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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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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14: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佚名


第一节 农作物与农具 
民以食为天,因此在物质生活方面,先叙述农业及饮食。中国人的食物,分主食与佐餐食物二类,今日犹分别称为饭与菜(Kwang—chihChang,1977A:7—8)。古籍中常见的主食作物,大别之,可有黍、稷、粟、禾、粱、麦、麻、稻、寂等种(齐思和,1948A;万国鼎等,1959:35)。关于各种作物,自新石器时代到殷代的发展史,已具见拙作“两周农作技术”,兹不赘述(许倬云,1971)。稷的学名是Setariaitalica,是中国最古老的栽培作物。周人称其始祖为后稷,而这个称号又继续沿用力农官的职称,可知稷在周人农业中的地位了。黍也是重要主食,其学名是ParicumMiliaceurn,与稷有亲属关系,但并不是同样的作物(许倬云,1971:804—806)。  


麦类则是西亚的土生栽培作物,在安徽毫县钓鱼台的龙山文化遗址曾出土盛有一斤十三两麦粒的陶鬲。据鉴定是古代小麦(Tricticumantiquorum)。以鬲的形制而言,属于西周遗物(安徽省博物馆,1957;杨建芳,1963)。麦字见于卜辞者为数不多,据于省吾统计,除用作地名外,麦字仅十余见。有关来字的卜辞也不过廿余见,而黍稷类的卜辞则有百余见。据卜辞,麦仅是新年的特别食品,殆不过为贵族的食物,平民尚不能享用(于省吾,1957)。据篠田统统计,中国古籍中麦字出现次数甚多,单举或类举,合计有卅八处之多,且麦作丰歉也每人史乘,足见麦在中国古代作物中的地位。钱穆以为,西周以前,中国农业文化初启,种植以黍稷为主,而自春秋以下至战国,农作物始渐渐转变为以粟(粱)麦为主,钱氏之说殊可解释麦收丰歉在春秋以后常人史乘的原因(于景让,1957,83—89;钱穆,1956:27)。  


稻是南方作物,然而《诗经》中也颇有咏稻的诗句,如“小雅·白华”:“浸彼稻田”;“豳风·七月”:“十月获稻”。足见稻也可在北方种植。稻的主要产地,仍应在汉水、淮水及长江流域。湖北圻春西周遗址中,曾发现成堆的粳稻谷粒遗迹,可能是储存粮食的地方(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68)。  


麻,在今日是为了榨油及取纤维而种植的经济作物,但是《诗经》中有“豳风·七月”:“禾麻菽麦”;“大雅·生民”:“麻麦幪幪”的诗句。《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天子食麻与犬。”足知麻也是主食。  


周代金文中豆字写作卡,字形似乎看重豆类植物的根瘤。周人对于豆科植物显然也颇认识(胡道静,1963)。春秋时代,只有山西一带山地居民以豆菽为主食,战国时代则是常见的平民食物(许倬云,1971:807—808)。  


周人在很早的时候,就发展了农业,后稷的功业即是以农业为主。周初农耕的方式,似是大规模的集体耕作,《诗经》“周颂·噫嘻”:“噫嘻成王,既昭假尔。率时农夫,播厥百谷。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这是经常为人征引以描写周代农耕方式的诗句。“十千维耦”一语,也不必胶柱鼓瑟,解释为万人的确数。在“载芟”一诗中就只说到“千耦其耘”。这种大规模的耕作,也许只见于封建领主直属的田庄上,由其直接管领的奴隶(所谓“夫”或“鬲”),从事成对成对的耦耕(大野元之助,1959:95;贝冢茂树,1962;李亚农,1962:70—75)。  


这种大规模的耕作,是否为周初各地的普遍现象,仍然在待证之列。至少在《诗经》“豳风·七月”中叙述的情形,似乎已是个体小农的经营,农夫有自己的居室,妻儿随着农夫同去田间,而农夫对于主人的义务,是出于实物和劳力的双重配合,除主要作物外,农夫供献实物,包括纺织品与猎物。劳务则包括修屋、搓绳、取冰……等杂项工作。这首诗的原文过长,只摘录如下:“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饁彼南亩,田畯至喜。……八月载绩,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献豜于公。……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六月食郁及■,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茶薪樗,食我农夫。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二之日凿冰冲冲,二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这是领主领地上的附庸人口,经营的是分配给一家的小农庄,不是在大面积上集体耕作的大农场。  


“七月”一诗的时代,说者意见不一,但以在西周晚年到东周初为长。天野元之助根据《诗经》中“室家”一辞出现的篇章,认为在西周晚期到东周之间,共同耕作的大片田地才开始由私有的个别农场取代,而独立的家,也由氏族析出,成为以家族劳动作独立小农经营主体(徐中舒,1936;傅斯年,1952:Vo1.1,95。天野元之助,1959:105。对于“七月”一诗的时代,持异见的诸家,参看许倬云,1971:822,注66)。  


