)定规则说是继承,继承了什么?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陶行知)
“池中莲苞攥红拳,打谁?岸上麻叶伸绿掌,要啥?”(纪晓岚对乾隆)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孙中山)
“求通民情;愿闻己过。”(林则徐自勉联)
还有一些不对称的对联:
“刘甫公千古;中华民国万岁!”(刘师亮)
“袁世凯千古;中华民国万岁!”
26#作者:秋叶孤城回复日期:2010-6-8 15:13:00 言论自由 就是我可以不同意你所说的每一句话 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虽然有时候会付出一些代价 楼上的 殊不知中国也有诽谤这一条罪名么??
27#作者:latulipenoire回复日期:2010-6-8 15:20:00 不一样又怎样呢?
不一样你不还是写在这儿了?
难道因为不一样你就不能发了?
难道因为不一样我就要找人讨伐你了?
上面那位书匠,也没有词不达意,就因为写得不像对联,就要被你们看不起了
那你这样胡拼乱凑,又置自己于何地
你能做到意形双绝,是你的本事,但不代表做不到的人就要被你鄙视,更不代表做不到的联就没有好联
你去看看传下来的联有几个是完全符合的
如果不符合规则的都是次品,现在你还能看得到李白的诗?李白还会是诗仙?
如果不符合规则的都要出局,诗词对联里会允许一个词可以倒置?
如果不符合规矩的就不能留存,中国文学会从诗经发展到唐诗、宋词、元曲、百话小说?
你以为历史上就是我们看到的几个联哪,有多少是被淘汰掉了,这里面对的工整的多了去了,可是又怎么样呢?最终留下来的,必定是能打动人心的句子,人民不会问平仄、不会问格律,不会因为你平仄对就给你面子
古人还诸子百家呢,难道孔子会说只有儒家才是治国之道
28#作者:吴楚飞燕回复日期:2010-6-8 15:37:00 实在无语了
29#作者:特色民猪回复日期:2010-6-8 15:55:00 楼主所指的规则是打了双引号的,是特指那个联律通则的。大家应就联律通则发表看法,相信楼主不会无知到不用规则的地步。
此帖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30#作者:翰逸神飞2010回复日期:2010-6-8 15:55:00 各有千秋
31#作者:RunInCircle回复日期:2010-6-8 16:15:00 1、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 凡事不可没有规则
2、意思比形式重要 - 我认为这个本身也是规则,而且是主要规则,规则有主次之分
3、韵律是前人总结的规律,在不大损文义的基础上合辙押韵,是必须的 - 和作曲一样,不能完全抛弃规则,否则噪声也就该容忍了
4、我感觉雅座斑竹认为形式比意思更为重要,风雅比表达更重要, 有卖弄风雅之嫌
5、以上几点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谁来认定对联好或者不好,是否该删 -- 目前是几个斑竹的一言堂,而且疏于解释,不尊重他人劳动。这个论坛如果是私人论坛也倒罢了,但是既然是公共论坛,就不应该剥夺他人权利
32#作者:我是老钝刀回复日期:2010-6-8 20:03:00 作者:latulipenoire 回复日期:2010-6-8 15:20:00
上面那位书匠,也没有词不达意,就因为写得不像对联,就要被你们看不起了
那你这样胡拼乱凑,又置自己于何地
...........................................
如果他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农民我会尊敬他,问题就在于他是拿国家奉禄的文化人,我才看不起他,这是我的做人原则。请问,我胡拼乱凑在那个贴里,请指教,请您指导,请您斧正,我万分感谢!
