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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文化内涵:诚实守信是为商做人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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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4 10: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佚名


诚实守信:为商做人之本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儒家文化。“诚”这一哲学范畴是儒家经典《中庸》提出来的:“诚者,天之道也”,“不诚无物”。“诚”的意思就是真心实意、真实不欺。战国末年,孟子和荀子都讲“诚”,孟子说:“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荀子说:“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荀子·不苟》)。诚的理论至宋代周敦颐而有大的总结,周敦颐说:“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五常百行,非诚非也。”(《通书》)。这就是说,诚是仁义礼智信五常及一切德行的基础,不诚则一切德行皆属虚而无其实。
     
    “信”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它的含义主要是指诚实可靠,守信用。作为人所应有的优秀品质和做人的伦理规范原则,“信”在儒学精神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从孟子开始信成为人伦之一,即:“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汉代董仲舒称“仁义礼智信”为“五常”,宋代朱熹认为:“信便是真个有仁义礼智,不是假”(《朱子语类》)。信是以诚为基础的,是对道德原则信念的坚持以及执行时的不做假。
     
    晋商受儒家思想影响极深,他是将做人的道理应用于买卖生意上,特别是将“诚实守信”的观念融入商业活动中,以诚实为本,坚持质量第一,维护自己的信誉,不弄虚作假。是先做人,后经商。以信用为上,取信于人,宁愿赔钱也不做玷污招牌的买卖。祁县乔氏在包头的复盛油房运大批胡麻油往山西销售,经手职工为图私利,在油中掺假,被掌柜察觉,立即另行换装,虽然经济受损,但是从此信誉昭著,近悦远来。
     
    晋商在进行商业活动时,诚实(守信)的表现还有重信守约、有诺必践。经商过程中,商号之间资金经常相互“拆借”,叫做“相与”,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借贷款项。他们对待“相与”极其慎重,经过了解,认为对方重信守约,才与之银钱来往。既经来往,就是对方中途发生变故,明知无利可图,也不中途绝交。万一对方倒闭,成了呆账,也就听之任之,当作教训,其指导思想是:利是商家之血,信为商家之命。
     
    晋商以诚实守信为商业精神,以雄厚资本为物质基础,创造出令世人瞩目的商业辉煌。票号是山西商业中极为独特也最具代表性的行业,一纸汇票千里传,万两银子立刻取。在当时复杂多变的环境下,没有一种内在的商业精神的支撑,很难达到这样的水平和高度。可以说晋商是以诚实守信为根本的思想原则,并将其贯穿整个商业活动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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