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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与《黄帝四經》對比研究札記(二)(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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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 17: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兼論《三德》的竹簡編聯
作者:曹峰


在《〈三德〉與〈黄帝四經〉對比研究札記(一)》(以下簡稱《札記(一)》)[1]中,筆者對比了兩者在用詞、用韻方面的相似,本文再從文章結構的角度討論兩者之間的相似。要分析文章結構,就不能不渉及到竹簡的編聯。筆者認為,李零先生對簡文已經作了非常出色的整理,而陳劍先生的幾處改動[2],如: 14→19、17→15、21→18也是很有説服力的。至於22→6、12→20雖有可能,但還需要更多的証明。筆者在《札記(一)》中,認為陳劍先生所作1→4的編聯是値得考慮的意見,但從《三德》整體思想内容來看,現在覺得還是維持原有編聯較好。結合陳劍先生的幾處改動,筆者將《三德》分爲以下兩個大的部分。第一部分中又包括兩組或三組,即1→2→3→4→5→6→7→8爲一組,如果在這一組的5和6之間放入22,即變成1→2→3→4→5,22→6→7→8兩組,因為5和22能否相聯還很難説。另一組是17→15→16→香港簡→9(開頭部分),香港簡有可能在16的後面。而簡9開頭部分可以與香港簡相接,因為都有“乃無凶災”之類似表述。下面暫且按三組排列這些竹簡。爲方便閲讀,無論《三德》還是《黄帝四經》,對其中凡能確定的通假字、異體字,不再標注原文,一律使用寛體。

第一部分第一組

天供時■,地供材■,民供力■,明王無思■,是謂三德。卉木須時而後奮■,天惡如忻■。平旦毋哭,晦[3]毋歌■,弦、望齋宿,是謂順天之常■。【1】敬者得之■,怠者失之■。是謂天常■。天神之□,□□□□,皇天將興之■。毋爲偽詐,上帝將憎之■。忌而不忌,天乃降災■。已而不已,【2】天乃降異■。其身不沒,至於孫子。陽而幽■,是謂大慼■。幽而陽,是謂不祥■。齊齊節節,外内有辨,男女有節,是謂天禮■。敬之敬之,天命孔明■。【3】如反之,必遇凶殃■。毋詬政卿於神次[4]■,毋享逸安[5]■。求利■,殘其親■,是謂罪■。君無主臣,是謂危■。邦家其壞■。憂懼之閒■,疏達之次[6]■,毋謂之【4】不敢■,毋謂之不然。故常不利■,邦失幹常。小邦則剗,大邦過傷■。變常易禮,土地乃坼,民乃夭[7]死■。善哉善哉三善哉,唯福之基■,過而改【5】

第一部分第二組

……之未可以遂■,君子不慎其德。四荒之内,是帝之關[8]■。臨民以仁■,民莫弗【22】親[9]■。興興民事■,行往視來■。民之所喜■,上帝是祐■。凡度[10]官於人,是謂邦固■。度人於官,是謂邦吕(或“膂”)[11]■。建五官弗措,是謂反逆■。土地乃坼■,民人乃【6】喪■。喜樂無期度[12],是謂大荒■,皇天弗諒,必復之以憂喪■。凡食飲無量計■,是謂滔皇,上帝弗諒■,必復之以康■。上帝弗諒■,以祀不享■。【7】邦四益,是謂方芋,雖盈必虚■。宫室過度■,皇天之所惡■,雖成弗居[13]■。衣服過制,失於美,是謂違章■,上帝弗諒■。鬼神禋祀■,上帝乃(怡?),邦家【8】

第一部分第三組

茖(路?露?)[14]■。敬天之,興地之弡[15]■。恒道必。天哉人哉,凴何親哉■,沒其身哉■。知天足以順時■,知地足以固材■,知人足以會親■。不修其成■,而【17】聽其營,百事不遂,慮[16]事不成■。仰天事君,嚴恪必信■。俯視□□。務農敬戒■。毋不能而爲之■,毋能而易之■。驟奪民時■,天饑必來■。【15】奪民時以土攻,是謂稽■,不絕憂恤■,必喪其佖(粃)■。奪民時以水事,是謂■,喪怠(以)係(繼)樂■,四方來囂■。奪民時以兵事■,是[17]【16】〔謂厲。禍因胥歳,不擧銍艾。〕[18]……〔不〕懈於時。上帝喜之,乃無凶災。……(香港簡)……保,乃無凶災■。【9】  