老钝刀叩首
33#作者:latulipenoire回复日期:2010-6-8 20:06:00 我没说你胡拼乱凑,说这个:
无心天地宽,出来何尘意
天地宽无心 尘意何出来
无地天心宽 来尘出何意
34#作者:latulipenoire回复日期:2010-6-8 20:08:00 作者:RunInCircle 回复日期:2010-6-8 16:15:00 31#
1、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 凡事不可没有规则
2、意思比形式重要 - 我认为这个本身也是规则,而且是主要规则,规则有主次之分
3、韵律是前人总结的规律,在不大损文义的基础上合辙押韵,是必须的 - 和作曲一样,不能完全抛弃规则,否则噪声也就该容忍了
4、我感觉雅座斑竹认为形式比意思更为重要,风雅比表达更重要, 有卖弄风雅之嫌
5、以上几点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谁来认定对联好或者不好,是否该删 -- 目前是几个斑竹的一言堂,而且疏于解释,不尊重他人劳动。这个论坛如果是私人论坛也倒罢了,但是既然是公共论坛,就不应该剥夺他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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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常同意
35#作者:夜水犹自寒回复日期:2010-6-8 20:24:00 形重要,意更重要!如果可以兼具当然更好
此帖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36#作者:latulipenoire回复日期:2010-6-8 20:26:00 也没谁要求文化人一定要写好对联
林逋擅诗不擅词
此书匠也没有说过自己写的对联有多好,也许人家就是图一个乐子,就是舒心了,随便写两个字表达一下情绪。即不著书立说,也不广传众诵,就在自己家门口贴贴,需要多工整?
有诗意的时候就精雕细琢,没诗意的时候就胡诌乱侃,文豪尚打油,大师亦涂鸦,自娱自乐,哪有那么多顾忌?
37#作者:鰥叟回复日期:2010-6-8 20:28:00 我来劝个架:
比如说做人要循规导矩,比如说唱戏要字正腔圆,比如说学艺要尊师重教,等等,等等,不能一一细述,总之中华民族有着悠久且有良好的传统和文化渊源,这些不一定在现实社会中沒有存在或发展的必要,我说何意各自善解吧
38#作者:桃花仙99回复日期:2010-6-8 21:09:00 诚哉斯言:
什么样的目的,导致什么样的结果。
向学的,当尊出入法,先立而后破。
搞笑的,当为人民服务,专心做好工作。
39#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8 21:25:00 所以说了关键在度:
例如我给你们家出副春联,满含不吉字眼,你同意吗?
40#作者:cryzc回复日期:2010-6-8 21:56:00 同意桃花仙的目的说
我是新来的,对联不过数十日,搞不好已发了许多烂帖,被人笑话不懂规定!因为喜欢而发帖,因为发现自己无知而又发‘烂帖’以便内行指教,在同一个场所大家也算志同道合理应互相指教、切磋学习、共同进步。所以在学习中学会规则理解规则
此帖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41#作者:latulipenoire回复日期:2010-6-8 23:03:00 作者:cryzc 回复日期:2010-6-8 21:56:00 40#
同意桃花仙的目的说
我是新来的,对联不过数十日,搞不好已发了许多烂帖,被人笑话不懂规定!因为喜欢而发帖,因为发现自己无知而又发‘烂帖’以便内行指教,在同一个场所大家也算志同道合理应互相指教、切磋学习、共同进步。所以在学习中学会规则理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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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是要练的,当然天赋也需要,你看古龙的处女作不也是一塌糊涂。人家拿高尔基小时候的文章给他自己看,问他这个作者有没有前途,他回答说此人没有前途
42#作者:民间民俗者回复日期:2010-6-9 7:41:00 特别感谢你----特色民猪!
在下正是楼主所说的这个意思。
我不愿诋毁任何人。只是说出了自己的理解。
总觉得中国的所有历史文化,不管它自身是什么样式,总是随着历史的演进发展着。从来没有人给它们制定下什么规则,也不需要制定。因为历史是发展的,所有规矩都不会跟上历史的进程。包括“律诗”在内。人们是靠仿效进行创作的。比如写词:有人写出了一首好词,就会有很多人跟着模仿,久而久之,就产生了一个新的词牌。
43#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9 11:05:00 总之任何事都要有规矩,看似最不需要规矩的地方也有规矩。
戏水无规矩而沉底(除非你放弃深入)
吃饭无规矩则噎人(除非你放弃饮食)
走路无规矩而摔倒(除非你放弃前进)
看看无规矩则累眼
规矩渗透生活的每个细节,但怪异的规矩不值得称赞。
楼上所说仿效,仿效就是学成型的东西,规矩在先了,再者说仿效“一首好词”是前提规矩,怎么没有人仿效坏词?