西周有无井田制度,及其确切的性质,至今仍纷争难决。自从孟子提出井田制度一说后,学者一直在努力弥缝各种互相抵触的叙述。本文是综合性的叙述,不拟在此作技术性的讨论。如果简单一点说,井田制不过只是封建经济下一种劳役服务的形态。领主分田给农民耕种以自赡,同时由农民耕种主人的保留地以为报偿。基本形态正相当于各级领主与其从属间的对等性权利与义务。上述劳役之中,却又不仅在于耕种,还可包括佐猎、修缮……诸般工作。“七月”一诗的描述,足可说明这些工作的性质。土地的所有权,仍在领主,农夫家户,只是在这块农地上耕种以自给,也供给主人所需。这是天野氏所谓个体小农的经营方式,却不能说是私有的农庄(关于井田制的各家讨论,许倬云,1971:823,注69及70)。  


关于农具方面的史料,无沦文献或考古的资料,都不算多。前引《诗经》“周颂·噫嘻”与“载芟”,都提起成“耦”的耕作方式。又如《左传》昭公十六年,郑国子产叙述郑国与商人的约定:“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也是形容以耦耕翻掘植被的情形。大率由西周以至战国,发展用犁以前,这种二人合作刺土松土的动作,是农耕中的重要部分。二人为耦,如何并力,则有以为二人对面合作,及一拉一推前后合作,两种可能(程瑶田,1829:43—44;常叙,1964:51)。二人协作互助的方式,当也须视实际的工作情形而定。挖掘树根,必须二人对掘;开沟作垄,则无妨二人并肩却行。大可不必坚持某一种方式。  


刺土松土的工具,最原始的不过耒耜,是单首或歧首的挖掘棒,上有柄,下有踏足横杆(徐中舒,1930;关野雄,1959,1960)。挖掘工具的尖端,可以用石制、骨制。凡此石制骨制蚌制的农具(图41、42),许多西周遗址,所在都有。以沣西遗址出土器具的比例言,最多的是以牛马下颚骨或肩胛骨制成的骨铲,其次为石铲;蚌铲为数最少。在西周遗址中,也出现过青铜铸成的镈和臿,但数量极少(图43)。湖北圻春毛家嘴西周早期遗址中发现的一件青铜臿,作凹字形,与春秋时代的臿形制相同。在河南三门峡上村岭虢国墓葬  


出土的西周晚期的青铜臿,其形制又与商代的铜臿一样。由此可知,西周农具的水平,与其前其后,均无十分变化。其他农具如收割用的镰和刀,也是形制无大变化,而且也是以骨制、石制、蚌制为多(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67)。  


青铜农具及工具,出土者为数甚少。最近安徽贵池、江苏苏州、浙江水嘉三处,都有窖藏的青铜农具出土。这些器物中,有耘田的耨,收割的镰,以及许多种类庞杂的农具。诸器均已破旧残毁,与铜料一起储存,显然是准备销熔的废料。这批器物的时代,当在春秋时代,甚至战国晚期。由这批材料待销的情形判断,青铜农具在不堪使用时,即予回炉。同时,古代礼制不以农具随葬,墓葬中不见农具,也就不足为奇了。战国中期,铁器已流行,遂有这些青铜残件留下,西周时.青铜农具必定回炉重铸,出土的机会就更少了(李学勒.1980A:39)。  


由各种农具的形制来看,西周的农具大致只有挖掘及收割两大类。农具更进一步的分化为整地、中耕、犁地等等专门用途的形制,还有待春秋战国时代的突飞猛进,也许与用铁铸制有相当的关系(许倬云,1971:810—813;刘仙洲,1963:58—62)。  


中国古代农业的大规模灌溉工程,也尚须待春秋中叶以后始出现(许倬云,1971:813—816)。西周的人工给水,大致由水井供应。沣西张家坡西周遗址的井,井深达九公尺以上。用古代的工具挖掘九公尺深的水井,已相当不易。井口呈长方形或椭圆形,足以并置两只容器,也许暗示已有两只容器一上一下的滑车装置(考古研究所,1962:77—78;刘仙洲,1963:46—48)。  


西周时代的农田,有所谓“菑田”、“新田”、“畲田”的名称。如《诗经》“周颂·臣工”:”嗟嗟保介,维莫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畲。”“小雅·采芑”:“薄言采■,于彼新田,干此菑亩。”《尚书》“大诰”:“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获。”这三种田亩,徐中舒以为是三圃制的轮耕法。杨宽以为“菑”是第一年初开垦的荒田,“新”是第二年刚好可用的新田,而“畲”是第三年已垦好的熟田(徐中舒,1955;杨宽,1965:12—14,45—48)。二说相比,杨说较为合理。轮耕抛荒,在刀耕火种阶段,原为常见。但在西周的核心地带,人口已多,农具未见改良,单位面积产量不增加,只有依仗增加垦田面积,方足解决人口太多,土地不足的难题。中国古代使用绿肥以及其他肥以改良土壤,可能早到商代(陈良佐,1971)。分三次改良土地,也已见于商代(张政烺,1973:98—100)。用翻耕来开垦,在中国古代有可能,也有必要。反之,轮耕抛荒,在西欧农业史上是常见,但未必能适合西周中心地区的情况。何炳棣对菑、新、畲三词的了解,正与杨宽相同。但他把这种垦田方式置之于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而且意味着在第三年以后,熟田继续用于耕种,则用来说明周代的水平,远比用来说明仰韶时代的农业为佳(Ping-tiHo,1975:5052)。