筆者認為,第一部分的話題以“天、地、人”爲主要線索,着眼於較爲具體的政治場面。第一組雖有一些與巫術禁忌相關的内容,但話題大部分集中於“内外”、“男女”、“君臣”這些可以視爲“幹常”“常、禮”的倫理綱常和國家興亡之間的關係。第二組與“君”之“德”相關,這些“德”包括了君子在處理君民關係,官職制度、自身欲望、疆土擴張、衣服宮室、鬼神祭祀等重大問題時的態度,認為這些問題同樣與國家興亡有着密切關係。第三組則側重於“時”。突出以農爲本的思想。整體上是人事以天道爲本,順天道以推人事的黄老思路。

就文章結構而言,這里有着非常醒目的規律可尋,那就是大量地採用“是謂”這種判斷式的表述方式。在此僅擧第一組的一些例子。

陽而幽→是謂大慼。

幽而陽→是謂不祥。

齊齊節節,外内有辨,男女有節→是謂天禮→敬之敬之,天命孔明。如反之,必遇凶殃。

毋詬政卿於神次,毋享逸安。求利,殘其親→是謂罪。

君無主臣→是謂危→邦家其壞。

顯然,作者用一種格式化的方式描述、歸納現實政治中各種好的或壞的政治現象,然后通過“是謂”加以判斷和命名。在命名之後,有時作者還會作進一歩的申述,那就是這種政治現象所將帯來的好的或壞的政治結果,這種結果是必然的、由“天”或“上帝”決定的,在用詞上帯有咒語的特徴。[19]例如,對於“齊齊節節,外内有辨,男女有節”之現象,作者命名其爲“天禮”,如果“反之”,其結局一定是“必遇凶殃”。在作者看來,“詬政卿於神次”,“享逸安”,“求利,殘其親”等現象都可以命名爲“罪”。“君無主臣”可以命名爲“危”,至於 “邦家其壞”,我們不妨看作是“罪”和“危”的共同結果。

第二組和第三組也是如此,同樣貫穿着“現象”→“命名”→“自然的、必然的結果”的思路及文章套路。簡單地説,這是一套展現爲“人爲”→“自然災異”因果關系的思路。

値得注意的是,《黄帝四經》尤其是《經法》部分,其思路和文章套路幾乎如出一轍。在此稍擧数例。在《札記(一)》中,筆者引用了《經法·六分》“六逆”中的第一例。在此仍然利用這個例子加以説明。

嫡子父(現象)→命曰上曊(命名)→羣臣離志(結果)

大臣主(現象)→命曰壅塞(命名)→在強國削,在中國破,在小國亡。(結果)

當然,我們也可以將“在強國削,在中國破,在小國亡”視爲“上曊”和“壅塞”這兩種“名”所必將招致的共同結果。下面再擧一個四度篇的例子。

君臣易位(現象)→謂之逆(命名)→逆則失本→失本則〔損〕(結果)

賢不肖並立(現象)→謂之亂(命名)→亂則失職→失職則侵(結果)

動靜不時(現象)→謂之逆(命名)→逆則失天→失天則饑(結果)

生殺不當(現象)→謂之暴(命名)→〔暴〕則失人→失人則疾(結果)

這是非常清晰而富有邏輯性的表達方式。即先描述政治現象(正常的或非正常的形態),然後用“謂之”給出判斷(正名或是倚名),最後對必然的結果亦即未來的實態作出預見。這樣的例子在《經法》中擧不勝擧。筆者曾在《〈黄帝四經〉所見“名”的研究》[20]一文中指出,《經法》中存在着大量的用於判斷的用詞。國次篇是“是謂”、“此謂”,六分篇是“命曰”、“此之謂”,四度篇是“謂之”、“命曰”,論篇、亡論篇、論約篇是“謂之”、“此謂”、“命曰”,名理篇是“是謂”等等。用詞雖然不同,但前後文構造完全相同,即都採納“現象”→“命名”→“自然的、必然的結果”的形式。