44#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9 11:08:00 可能是词不达意,因为在楼主的引论中没看到有道理的东西。或者这不是你本来想表达的意思。
45#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9 11:12:00 本人还是不同意大家批评《联律通则》本身,所谓推陈出新,连陈都不知道何以出新?没有一楼就可以盖二楼吗?而对所有不按照《联律通则》行事的就认为不好,或者删帖,或者讥讽是不对的。而《联律通则》本身无错。
46#作者:秋叶孤城回复日期:2010-6-9 11:18:00 西出函谷方成道
如果有规矩的话 中国都信上帝好了 何谈佛法僧
如果要规矩 中国女人都三从四德好了
如果要规矩 文字狱岂不更好
各自有各自的规矩 怎么能说那个是上乘 那个是下乘
词不达意 不是你能说的
天涯论战怎么的? 鲁迅还是胡适 康有为还是孙中山 推翻是要推翻 保皇当是保皇
吃饭有规矩 吃粥要用勺子 吃饭用筷子 西餐用刀叉 这就是规矩??戏水有蛙泳蝶泳 仰泳 潜泳 谁规定动作了 只要不沉才是大道。走路还有太空步呢 我高兴怎么走怎么走 高兴爬也没什么不妥吧
47#作者:秋叶孤城回复日期:2010-6-9 11:21:00 各自有各自的道 孔子尊崇老子 但是没有按照老子的路去走
君之道若龙 在天 而吾之道在人事 各有所用 何苦因为一个规矩说来论去的 岂不是坏了兴致
48#作者:latulipenoire回复日期:2010-6-9 11:30:00 没人说要全盘放弃规则,只是说不能因为过于恪守格律,限制了对联的发展
先有事物,再有规则,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
法律也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变化的
汉语还从文言文便成白话文呢
你的明白
49#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9 11:58:00 “高兴爬也没什么不妥吧”
在大街上爬一个,父母或儿女看到会哈哈大笑!!!!!!!!
50#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9 12:01:00 对于人类社会:新的不一定好,老的不一定不好。以人类的智慧,新的不一定进步,老的不一定就落后。如何评判好坏需要历史经验和智慧。
51#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9 12:04:00 我只是引用楼主本人开篇和中间两段话对比,前后矛盾,开篇似乎讲的是抛开所有规矩,中间又换了种说法。
52#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9 12:07:00 :“中国公民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联律通则》应该享有著作权吗?呵呵 所以说你的批评目标错了,应该批评未按照《联律通则》的帖子就删的现象。
53#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9 12:08:00 说楼主词不达意是因为根据他后面的意思好像不是他前面的意思,我们糊涂了
54#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9 12:09:00 呵呵 打嘴仗比对联有意思,只要没有脏话、粗俗。
55#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9 12:19:00 古代对联真的都是“仄”起“平”收吗?
那么,下面一些名人的对联该如何解释?
“六月六日;秋风秋雨。”(秋瑾故居)不能因为出现在名人故居就叫做好!
“轩亭碧血足千秋;岳麓青磷恨一丘。”(秋瑾墓)(同上)
“先抓吃穿用;实现农轻重。”(周恩来)这个不是对联 叫两句话
“怀抱观古今;深心托毫素。”(乾隆)定规则说是继承,继承了什么?(伟人也有犯错误的时候)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陶行知)还行
“池中莲苞攥红拳,打谁?岸上麻叶伸绿掌,要啥?”(纪晓岚对乾隆)纪晓岚河北人 谁---尾音仄 啥---尾音平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孙中山)政治口号
“求通民情;愿闻己过。”(林则徐自勉联)不错
还有一些不对称的对联:
“刘甫公千古;中华民国万岁!”(刘师亮)好玩
“袁世凯千古;中华民国万岁!”
56#作者:杨柳烟外轻回复日期:2010-6-9 12:55:00 你别说了。
有内容是其一。
有诗意可登堂。
有节律可上佳。
57#作者:latulipenoire回复日期:2010-6-9 13:23:00 本末倒置
58#作者:特色民猪回复日期:2010-6-9 15:27:00 雅俗共赏
59#作者:秋叶孤城回复日期:2010-6-9 15:37:00 哈哈 本人没别的爱好 就喜欢打嘴架 有道是 流氓有文化 教授都不怕 哈哈
60#作者:四品知府回复日期:2010-6-9 18:36:00 说你对 你就对 不对也对
说不对 就不对 对也不对
61#作者:翰逸神飞2010回复日期:2010-6-9 18:57:00 意形双绝,方为上乘
重意轻形,只算中乘
轻意重形,沦为下乘
无意无形,下下乘尔
赞同!!!