第二节 饮食--食物与烹调 
人类由茹毛饮血而至熟食。熟食之中,以中国传统言之,又可分为饭食、菜馔及饮料三方面。食具则在讨论这三方面时分别由其隶属附及。  


中国自古以来,以谷食为主食。周代的主食,如前所举,为黍稷稻粱,麦麻菽豆。黍稷同为民食之主,《诗经》与《左传》中黍稷连言,随处可见。黍又比稷贵重,祭祀以黍为上盛,待客也以鸡黍为馔。先民之诗,以黍中的秬和粱中的糜芑同号嘉种。钱穆以为“黍为美品,然而亦仅是较美于稷耳,待其后农业渐进,嘉种嗣兴,稻粱麦诸品并盛,其为食皆美于黍,而后黍之为食,遂亦不见为美品。然其事当在孔子前后,已及春秋之中晚期,若论春秋以前,则中国古代农业,固只以黍稷为主,实并无五谷并茂之事也”(钱穆,1956:10)。  


稻之普及,可能比麦还早些。西周铜器有名为“簠”的长方浅器,往往自铭,“用盛稻粱”,则贵族宴席上已用稻粱了。《左传》僖公三十年,“王使周公阅来聘,飨有昌歜,白黑,形盐,辞曰……荐五味,羞嘉谷,盐虎形,以献其功,吾何以堪之。”此中白是“熬稻”,黑是“熬黍”。但由周公阅辞谢之词看来,这仍是比较珍贵难得的食物。麦比稻更适合于中国北方,但显然到西汉初年还未普遍种植。豆类也早见文献,孟子时菽粟连言,是最起码的食物,比之如水火。在西周时代,豆似尚未为人所重(许倬云,1976:509)。烹治谷物的方法,以古器物言之,有煮饭及蒸饭二类。前者用鬲,后者用甑甗,有一层算子隔在水上。古人煮饭,大约近于今日的“干粥烂饭”,秋稠的称为粥,稀而水多的称为粥。孔子的祖先自称“饘于是,粥于是,以?余口”,显然日常饮食,不外啜粥。《诗经》“大雅·泂酌”:“泂酌彼行潦,揭彼注兹,可以餴饎。”行潦是雨后地面的积水,若用来直接煮饭,未免不洁,但若夹层蒸煮,却也无妨了。固然北方水源不及多湖泊水泉的南方,如只有高贵人家用蒸,似还不须取水行潦。由此推论,蒸治当也相当普遍。但蒸饭究属费时费事,而且颗粒松散,不能“涨锅”,也因此比较费粮食。也许为此之故,古人仍以煮食为主。出土古物中,陶鬲所在皆是,而甑甗就少多了,其故大约即在于煮食比较普遍。  


谷类可以粒食,也可以粉食。若只是粒食,去皮扬壳的手续,在所必然,杵臼之用,自新石器时代即已常见。压谷成粉,西汉以后用石磨。先秦遗址中尚未见石磨,但新石器时代的早期磁山裴李庄文化中,磨盘磨棒已是标准器物。用碾棒压谷,仍一样可以制粉(天野元之助,1962:80—81,843—850)。  


次言菜馔,《礼记》成书较晚,但是礼仪向来是文化中最保守传统的一环,《礼记》所记也就很可能即是周代实际食用的项目了。据《礼记》“曲礼”,祭祀用食物有牛、羊、豕、犬、鸡、雉、兔、鱼。《礼记》“内则”所举公食大夫,正式的宴席,包括膷獯膮、牛炙醢、牛胾醢、牛脍、羊炙、羊胾醢、豕醢、豕醢、芥酱、鱼脍、雉、兔、鹑?。本书在论封建等级时,已述及贵族阶级区分其鼎食的数量种类。最考究的天子太牢,所盛的肉食为牛、羊、豕、鱼、腊、肠胃、肤、鲜鱼、鲜腊。由天子以次递降,士的一级羊、豕、鱼是隆重的少宰,一鼎的豕则是婚冠丧虞的特牲。《国语》“楚语下”:“天子举以太牢,祀以会;诸侯举以特牛,祀以太牢;卿举以少牢,祀以特牛;大夫举以特牲,祀以少牢;士食鱼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鱼。”基本上与考古所见列鼎制度颇为吻合。肉食者鄙,那是贵族的特权,庶民至多食鱼,平时只是吃菜而已。除了上述种种正式场合的肉类外,《礼记》“内则”还述及一些平时燕食的食物范围,包括蜗,雉、兔、鱼卵、鳖、腶、蚳、牛、羊、豕、犬、雁、麇、麋、爵、鹌、虫、范。其中颇多今日不食之物,如蚂蚁、蝉、蜂之类。《礼记》也记了一些当时不可食用的项目:狼肠、狗肾、狸脊、兔尻、狐首、豚脑、鱼乙、鳖丑。这些特定的部分不可食,则特定部分以外的项目,大概都属可食之列了。  