筆者還發現,《經法》的作者往往將政治場合最重要的問題,用數字方式作細致分類,再配以上述文章套路,用最簡潔的語句表達出來。如國次篇的“五逆”,六分篇的“六逆”、“六順”,四度篇的“四度”,亡論篇的“六危”、“三不辜”、“三壅”、“三凶”等等。我們相信,《三德》中的“三德”,也可以歸入這種類型中。因此,《三德》很有可能不是單獨的作品,應該還有相似内容的作品存在,祇是目前没有出現而已。

當然,並不見得文章套路如出一轍,《三德》就和《黄帝四經》(尤其是《經法》)完全一致。兩者還是存在許多不同,最大的不同在於,《經法》有一套更爲抽象、更爲複雑的“道―名―法”的思想框架貫徹其中。在《〈黄帝四經〉所見“名”的研究》[21]一文中,筆者對這套框架作過分析,就“名”的部分而言,筆者指出,《經法》認為統治者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審査“刑名”,對象的“名”一旦被確立,那對象的必然結局就已昭然若掲了。因此,《經法》的思想結構複雑得多。《經法》有可能對《三德》的思想作了継承和發揮,這一點筆者將另文闡述。

接下來分析《三德》的第二部分,在此,筆者提出一個假説,即我們目前看到的《三德》,雖然字體相同,但其實是由内容有所區別的兩篇組成。這兩篇雖然都言及“天、地、人”[22],以“天”、“上帝”(皇天)之表現作爲人的行動基準,但論述重點和論述方式有所不同。第一部分的論述重點在於具體的政治場面,通過“是謂”之論述方式展開。而第二部分則不在於具體的政治場面,很少使用“是謂”之判斷用詞,關鍵詞是“勿”和“毋”。

第二部分也可以分爲三組,即9→10→11→12→20一組,13→14→19一組,21→18一組。第一組很可能在前,而後兩組的具體前後關係還很難確定。

第二部分第一組

高陽曰:“毋凶服以享祀■,毋錦衣絞[23]、袒■,子。是謂忘神……”【9】皇后曰:“立。毋為角言■,毋為人倡■。毋作大事■,毋(害)[24]常■。毋壅川■,毋斷洿■,毋滅宗■,毋虛牀■。毋□[25]敔■,毋變事■。毋煩姑嫂[26],毋【10】恥父兄■。毋羞貧■,毋笑刑■。毋揣深■,毋度山■。毋逸其身,而多其言■。居毋惰■,作毋康■。善勿滅■,不祥勿為■。入虛(墟?)毋樂■,登【11】丘毋歌■,所以為天禮■。”監川之都■,冥(从罒、凴?)岸[27]之邑■,百乘之家■,十室之俈[28]■,宮室汙池■,各慎其度■,毋失其道■。出(?)欲殺人,不飲■不食■。秉之不固■。【12】付(?)之不■。至刑以哀[29]■,去以謀■。民之所欲■,鬼神是祐■。慎守虛……【20】

第二部分第二組

爲首■。身且有病■,惡菜與食■。邦且亡■,惡聖人之謀■。室且棄■,不堕祭祀■,唯是服■。凡若是者,不有大禍必有大恥■。天之所敗,多其賕[30]■,而【13】寡其憂■。興而起之■,思(使)道(?)而勿救■。方營勿伐■,將興勿殺■,將齊勿刳■。是逢凶(朔?)■,天災繩繩,弗滅不隕■。爲善福乃來■,爲不善禍乃或之。卑[31]【14】牆[32]勿增■,廢人勿興■,皇天之所棄■,而后帝之所憎■。晦[33]曰冥冥,上天有下政■,晝□……【19】

第二部分第三組

……諒■,竿之長。枸株覆車,善游者【21】死於梁下■,猊食虎■。天無不從[34]■,好昌天從之■,好[35](亡?)天從之■,好尨天從之■,好長天從之■。順天之時■,起地之〔材,□民之□。〕……【18】