62#作者:latulipenoire回复日期:2010-6-9 21:08:00 作者:四品知府 回复日期:2010-6-9 18:36:00 60#
说你对 你就对 不对也对
说不对 就不对 对也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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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批:不得反对
63#作者:笑谈轻狂回复日期:2010-6-9 22:02:00 没有规则那是乱,规则太多那是死。人所以没有在这两方面陷进去是因为人会圆容变通。你们所讨论的本来就不会有结果,讨论得越多只是越陷越深罢了。……人啊!懂的规矩越少那叫天真和无知吧!懂的规矩越多那量人度己的尺度就会越刻薄,用它量人的话,有时表现就有些清高了。……最后一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此帖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64#作者:民间民俗者回复日期:2010-6-10 9:54:00 对联是不是被《联律通则》忽悠了?
《联律通则》只是“中楹会”这个群众组织内部成员的“游戏规则”,不能拿来号令天下,更不应该忽悠对联。
对联自从明朝朱元璋时代开始,便铁定属于华夏全民族的大众文化了。而目下的《联律通则》却要把对联忽悠成律诗中“对仗”式的高层文人的宫廷文化,真是岂有此理!
纵观《联律通则》,荒唐之辞充斥其间。
第一章引言部分,其谬有三:
一,有意混淆对联概念。
遍览各种对联文本,其追溯对联历史时,皆言:“对联有一千多年的历史”。而《联律通则》引言第一条说成:“楹联作为有一千多年的历史的独立文体……”。它竟然将楹联与对联之间划上了等号。要知道“楹联”之说,初始于嘉庆六年(1801年)的《集宋楹联》,至今不过200年。若从梁章钜的《楹联丛话》算起,仅有170年。况且,楹联和春联、婚联、寿联一样,是对联的一个分类,子、母概念绝不能混淆。《联律通则》不能这样忽悠对联!
二,肆意改变对联性质。
《联律通则》既然在第一条中把楹联和对联画上了等号,就不应该在第二条中出尔反尔,说“楹联是传统的格律文学,具有格律性,典型性。”这一说法与对联的性质完全相反。因为2006年5月20日,国家公布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联习俗被列入第十部分的“民俗类”,排序为510号。无疑把对联文化定性为普通民众的大众化的“民俗文化”,不是“格律文学”。《联律通则》如此大胆的改变对联性质,其胆量从何而来?
三,要的只是形式。
纵观整个引言部分,所强调的都是词语的对仗、声律的协调这些形式方面的要求,很少提及内容方面的东西。完全不顾历史上数以千万计的对联所显现出的内容真实质朴、形式简明无华的事实,恣意瞄准律诗中“对仗”的模式,意欲将对联打造成极品中的极品,使其成为高层文人的专利。
综上所述,《联律通则》若为该协会内部的游戏规则,拿来“律己”,别人无可厚非;若欲以“正人”,实在贻笑大方。天下人是否尊其号令,这里仅举一例,请验证。“央10频道”的“人与社会”栏目,可谓覆盖面广大,其2010年2月25日曾拟写过一副对联:“天上掉下林妹妹;地上长出朱兰庆。”横批:绝代双骄。
65#作者:32577412回复日期:2010-6-10 11:27:00 看到大家讨论这个,我就想起了梨花体。
不过都是图个消遣。大家见仁见智。风雅的玩些雅趣,煽俗的搞点小怪。不值当吵得脸红脖子粗。
66#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10 12:16:00 不敢苟同:我没细察出处和记载,但思考如下:
本人陋见:
1、楹联与对联应为一体;春联和对联也是一体
举例:过年家里贴副春联,也可以叫贴对联,而楹联是比较新、比 较文化的叫法。正如孔子也叫孔夫子一样。没人硬性定义对联是其他联的总概念,也就没有争论的必要。
2、民俗的东西不一定俗,谁说我们的人民不懂高雅,所以叫“民俗”其实是高雅的文化传统。民俗就不可以是格律文学吗?
3、《联律通则》里面好像没有强调人人必须遵守啊!