平民日常饮食,不会有如许异物。大约鱼类是上下都可享用的食物。平民以鱼类为盛食,已如上引《国语》“楚语下”的记载。《仪礼》“有司彻”:“卒热,乃升羊豕鱼三鼎。”可知鱼也是贵族的常食。《诗经》中提到鱼类的例子甚多。黄河中的鲂与鲤,是陈人心目中的美味。“小雅·鱼丽”列了鲿、鲨、鲂、鳢、鰋、鲤,当作燕客的下酒。“大雅·韩奕”,鲜鱼是送行盛宴中一道好菜。“周颂·潜”:“有鳣有鲔,鲦、鲿、鰋、鲤”,可作为享礼的嘉肴。大致中国的农业发展,在周代田野日辟,牧地及山林都渐渐垦为新畲的农田,牧养及野生动物的供应势必减少。鸡豚羊犬,都不占农田的土地,便可豢养。鱼类更可由河川湖泊中获取。这几类食物遂成为战国以后肉食的主要项目,孟子的井田理想,即包括农家饲养鸡豕狗彘。梁惠王以羊易牛,还须解释不是为了省钱。大约西周的食单,比之战国时代的项目,牛羊及野物的比重是比较大些。  


蔬果方面,按照《周礼》“醢人”,朝事之豆,盛放有韭菹、昌本、菁菹、茆菹四类,用来与庶属的肉酱相配。又,“馈食之豆”则盛放有葵菹及一些杂项菜肴。加豆之中有芥菹、深蒲、箈菹、笋菹。诸色蔬食中,只有韭、葵、芥、菖蒲、笋仍为今日常用食物。菁可能为蔓菁,茆可能为茅芽,但自来注疏家不能肯定,此处也不必强为解人(《周礼注疏》:6/1—2)。《礼记》“内则”所举诸项食物中,蔬菜有芥、蓼、苦、荼、姜、桂。调脍的蔬菜则有葱、芥、韭、蓼、薤、藙作为调味的佐料。诸色中以香辛味烈者为多,显然当配料使用,也许为了礼经主要叙述天子诸侯的食单,蔬菜就无缘上席了。  


若以《诗经》作为史料,情形又不同了。“关睢”有荇菜;“卷耳”有卷耳;“芣苢”有芣苢;“采繁”有繁;“采苹”有苹及藻;“匏有苦叶”有匏;“谷风”有葑、菲、荼、荠;“园有桃”有桃棘;“椒聊”有椒聊;“七月”有蘩、郁、■、葵、菽、瓜、壶、苴、荼、樗;“东山”有苦瓜;“采薇”有薇;“南有嘉鱼”有甘瓠;“采■”有■;“我行其野”有蓫■;“信南山”有芦、瓜;“采椒”有芹、菽;“瓠叶”有瓠;“緜”有堇荼;“生民”有在菽、瓜;“韩奕”有笋、蒲;“泮水”有芹、茆。凡此诸品,有今日常用的萝卜、苦瓜、葫芦、荏椒、葵、芥之属,却也有不少采集的野生植物,而水生植物,在今日蔬菜中较少,在当时似颇为重要,大约周代园艺未必像秦汉以后发达,固然已有在田间栽培瓜菜,不少菜蔬仍须由水陆野生植物中选撷。  


水果干果之属,《礼记》“内则”列有芝、栭、蔆、柤、枣、栗、榛、柿、瓜、桃、李、梅、杏、楂、梨。《周礼》“笾人”列有枣、■、桃、干■、榛实、及蓤芡。大致这些果实,也以采集得来为主。是以《礼记》“月令”,仲冬之月,农夫收藏聚积,牛马不得散佚,“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足见果蔬来自山泽,而不在农夫种植范围。总之,果蔬在周代贵族的食单中,重要性远不如肉类,遂致“月令”中太子尝新,除樱桃一见外,仅有谷食与肉类,不及于时鲜果蔬。考古学家及植物学家,也都只能列出十余种果蔬,认为是古代中国人食用的项目(Kwang-chihChang,1977A:28—29;Hui-linLi,1969,1970)。  


