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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刊] 以美育代宗教说(蔡元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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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6: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蔡元培


    兄弟于学问界未曾为系统的研究,在学会中本无可以表示之意见。惟既

承学会诸君子责以讲演,则以无可如何中,择一于我国有研究价值之问题为

到会诸君一言,即“以美育代宗教”之说是也。

    夫宗教之为物,在彼欧西各国,已为过去问题。盖宗教之内容,现皆经

学者以科学的研究解决之矣。吾人游历欧洲,虽见教堂棋布,一般人民亦多

入堂礼拜,此则一种历史上之习惯。譬如前清时代之袍褂,在民国本不适用,

然因其存积甚多,毁之可惜,则定为乙种礼服而沿用之,未尝不可。又如祝

寿、会葬之仪,在学理上了无价值,然戚友中既以请帖、讣闻相招,势不能

不循例参加,藉通情愫。欧人之沿习宗教仪式,亦犹是耳。所可怪者,我中

国既无欧人此种特别之习惯,乃以彼邦过去之事实作为新知,竟有多人提出

讨论。此则由于留学外国之学生,见彼国社会之进化,而误听教士之言,一

切归功于宗教,遂欲以基督教劝导国人。而一部分之沿习旧思想者,则承前

说而稍变之,以孔子为我国之基督,遂欲组织孔教,奔走呼号,视为今日重

要问题。

自兄弟观之,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作用而构成。吾人精神上之

作用,普通分为三种:一曰知识;二曰意志;三曰感情。最早之宗教,常兼

此三作用而有之。盖以吾人当未开化时代,脑力简单,视吾人一身与世界万

物,均为一种不可思议之事。生自何来?死将何往?创造之者何人?管理之

者何术?凡此种种,皆当时之人所提出之问题,以求解答者也。于是有宗教

家勉强解答之。如基督教推本于上帝,印度旧教则归之梵天,我国神话则归

之盘古。其他各种现象,亦皆以神道为惟一之理由。此知识作用之附丽于宗

教者也。且吾人生而有生存之欲望,由此欲望而发生一种利己之心。其初以

为非损人不能利己,故恃强凌弱,掠夺攫取之事,所在多有。其后经验稍多,

知利人之不可少,于是有宗教家提倡利他主义。此意志作用之附丽于宗教者

也。又如跳舞、唱歌,虽野蛮人亦皆乐此不疲。而对于居室、雕刻、图画等

事,虽石器时代之遗迹,皆足以考见其爱美之思想。此皆人情之常,而宗教

家利用之以为诱人信仰之方法。于是未开化人之美术,无一不与宗教相关联。

此又情感作用之附丽于宗教者也。天演之例,由浑而昼。当时精神作用至为

浑沌,遂结合而为宗教。又并无他种学术与之对,故宗教在社会上遂具有特

别之势力焉。

迨后社会文化日渐进步,科学发达,学者遂举古人所谓不可思议者,皆

一一解释之以科学。日星之现象,地球之缘起,动植物之分布,人种之差别,

皆得以理化、博物、人种、古物诸科学证明之。而宗教家所谓吾人为上帝所

创造者,从生物进化论观之,吾人最初之始祖,实为一种极小之动物,后始

日渐进化为人耳。此知识作用离宗教而独立之证也。宗教家对于人群之规则,

以为神之所定,可以永远不变。然希腊诡辩家,因巡游各地之故,知各民族

之所谓道德,往往互相抵触,已怀疑于一成不变之原则。近世学者据生理学、

心理学、社会学之公例,以应用于伦理,则知具体之道德不能不随时随地而

变迁;而道德之原理则可由种种不同之具体者而归纳以得之;而宗教家之演

绎法,全不适用。此意志作用离宗教而独立之证也。

知识、意志两作用,既皆脱离宗教以外,于是宗教所最有密切关系者,

惟有情感作用,即所谓美感。凡宗教之建筑,多择山水最胜之处,吾国人所



谓“天下名山僧占多”,即其例也。其间恒有古木名花,传播于诗人之笔,

是皆利用自然之美以感人者。其建筑也,恒有峻秀之塔,崇闳幽邃之殿堂,

饰以精致之造像,瑰丽之壁画,构成黯淡之光线,佐以微妙之音乐。赞美者

必有著名之歌词,演说者必有雄辩之素养,凡此种种,皆为美术作用,故能

引人入胜。苟举以上种种设施而屏弃之,恐无能为役矣。然而美术之进化史,

实亦有脱离宗教之趋势。例如吾国南北朝著名之建筑则伽蓝耳,其雕刻则造

像耳,图画则佛像及地狱变相之属为多;文学之一部分,亦与佛教为缘。而

唐以后诗文,遂多以风景、人情、世事为对象;宋元以后之图画,多写山水、

花鸟等自然之美。周以前之鼎彝,皆用诸祭祀。汉唐之吉金,宋元以来之名

瓷,则专供把玩。野蛮时代之跳舞,专以娱神,而今则以之自娱。欧洲中古

时代留遗之建筑,其最著者率为教堂,其雕刻、图画之资料,多取诸新旧约;