第二部分,以高陽、皇后(皇后之言不知在何處結束,暫且以“所以為天禮”作結)警戒之言爲引子,表達出一切行動應該順遂事物發展趨勢的哲學理念,與其做什麼不如不做什麼的、以退爲進的謹慎保守態度,和物極必反的憂患意識。話題不像第一部分那樣渉及具體政治場面,顯得比較抽象、凝重。

筆者在《札記(一)》中已經指出,教人不要做什麼,而非教人做什麼的反向思維,在《黄帝四經》十分多見。並且擧出了和《三德》相似的“毋……”的例子。如果擴大到“不……”、“勿……”、“禁……”,例子就更多了。這里僅列擧“不……”的例子。如論述“天、地、人”禁忌的“三禁”篇中有:

地之禁,不〔墮〕高,不増下。

後面就是《札記(一)》中引用過的:

毋服川,毋逆土毋逆土功,毋壅民明。

《十六經·前道》中有:

不曠其衆,不以兵主,不爲亂首,不爲怨媒。不陰謀,不擅斷疑,不謀削人之野,不謀劫人之宇。愼案其衆,以隨天地之蹤。不擅作事,以待逆節所窮。

要注意,這段話出現於黄帝和大臣力黒的對話之中,那些“不”雖然是力黒之言,但也代表着黄帝的立場。在《三德》中,則全部通過黄帝表達。

《黄帝四經》稱篇也可見大量用“不”構成之文句。

聖人不爲始,不專己,不豫謀,不爲得,不辭福,因天之則。……不仕於盛盈之國,不嫁子於盛盈之家,不友□□□易之〔人〕。……不埶偃兵、不埶用兵。兵者不得已而行。……諸侯不報仇,不脩恥,唯□所在。(《黄帝四經·稱》)

僅僅有“毋……”(或“不……”、“勿……”、“禁……”)這種表達方式的相似,並不説明問題,筆者以爲,《三德》和《黄帝四經》存在文章結構乃至思想結構上的相似,不是因為使用了這些否定用詞。兩者否定的内容其實有很多不同,但都指向一種“敬”、“慎”的態度,告誡人們要自避其禍,而不是自取其辱。相反,如果要戰勝對方,讓對方自己走向失敗反而是最好的辦法。這方面,《三德》雖然不像《黄帝四經》表達得那麼透徹,但基本上也是這一思路。例如簡13~簡14有下面這樣一段話:

天之所敗,多其賕,而寡其憂。興而起之,思(使)道(?)而勿救。方營勿伐,將興勿殺,將齊勿刳。是逢凶(朔?),天災繩繩,弗滅不隕。爲善福乃來,爲不善禍乃或之。

這段話雖然還有許多不解之處,但筆者相信通過《十六經·正亂》以下這段話,可以得到比較準確的解釋。

民生有極,以欲淫溢,淫溢□失,豐而〔爲〕□,□而爲既,予之爲害,致而爲費,緩而爲□。憂恫而窘之,收而爲之咎。纍而高之,踣而弗救也。

其中有“弗救”二字,與《三德》“勿救“接近。魏啓鵬先生對這段話作如下解釋:

那個人(筆者按:指蚩尤)的生涯之所以必定滑向窮途末路,因為他充滿貪欲,驕横奢侈,荒淫無度。凡驕奢淫逸者必定失敗,豐盈會變成歉貧,充裕會變成竭盡,給予他好處反而會給他帯來危害,大量羅致財貨反而會給他帯來浪費,寛綽闊氣反而會給他帯來局促圧迫。等到蚩尤面臨煩憂困窘之時,就抓捕他懲辦治罪。這就是層層擡高他的地位,高到讓他自己向前撲倒下來,誰也救不了他。[36]

而上引《三德》那段話説的雖然不是蚩尤,但筆者相信意思是相通的,首先“興而起之,思道(?)而勿救”意思很可能與“纍而高之,踣而弗救也”大致相同。也是故意擡高對方,然後使對方走向倒下而無法自救。“思”顯然就是“使”字,而後面那個“道”字可能與“倒仆”意接近,是“倒”的假借字。