烹饪的方法,古不如今。古人不过用蒸、煮、烤、煨、干腊及菹酿诸法,后世的烹调术中爆炒之法,在西周似尚未及见。中国食物烹调过程中,切割与烹调同样重要。因此伊尹以“割”“烹”要汤,两个过程是连言的。周代治肉的方式,有带骨的肴,白切的胾,碎剁的醢与杂有碎骨的臡(《尔雅注疏》:5/8)。《礼记》“内则”列有“八珍”的烹调法。约而言之,炮豚是烤小猪,烤好后,裹粉深油透炸,再水蒸三日三夜,最为费时费事。捣珍,是用牛羊鹿麋麇五种里脊肉,用棰捣击,去筋调成肉酱。此法不经火化,大约是相当古老的方法。渍是酒浸牛肉片,加梅酱同食。熬是牛肉棰捣去筋,加姜桂盐腌干透的腌肉。糁是牛羊肉细切,加上六份米,作饼煎食。肝膋是油炙的狗肝。黍酏是稻米熬粥,如狼膏。淳熬淳母,是肉酱连汁加在黍米或稻米的饭上。日常的馔食仍以“羹”为最重要,所谓羹食自诸侯以下至于庶人无等(《礼记正义》:28/4—5)。虽说如此无等,农夫的生活到底只是陈年的谷粒(《诗经》“小雅·甫田”)及采来的苦荼(《诗经》“豳风·七月”)。这样的羹食,离“八珍”就是天地之别了。  


调味的佐料,太古连盐也谈不上,是以“大羹不和”,即指祭祀大典的肉汤不放盐,以遵古礼。普通的羹,却须加上多种调味品。《左传》昭公廿年:“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以梅为佐料,是后世所不用的方法。惟其调味之道不精,古人不能不借助于香草香菜之属,除昌韭之类外,所谓铏芼,亦即肉羹中的菜类,为“牛藿、羊苦、豕薇,皆有滑”。夏天还要加上葟葵,冬天加上荁菜。三牲用藙也是带一些苦辛的植物(《仪礼正义》:14/30—31;《礼记正义》:28/l)。这些植物,大都野生,由此也可看出,古人的园艺不十分发达。古人无蔗糖,但已有麦芽糖可以制成甜料。“谁谓荼苦,其甘如饴”,足见麦糖是日常可见的食品。  


《礼记》“内则”记载的饮料,有醴酒、酏浆、醷、滥诸品。醴酒大约是谷物发酵的酒类,酏浆是汤水,也许稍稍发酵。滥或凉,据说是“寒粥”,当类似今日凉粉一类凝结的淀粉(《周礼注疏》:5/10)。酒类则至少有五种,依其清浊而分等级。最浊的是泛齐。高一级是醴齐,汁滓相将,大约相当于今日的酒酿。更高一级是白色的盎齐和红色的缇齐。最高一级是沈齐,亦即酒滓澄清的清酒了(《周礼注疏》:5/6)。滤清酒中沉淀,用茅过滤,管仲责贡于楚,所谓“苞茅不入,无以缩酒”,即是指楚地出产用来滤酒的一种茅草。周代锡命礼中,每有赏赐秬鬯之类的记载。秬是黑黍,鬯是香料,《说文》鬯:“以秬酿郁草,芬芳攸服,以降神也。”是以这是一种黑黍为酒,再加上香料的祭酒。周金铭文有秬鬯之赐,此物每名列赏赐礼单之首,足见其贵重。秬鬯也见于文献,如《诗经》“大雅·江汉”:“厘尔珪瓒,秬鬯一卣、告于文人。”《尚书》“洛诰”:“以秬鬯二卤,曰,明禋,拜手稽首休享。”及《左传》僖公廿八年:“秬鬯一卤,虎贲三百人。”金文铭文中所见就更多了。有■鬯、■鬯、■鬯等不同书法,其中有无差别,则不得而知了(黄然伟,1978:166—168)。  


周人饮酒之风。远逊于殷商。“酒诰”告诫周人不得聚饮。并且以饮酒为商人亡国的罪名之一。由青铜礼器成批出土的墓葬来看。西周早期,礼器的组合情形与殷商相似。西周早期以后,礼器中食器的比重,逐渐加大;相对的,酒器则比例变少。到了西周晚期,最常见的礼器是鼎、甗、盘、匜、  


壶五类,鬲、甗、豆次之,酒器则处于更次要的位置。各器的组合,也往往是一定的。从西周中期以后,一组铜器大致有甗、豆、盘、匜各一件,壶二件;鼎成单数,按阶级递升,■数为双数,比鼎数少一件;鬲也随此而增减。列鼎制度是封建礼制上等级的象征,也因此反映了封君饮食的丰啬,有礼仪性的意义,不完全由口味及财力决定(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203)。各种器皿的用途,鼎鬲甗甑釜,用以烹调,小鼎也用来盛放肉食进呈,谓之升鼎。进食时,用铏俎置肉类,簋置五谷,笾豆盘置菜肴,壶盛酒浆,(图44,图版22—28)(《仪礼正义》:19/11)。勺匕载食,箸则挟食,匜以盥洗。在实际生活中,各项用途是否如此细分,也就无从考定了。平民食器以陶制为主,西周前后也有差别,大致趋向,是以盂豆代替簋,多少也有分化的现象(图45)。  