其音乐,则附丽于赞美歌;其演剧,亦排演耶稣故事,与我国旧剧《目连救

母》相类。及文艺复兴以后,各种美术渐离宗教而尚人文。至于今日,宏丽

之建筑多为学校、剧院、博物院。而新设之教堂,有美学上价值者,几无可

指数。其他美术,亦多取资于自然现象及社会状态。于是以美育论,已有与

宗教分合之两派。以此两派相较,美育之附丽于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失

其陶养之作用,而转以激刺感情。盖无论何等宗教,无不有扩张己教、攻击

异教之条件。回教之谟罕默德,左手持《可兰经》,而右手持剑,不从其教

者杀之。基督教与回教冲突,而有十字军之战,几及百年。基督教中又有新

旧教之战,亦亘数十年之久。至佛教之圆通,非他教所能及。而学佛者苟有

拘牵教义之成见,则崇拜舍利,受持经忏之陋习,虽通人亦肯为之。甚至为

护法起见,不惜于共和时代,附和帝制。宗教之为累,一至于此,皆激刺感

情之作用为之也。

鉴激刺感情之弊,而专尚陶养感情之术,则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

育。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而使人我之

见、利己损人之思念,以渐消沮者也。盖以美为普遍性,决无人我差别之见

能参入其中。食物之入我口者,不能兼果他人之腹;衣服之在我身者,不能

兼供他人之温,以其非普遍性也。美则不然。即如北京左近之西山,我游之,

人亦游之;我无损于人,人亦无损于我也。隔千里兮共明月,我与人均不得

而私之。中央公园之花石,农事试验场之水木,人人得而赏之。埃及之金字

塔,希腊之神祠,罗马之剧场,瞻望赏叹者若干人,且历若干年,而价值如

故。各国之博物院,无不公开者,即私人收藏之珍品,亦时供同志之赏览。

各地方之音乐会、演剧场,均以容多数人为快。所谓“独乐乐不如人乐乐”,

与“寡乐乐不如与众乐乐”,以齐宣王之惛,尚能承认之。美之为普遍性可

知矣。且美之批评,虽间亦因人而异,然不曰是于我为美,而曰是为美,是

亦以普遍性为标准之一证也。

美以普遍性之故,不复有人我之关系,遂亦不能有利害之关系。马、牛,

人之所利用者,而戴嵩所画之牛,韩干所画之马,决无对之而作服乘之想者。

狮、虎,人之所畏也,而卢沟桥之石狮,神虎桥之石虎,决无对之而生搏噬

之恐者。植物之花,所以成实也,而吾人赏花,决非作果实可食之想。善歌

之鸟,恒非食品。灿烂之蛇,多含毒液。而以审美之观念对之,其价值自若。

美色,人之所好也;对希腊之裸像,决不敢作龙阳之想;对拉飞尔若鲁滨司

之裸体画,决不敢有周昉《秘戏图》之想。盖美之超绝实际也如是。且于普

通之美以外,就特别之美而观察之,则其义益显。例如崇闳之美,有至大、

至刚两种。至大者如吾人在大海中,惟见天水相连,茫无涯涘。又如夜中仰

数恒星,知一星为一世界,而不能得其止境,顿觉吾身之小虽微尘不足以喻,

而不知何者为所有。其至刚者,如疾风震霆,覆舟倾屋,洪水横流,火山喷