《呂氏春秋·行論》有“詩曰,‘將欲毀之,必重累之。將欲踣之,必高擧之”。《戰國策·魏策一》和《韓非子·説林上》有“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老子》三十六章有“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韓非子·喩老》部分相同)。上引《三德》這段話,雖然没有使用“將欲”,但文意是相同的。“天之所敗,多其賕,而寡其憂。”及“方營勿伐,將興勿殺,將齊勿刳。”“爲善福乃來,爲不善禍乃或之。”都是此意。筆者以爲“天無不從,好昌天從之,好天從之,好尨天從之,好長天從之”也是此意。都表明任何事物的最終結果都是自身演變的結局,人所要做的,不是干預,不是逞強,而是保持一種柔弱的姿勢,順應事物的發展趨勢而已。《三德》雖有類似的思路,但並未上昇到《黄帝四經》重點論述的“雌雄節”的思想。

総之,第二部分雖然不及第一部分相似之處那麼明顯,但表達方式和基本思路之接近,仍然是不可否認的。《三德》與《黄帝四經》雖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在原理(如“道―名―法”、“刑德”、“雌雄節”等)之提練和論述上,遠遠不及《黄帝四經》,屬于《黄帝四經》的前身。
[1]簡帛網,2006年3月22日首發。

[2]陳劍《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

[3] 讀作“晦”,採用了晏昌貴《〈三德〉四札》(簡帛網,2006年3月7日)的觀點。

[4]讀作“次”,採用了陳偉《上博五〈三德〉初讀》(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的觀點。

[5] 在“逸安”下斷句,採用了何有祖《上博五〈三德〉試讀》(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的觀點,但不贊成他將“安”讀爲“焉”。

[6]讀爲“疏達之次”, 是採用了陳偉《上博五〈三德〉初讀》(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的觀點。

[7] 讀作“夭”,採用了李天虹《上博(五)零識三則》(簡帛網,2006年2月26日)的觀點。

[8] 讀爲“關”,採用了范常喜《〈上博五·三德〉札記三則》(簡帛網,2006年2月24日)的觀點。

[9] 讀爲“親”,採用了陳劍《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的觀點。

[10] 讀爲“度”,採用了陳偉《上博五〈三德〉初讀》(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的觀點。

[11]讀爲“吕”或“膂”,採用了陳偉《上博五〈三德〉初讀》(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的觀點。

[12] 讀爲“期度”,意爲“終極”或“窮盡”,採用了孟蓬生《〈三德〉零詁二則》(簡帛網,2006年2月28日)的觀點。

[13] 在《札記(一)》中,筆者列擧了大量《三德》和《黄帝四經》相似的文句,但仍有遺漏。“宫室過度,皇天之所惡,雖成弗居”就和《黄帝四經·稱》的“宮室過度,上帝所惡。為者弗居,雖居必路。”幾乎完全一致。這同時也證明在《三德》中“皇天”和“上帝”是完全對等的。

[14]陳劍《三德竹簡編聯的一處補正》(簡帛網,2006年4月1日)認為,簡6應該和簡17相聯,讀爲“民人乃落”。理由有二,其一,是簡文中的“是謂”未必都擠得很緊。但依據筆者的編聯,這些“是謂”的確密集分布於1→2→3→4→5,22→6→7→8這兩組中。其二,陳劍先生認為,如果簡6簡7相聯,變成“土地乃坼,民人乃喪”的話,有不押韻的問題,這的確値得考慮,但接下來的問題是簡7怎麼辦,放到哪里去,陳劍先生並未指明。筆者以爲,從文意上看,從“是謂”句的反復出現看,簡6簡7相聯是穏妥的。筆者進而認為,簡8和簡17,即第一部分第二組和第三組可以相聯,讀爲“邦家不茖(路?露?)”。簡17最後部分已看不清楚,是李零先生據舊稿録出,如果四字爲句,加入“不”字是完全可能的。“茖”、“路”、“露”,都在鐸部,可以通假。《管子·四時》有“不知四時,乃失國之基。不知五穀之故,國家乃路。”《荀子·富國》有“都邑露”。“路”、“露”均破敗之意。