总之,周人的食物种类不算很丰富,饮食的方式也似乎礼仪的意义大于美食的口味。周人农业的水平较低,畜牧、园艺二项也不发达,殆是饮食不能十分进步之原因。

第三节 居室--建筑与起居
《诗经》“大雅·緜”记载古公亶父甫到达周原时的情形,是“陶复陶穴,未有家室”。据郑笺,所谓“陶穴”是“凿地曰穴,皆如陶然”。自从新石器时代以来,中国古代的居住遗址,处处有半地下式的窟穴,当即郑玄所谓“凿地为穴”的居室。殷墟半地下居室,及客省庄二期的居室(图版29),也甚多例证。  


沣西张家坡发现的十五座西周早期居室,都是这种挖在地面下的土穴(图版30、31)。土穴有深浅二类。浅穴为长方形,只残存一间。房间的大小是2.2公尺×4.1公尺,坑壁即室墙,最高处为1.4公尺,高及人肩。墙根及地面都用火烧硬。房中偏东有一圆柱的柱洞,当系架设屋顶之用。西壁偏北,当系寝卧之际,称为“奥”的角落,此处壁上有小龛,当系置放物件之用。靠南墙中部有一凹下的椭圆形小火坑,是“灶”的地方。房内北部有路土,可能出口在北边。  


深穴作圆形,直径都在5公尺以上,深2公尺以上。有一个椭圆形居住遗存,口径7.8—9.5公尺,坑壁最高处有3公尺。房间的面积是浅穴的三四倍,深度加一倍。出入口是一条向南斜坡走道。坑底北壁下有一半圆形浅火坑,是炊食及取暖之所。坑底偏南有一条隔墙的墙根,分居室为南北两半,中间有一宽1.2公尺的小门,以资互通。这是外堂内室的雏形了。居住遗址附近还有很深的深穴,或为长方形,或为椭圆形,长方形的口部为长1.6—2.4公尺,宽0.7—1.05公尺,椭圆的直径1.3—1.95公尺。有深穴,深达9公尺,尚未到底。深穴坑口规整,四壁也颇光滑,并有对称的脚窝。这种深穴,有的可能是水井,有的可能是储物的窖穴。因为口部甚小,出入不方便,必非居住之用(考古研究所,1962:73—78)。  


河北磁县下潘汪发现的西周房基,也都是半地下穴。其形状有长方形和圆形两种。长方形房基两座(图46),其中之一的面积是3.98公尺×2.47公尺,穴深1公尺。穴地上涂草泥。经火烧硬。在房内和墙外发现大小柱洞十六个,分布并不成规律。中间偏东有一大柱洞,直径22公分,深38公分,可以植入不小的木柱。房基四周各有一小柱洞,西北西南又各有小柱洞。这一组柱洞足可撑起屋顶。灶坑在东南角,挖入土墙。北墙根的地面有一个圆穴,内存工具,大约是储物的窖。另外一座房基,略成圆角的瓢形,长3.4公尺,宽2.13公尺,深0.84公尺,房内地面也经火烧,坚实光滑。东部有两级台阶,应是出入口。柱洞九个,中间一柱洞最大,直径18公分,深14公分。西南与西北角有斜支的柱洞。圆形房基三座。其中一座直径只有2.5公尺,门向东北,有台阶,中心柱洞直径16公分,深8公分。穴壁经修饰,涂有黄土细泥。另一个圆形土穴,直径2.65公尺,坑壁残高1.16公尺,原来的深度可能还深些。南墙有门,门外经土坡斜入门内。室内靠东壁有小灶,并有一陶瓮,半埋在地面下,当是水缸,或粮缸(河北省文物管理处,1975:99)。类似的屋室遗存,在北京刘李店、邯郸邢台寺、洛阳王湾、沣西张家坡等地西周早期以至东周初期的遗址,常有发现(图47)。遗址内常有简单的生活用具及工具出现,淬西张家坡的土穴遗址附近就有手工业作坊出现。大概这种土穴是西周农民工人的住所(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88—189)。  


由柱洞的大小及部位推测,土穴的上面应是四阿式的或圆锥式的木柱草顶,房屋低矮简陋。现存西周文献史料中,没有对于平民居室的描述。《左传》襄公十年,贵族讥微贱人家为“筚门闺窦之人”。筚门是柴扉,闺窦是在夯土墙上凿壁透光,上锐下方,甚至没有窗框。这是春秋中叶,一般贫户的屋室情形。西周浅土穴在地面与屋顶之间,也很可能有一段土墙,作为“闺窦之处”。战国时代的情形,有比较清楚的描写,可借来推想西周时代一般贫户的生活。据《庄子》“让王篇”:“原宪居鲁,环堵之室,茨以生草,蓬户不完,桑以为枢,而瓮牖二室,褐以为塞,上漏下湿。”以这一段文句来悬想半地下穴的情形,虽不中亦不为远:小小土室,柴扉零落,用桑树的树干作为门轴,上面是草束覆蔽的屋顶,破了底的瓦罐放在夯土墙中,当作窗户,用破麻布或破毛毯塞在门缝窗缝里挡寒气,也挂在二室之间,稍为分别内外。下雨天,屋顶漏水,地面也因为是挖掘在地面以下,进水是免不了的。大致由新石器时代以至战国,最差的居室,就始终停在这个水平之上(许倬云,1976:519)。在西周,大致是最穷的人住这种半地穴的居室了。  