薄,虽拔山盖世之气力,亦无所施,而不知何者为好胜。夫所谓大也,刚也,

皆对待之名也。今既自以为无大之可言,无刚之可恃,则且忽然超出乎对待

之境,而与前所谓至大、至刚者肸合而为一体,其愉快遂无限量。当斯时也,

又岂尚有利害得丧之见能参入其间耶!其他美育中,如悲剧之美,以其能破

除吾人贪恋幸福之思想。《小雅》之怨悱,屈子之离忧,均能特别感人。《西

厢记》若终于崔张团圆,则平淡无奇;惟如原本之终于草桥一梦,始足发人

深省。《石头记》若如《红楼后梦》等,必使宝黛成婚,则此书可以不作。

原本之所以动人者,正以宝黛之结果一死一亡,与吾人之所谓幸福全然相反

也。又如滑稽之美,以不与事实相应为条件。如人物之状态,各部分互有比

例。而滑稽画中之人物,则故使一部分特别长大或特别短小。作诗则故为不

谐之声调,用字则取资于同音异义者。方朔割肉以遗细君,不自责而反自夸。

优旃谏漆城,不言其无益,而反谓漆城荡荡,寇来不得上,皆与实际不相容,

故令人失笑耳。要之,美学之中,其大别为都丽之美,崇闳之美(日本人译

言“优美”、“壮美”)。而附丽于崇闳之悲剧,附丽于都丽之滑稽,皆足

以破人我之见,去利害得失之计较,则其所以陶养性灵,使之日进于高尚者,

固已足矣。又何取乎侈言阴骘,攻击异派之宗教,以激刺人心,而使之渐丧

其纯粹之美感为耶。



《音乐杂志》发刊词

吾国言乐理者,以《乐记》为最古,亦最精。自是以后,音乐家辈出,

曲词音谱,递演递进,并不为古代单简之格调所制限。而辨音原理之论,转

涉肤浅。学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进步之迟,良有由也。

自欧化东渐,彼方音乐学校之组织,与各种研求乐理之著述,接触于吾

人之耳目。于是知技术之精进,因赖天才,而学理之研求,仍资科学。求声

首之性质及秩序与夫乐器之比较,则关乎物理学者也。求吾人对于音乐之感

情,则关乎生理学、心理学、美学者也。求音乐所及于人群之影响,则关乎

社会学与文化史者也。合此种种之关系,而组成有系统之理论,以资音乐家

之参考,此欧洲音乐之所以进化也。

吾国音乐家有鉴于此,一方面,输入西方之乐器、曲谱,以与吾固有之

音乐相比较。一方面,参考西人关于音乐之理论,以印证于吾国之音乐而考

其违合。循此以往,不特可以促吾国音乐之改进,抑亦将有新发见之材料与

理致,以供世界音乐之采取。此即我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所以建设之大原因

也。

会中诸导师,均于技术及理论深造有得,而不敢自满,欲以所见,与全

国音乐家互相切磋,以达本会之希望。于是有《音乐杂志》之发起。倘海内

音乐家,皆肯表同情于此种机关之创设,而借以发布其各别之意见,使吾国

久久沉寂之音乐界,一新壁垒,以参加于世界著作之林,则诚发起人之所馨

香而祷祝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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