4、你拿央视10套作例子,是高估了他们智商,低估了人民智商 呵呵
5、民俗对联需要高雅化,而不能庸俗化。虽不是文人专利,确是百姓民间高雅娱乐的阵地。也许有一天真会有人把这样的对联贴在自己家大门口《满屋老猪哼哼叫,一院雏鸡团团飞》 但我不希望有这一天。呵呵 见笑
67#作者:任城回复日期:2010-6-10 12:58:00
比走路复杂的,是跳舞。它除了肢体语言外,就是舞步的变化了。
用来比喻对联规则,就是:平仄不是绝对的,能在大规则下玩出花样来才是高手,才叫词不害意。
小规则服从大规则,才有万紫千红。
但不能以此否定平仄规则的存在。所以乱跳一气不是跳舞。
68#作者:民间民俗者回复日期:2010-6-11 10:09:00 “3、《联律通则》里面好像没有强调人人必须遵守啊!”
不单是“强调”,还有更甚的呢!
他们不但要“规范”现代的所有人,还要“规范”已故的历史古人。
他们在2009年5月23日他们的“六代会”工作报告上明确写道:从今年(2010)起,“以《通则》为依据,对一些重点旅游景点景区的楹联进行对照检查,并与有关部门协商,把有毛病的楹联纠正过来,以净化楹联环境。联律普及是一件大事,中国楹联协会着重抓两三个地方的试点,面上的普及主要靠各地去精心组织。总的要求是,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对联》杂志2009年上半月第7期第10页)
如果真的按照他们的计划实施的话,那么,北京故宫的一些对联就难免被改写了。
例如:
养心殿乾隆题联:
怀抱观古今;
深心托毫素。
体元殿咸丰题联:
自强不息以希元;
逊志好学以希圣。
长春宫联:
景清神谧天长泰;
水趣山情静可论。
乾隆花园联:
甄性神明镜;
陶情翰墨筵。
春鸟有言率先乐;
上林无树部森沉。
云绘楼联:
众皱峰如能变化;
太空云与作浮沉。
再如:
南京吴敬梓故居联:
细柳夹岸生;
桃花渡口红。
台湾桃园观音寺刘铭传题联:
一品名山;
万年福地。
台湾蒋介石纪念馆蒋介石联:
以国家兴亡为己任,
置个人死生于度外。
可见,他们既敢小觑《著作权法》,也敢对抗《文物保护法》。 够牛吧!
以此告知,敬请斟酌。
69#作者:6338518回复日期:2010-6-11 11:18:00
吵吵更健康!
70#作者:6338518回复日期:2010-6-11 11:28:00 创作对联,要“规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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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则就该守规则,规则不合理,那就改一改.如果突破规则能收到出人意料的好效果,不妨大胆突破一下!
楼主此题,争论已久,再争无益!
71#作者:四品知府回复日期:2010-6-11 14:25:00 创作对联,要“规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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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世界杯(足球)规则的魅力吧!球员就是按规则去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勇争夺冠之欣慰。球迷也是按规则去评品优劣,喜叹得失,尽享成败之欢哀(哀亦是真情的流露)。试想;若无规则,哪里激情和创新?故要规则的绝对的,修改规则是相对的。不知LZ以为当否?
72#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11 14:32:00 如果他们真的要这么干,等待他们的无疑是丢脸。不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可以学习借鉴,何必苛求古人。
73#作者:混世一小妖回复日期:2010-6-11 14:33:00 创新也是在追求一种规则,否则创新就如昙花一现。
74#作者:四品知府回复日期:2010-6-11 14:46:00 作者:混世一小妖 回复日期:2010-6-11 14:33:00 73#
创新也是在追求一种规则,否则创新就如昙花一现。
………………………………………………………………
赞同!
75#作者:wililing回复日期:2010-6-11 14:53:00 你会打没规则的扑克么?
或者用锄大地的规则玩梭哈?