地面上的建筑,以夯土为最重要的建筑方式。中原的黄土,土质细密,加力压紧,就可坚致。《诗经》“大雅·緜”形容周人在岐下建都的情形,已在本书第二章引述:先用绳子量划地基的直线,然后运“版”来筑堵,建筑宗庙与宫室。运土的小车轧轧的响,夹杂着投土入版的轰轰声,版筑时的咚咚声,削平土墙上凹凸不平处的砰砰声。近百座宫墙都在夯筑,鼓声不绝,让工人跟着节奏工作。  


岐山凤雏村出土的大型建筑遗存,大约正是周室在未至岐下建都时的宗庙或宫室。“緜”诗中描写的建筑工作,也许就包括这一座房屋的工程。本书第二章,已对这座早周宫室的遗存,有了详尽的介绍。若以假想的复原来看,凤雏村的甲组建筑遗存是一座四边可以走通的大院落。前面有门塾,两边东庑西庑,各有八间小室。中央是堂,面对着前庭,堂后面经过廊道穿越后庭,而连接后面的内室三间。墙是夯土坚筑,堂室都在筑高的房基上,房基也经夯实。房屋是用复杂的柱网,构成高耸的屋架,在中堂是一个四阿的屋顶,两庑是两厦的屋顶(所谓两坡悬山顶)。整座建筑,格局规整,前中后三进,左右对称,堪称中国传统建筑方式的早期典范(图48、49、50)(傅熹年,1981)。  


王恩田用凤雏村建筑遗址来比对古籍中材料,斑斑可考。凤雏村的宫室占地南北深45.2公尺,东西广32.5公尺。按古籍中所用的名词,这座宫室建筑由屏、门、塾、中庭、大室、东西庭、寝、闱、东西厢、阙、庑共十一个部分构成。大门外的一道短墙,应即《尔雅》“释宫”的屏或树。屏与门之间的地步,“释宫”称之为“宁”,又称为“著”,《诗经》“齐风·著”,那位女郎吩咐情人等候的地方,即是门屏之间的著。屏外的广场,则是大庭,也可称为外朝,是大朝会时聚会的地方,平时则任人通行。大门两侧有柱,当然也就有屋顶覆被。门道中间有三个柱洞,当是安置门扉及门所用。门塾是门旁两侧各有房三间,与《尔雅》“释宫”相符,也是《仪礼》“士冠礼”、“士丧礼”举行卜筮的地方。中庭即是门内的大院子,金文中屡见“中庭”,是举行册命及赏赐的地点。中庭北有三组台阶,东为昨阶,西为宾阶,均见礼经。东西各二组台阶则是侧阶。那座大堂则是大室,是整个建筑的中心,也是礼仪活动中最主要的地点。堂后两个小庭,亦即所谓东西庭。堂后的一排房屋,可隔为三间或五间,是即“前堂后寝”的寝,如系宗庙,自然不是燕处之所,而是“荐新”的地方。金文中也有在宗庙的寝举行“乡礼”的记载(如师遽彝)。寝的两侧,北墙上升两个小门,称为闱,妇人出入经此便门,东西两厢各有七间房门,或称厢,或称■,是待事之所。东西两列房舍,最南一室,突出门塾之外,据王氏假定,当是对峙双阙的位置。中庭及堂四周围绕的回廊,则称为庑,也是宫室宗庙建筑常见的部分(王恩田,1981:75—77)。凤雏村甲组遗址的东边已发现宽大的宫墙遗址,足见甲组位在东侧。甲组的西边发现了乙组建筑,甲乙两组之间有墙隔开。乙组的前堂基础更具规模,比上述甲组的前堂更大,两侧前方则并无房屋。如按传统“庙在寝东”的说法,上文描述的甲组建设,应是宗庙,而发掘报告尚待发表的乙组建筑,应是先人居住的寝宫。凤雏房屋的规模广大,其出土卜骨似为王室文书;由此两点推测,凤雏村的遗址群大约是周代早期的王家宫室(尹盛平,1981:13,15)。  


离凤雏村遗址二公里半的扶风召陈村,也出土了一群大型建筑基址(图版32)。遗址范围很大,现在还只整理了一小部分。遗址也当是王室宫殿,时代为西周中晚期,正可接续凤雏村早期遗址的线索。召陈村建筑遗存,至少可以有两组前堂后室的组合,及一个单独的大堂(尹盛平,1981:13)。现在发表的资料是这一座单独的三号房基,是一座高台建筑,夯土台基高出地面70公分以上,房基面积22公尺×14公尺。房基上有四排柱础,础底是大块卵石,础径约1公尺,可见其原来支柱之高大。中室是方形,以中柱为圆心画圆形,可以通过八个柱基,而且中柱特别粗大,直径达1.9公尺。由此推测,这一间大堂的中堂部分,在四阿顶的上面另有一层重叠的圆屋顶,当是金文中所谓太室(图51、52、53、54)(尹盛平,1981:17;周原考古队,1981;傅熹年,1981A)。  