[15] 从弓从巨的字,《字彙補》認為是“古文張字”。如果此字讀“張”,可能指地的“開闊”,那麼前面那個从五从攵的字,可能與天之“高”相關。簡10“毋□敔”的“敔”當與此字有關,可能也是“高”的意思。但敬天之“高”尚可理解,興地之“闊”難解其意。

[16] 讀爲“慮”,採用了陳偉《上博五〈三德〉初讀》(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的觀點。

[17]“奪民時以土攻,是謂稽,不絕憂恤,必喪其佖(粃)。奪民時以水事,是謂,喪怠(以)係(繼)樂,四方來囂。奪民時以兵事,是……”這幾句話,范常喜《〈上博五·三德〉札記三則》(簡帛網,2006年2月24日)已指出,和《呂氏春秋·上農》“奪之以土功,是謂稽,不絕憂唯,必喪其粃。奪之以水事,是謂籥,喪以繼樂,四鄰來虐。奪之以兵事,是謂厲,禍因胥歲,不舉銍艾。數奪民時,大饑乃來”相近。魏宜輝《試析古文字中的“激”字》(簡帛網,2006年3月29日)、陳斯鵬《讀〈上博竹書(五)〉小記》(簡帛網,2006年4月1日)認為,從用韻看,與《呂氏春秋·上農》“籥”字相當的“”不當讀爲“順”,魏宜輝先生讀爲“激”,意爲“阻碍”。 陳斯鵬先生讀爲“潮”,通“淖”,意爲“沉溺于污泥之中”。

[18]“謂厲。禍因胥歳,不擧銍艾。”據《呂氏春秋·上農》補。

[19]不用説,這是黄老思想的典型思路,這個問題在今後分析思想内容的論文中再作展開。

[20] 日本中國出土資料學會2003年度第一次例會報告(成城大學,2003年7月12日),又見《中國古代“名”的政治思想史研究》(東京大学博士學位論文,2004年4月)下編第四章。

[21] 同上。

[22]簡18最後部分爲“順天之時,起地之……”,這里應該是“順天之時,起地之〔材,□民之□。〕……”。

[23] 讀爲“絞”並在“絞”下斷句,從陳偉《上博五〈三德〉初讀》(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

[24]隷作“”、讀爲“害”,採用了季旭昇《上博五刍議(下)》(簡帛網,2006年2月18日)的觀點。

[25] 這個殘缺字,陳劍認為有可能是“改”,參考陳劍《三德竹簡編聯的一處補正》(簡帛網,2006年4月1日)。

[26] 讀爲“煩姑嫂”,採用了劉国勝《上博(五)零札(六則)》(簡帛網,2006年3月31日)的觀點。

[27] 李零讀爲“岸”的字,也可能讀“淵”或“澗”,參照何有祖《上博五〈三德〉試讀(二)》(簡帛網,2006年2月21日)。

[28] 隷定爲“俈”,採用了何有祖《上博五〈三德〉試讀(二)》(簡帛網,2006年2月21日)的觀點。

[29] 讀爲“哀”,採用了季旭昇《上博五刍議(下)》(簡帛網,2006年2月18日)的觀點。

[30]隷定爲“”(賕),採用了季旭昇《上博五刍議(下)》(簡帛網,2006年2月18日)的觀點。但其文意,還是應從李零讀爲“喜”,與“憂”相對。

[31] 讀爲“卑”,採用了陳劍《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的觀點。

[32]讀爲“牆”,採用了季旭昇《上博五刍議(下)》(簡帛網,2006年2月18日)的觀點。

[33] 讀爲“晦”,採用了劉信芳《上博藏五試解七則》(簡帛網(2006年3月1日)的觀點。

[34]從“……諒”到“天無不從”爲止的斷句,及通假字認定,均從陳劍《談談〈上博五〉的竹簡分篇、拼合與編聯問題》(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

[35] “”字的隷定,從季旭昇《上博五刍議(下)》(簡帛網,2006年2月18日)。

[36]魏啓鵬《馬王堆漢墓帛書〈黄帝書〉箋證》(中華書局,2004年12月)138頁~139頁。

參考文獻:

同《札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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