76#作者:木易青天回复日期:2010-6-11 16:10:00 楼主的意思好象《联律规则》要人民代表提案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通过才能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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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作者:民间民俗者回复日期:2010-6-11 16:57:00 《著作权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78#作者:民间民俗者回复日期:2010-6-11 16:59:00 《联律通则》也不过是一个群众组织的内部成员的“游戏规则”,只是对其楹联协会内部成员的创作具有约束力,而对局外人毫无约束力。
79#作者:联海有神回复日期:2010-10-13 9:45:00 韵律是一副优秀对联的艺术素质之一。一般的,好联必有和谐的音韵。少量失律但意境较好的对联,只能算特例。
对联是用来交流的东东。违律之作登不得大雅之堂。LZ坚持要躲进小楼成一统,别人也没办法。
至于楹联与对联的关系,楹联是对联的雅称。
至于19楼的李白不守平仄之说,纯属无知。李白诗是古诗,格律诗是近体诗,李杜之时格律尚未成型。
80#作者:999一叶知秋回复日期:2010-10-13 10:25:00 说得很对,这是每个人的自由!就像一个小孩成长的未来理想一样。没有逼你努力成为下一个刘翔、姚明、李嘉诚等,哪怕这小孩以厕所门口收钱的大爷为榜样,这也是他的自由,谁管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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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作者:民间民俗者回复日期:2010-11-18 13:42:00
《联律通则》----史上最牛“八股文”
据说,“八股文”是明清两代官府科举考试的文体,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作者必须依此步骤写作,不允许自由发挥。“八股文”因其形式死板,导致内容空洞。至清朝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被废除,从此,“八股文”便销声匿迹了。
然而,时至改革开放、与时俱进的今日,有个颇有名气的群众组织,竟然完全仿效“八股文”的模式,出台了一个《联律通则》,让“八股文”死灰复燃了。
比照明、清“老八股”,《联律通则》堪称更牛,更死板。
其一,“老八股”只是在写作程序上划定出框框,作者的用词、用字较自由。而《联律通则》从总体形式,到用词、用字、以及字音的选用都有专门的规定。写作时,只能对号入座,不得越雷池一步。五四运动已经剔除了时弊,适逢改革的时代,有几个人还死守腐朽的教条。
其二,《联律通则》三章20个条目中,有18个条目是针对写作形式的规定,仅有2个条目简略地提及一下内容要求。十足的教条主义。
其三,《联律通则》虽然只是该组织内部的游戏规则,却在其“六代会”上明确表示,要在全国普及,须人人遵守。还要推广到海外去。简直是痴人说梦。
其四,《联律通则》无视已推行了半个世纪的《汉语拼音方案》和《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这些法定的国家语言体系的存在,仍要求人们遵循被淘汰已久的“旧四声”之“平、上、去、入”的语音法则进行写作,要实行旧声、新声“双轨制”,实行语言市场的“一国两制”。那是不可能的。
其五,《联律通则》仍然要使用《新华字典》里未做标记、查找不出的“入声字”,且要推广普及。也是不可能的。
其六,《联律通则》明确表述,对联是完全独立的文学样式,为传统的“格律文学”。但其所定的创作规则,则完全套用了唐代律诗中对仗句的结构特点:讲究用词的词性对应、用字用音的“平仄交替”及避忌“合掌、上联尾三仄、下联尾三平”之类,并无新鲜、独特之处。这就像傍大款、傍名人一样。不是自身的名分。
殊不知,对联文化,早在2006年5月20日国家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就被定性为“民俗文化”了,即“大众的民间文化”,并不属于“格律文学”。
82#作者:民间民俗者回复日期:2010-11-19 9:16:00 “联律通则”的作用是什么?
梁章钜写了《楹联从话》之后,当时的文人根本没当回事,仍把对联看作是“小品”。清末的“撰联高手梁启超曾说,对联是‘小玩意儿’,‘在骈俪文中原不过是附庸之附庸’”。(对联杂志上半月2008年6期,第五页,中框中间部分。)
现在有些人大张旗鼓的吹嘘,给对联拟定了“雅称”,又设定了创作“规则”,不知道意欲何为?
是为了拯救对联?还是为自己扬名立万、树一个‘里程碑’呢?
试想,在没有任何“丛话”和“规则”出现的千余年里,对联文化一直都在健康的发展着,且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尤其是到了明代,对联文化的发展与普及真是如火如荼,上至皇帝大臣,中有文人雅士,下至目不识丁的农夫野老、村妇顽童都能够“出口成联”。然而,自从有了“丛话”的出现,又有了“规则”,且全国人们又都扫除了文盲,具有了创作的能力之后,对联文化却出现了不景气的现状。
所有热爱对联的人们啊!难道不应该引起深思么?!
83#作者:zhouhu007回复日期:2010-11-19 9:28:00 指首生涯皆举眼
笔墨周天不信风【句评“创作对联,要“规则”吗?”】
[ 本帖最后由 墨如金收集 于 2010-11-23 16: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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