召陈村遗址有几处卵石铺成的散水面,是没有排水暗沟以前的排水设备。召陈建筑群出土的瓦种类很多,有板瓦及筒瓦,都有瓦钉或瓦环以固定其位置。不仅召陈有瓦,客省庄、洛阳王湾、北京董家林等地都有泥条盘筑拍制的瓦片;客省庄更有尚未烧制的瓦坯(图版33、34)。凡此均说明了西周中期至东周初期,建筑用瓦,已相当普遍。大致西周以前房顶用草,西周早中期可能开始在屋脊等重要部位用瓦,西周晚期以后则大部分盖瓦了(周原考古队,1981;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86—187)。最近在扶风云塘的西周灰窖中,又发现大型陶砖,体积是36公分×25公分×2.5公分,质地坚硬,与陶瓦同样的陶质。砖的反面四角都有乳钉,据推测可能是用来贴在土墙外面,以保护墙面。这是西周砖块的第一次出土,更增加了有关西周建筑的知识(罗西章,1980)。  


上文介绍了简陋的半地下居住穴及复杂的宫室宗庙建筑群。两者的中间,应有普通的平房。只是至今西周考古资料中还缺这一环节。最近商丘出土的平房,属于商代早期。这一批九座房址,  


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先在地面夯筑一个台基,略略高出地面,四周是斜面,作为散水用。夯土台上则是三间排房,中间高于两侧的边间。土墙是先挖墙壁基槽,顺槽用草泥垛成墙壁,内外壁修平,内壁面抹一层草泥,表面用火烧烤,成为红色,然后再涂抹黄色泥浆,各间并不互相通连,都各自向外开门。屋顶先用原木为檩,用芦苇束作为屋椽,紧密叠压,上面再加涂草泥屋面。以其中一座排房为例,中间的面积是南北宽3.3公尺,东西长5.4—5.8公尺,内有短墙,隔出西北一间小间。东南角是长方灶坑。地面都用草泥抹涂再经火烧硬。东西两侧间,都只有东西长2.6公尺,南北宽2.3—2.7公尺,地坪低,面积小,估计其屋顶也比正室为低矮。  


第二类房屋无夯土台基,只在地面用黑色草泥土垛成墙壁,地面也经火烤。第三类房屋是一座建在生土上的圆形小房子,直径仅2.6公尺,但室内有灶、坑,显然也是居住用的建筑(考古研究所等,1982:49—54)。商代的建筑不能当作西周建筑。然而商周的窖穴居住形式并无大改变,西周宫室建筑则大有进步,西周的平民居住的平房,应在商代这个形式上有所改进,却也不见得有很大的变化。  


北方用夯土及垛泥建屋。东南潮湿,土质又不够坚致,泥屋未为适宜。因此长江流域至今有木结构建筑的传统。在湖北荆门、圻春等地都曾发现西周木构建筑的遗迹(图版35)。兹以圻春毛家嘴的木构建筑为例。这批遗存在水塘底部发现。在5000平方公尺的范围,发现了两处遗址。一处有三组房屋,每组都为八公尺长,四、五公尺宽。木柱成纵列及横列排列,相距二、三公尺。另有几十根细木柱,及一节木板墙,地上有大块平铺的木板,并有木制楼梯的残迹,当是成组的木构楼房(考古研究所等,1962A)。  


西周房屋的内部陈设,大致以席与几为主。室内设席,是以登堂入室都须去屦。古人量度房间面积,也以几筵(席)为单位。一筵九尺,《周礼》所谓“室中度以几,堂上度以筵,宫中度以寻。”(《周礼注疏》:41/15—16)以《尚书》“顾命”为例,堂上铺设的情形,门内设屏风与幄帐,靠南的窗间设蔑席黼纯(桃枝竹制的席,饰以白黑杂绘)、华玉仍几(饰彩玉的凭几);西面是厎席缀纯(镶边的蒲席)、文贝仍几(饰以贝壳的几);东边是丰席画纯(彩色为画的莞席)、雕玉仍几(刻玉的几);靠北边的是笋席玄纷纯(黑边的篾席)、漆仍几(漆几),陈设不外是一些竹席蒲席,即使天子御用,也不能说是舒服。室有幄帐,则大约不但西周有之,晚至春秋战国甚至秦汉,都有此设备。室外更不用说,必以帷帐为幄了(许倬云,1976:519)。


第四节 服饰与衣料
叙述服装,当由头上的首服开始。古代首服有冕、弁、冠、巾、帻多种。冕是王公诸侯的首服,而弁却是由天子至士的常礼之用。二者的差别,据《周礼》“夏官·弁师”,爵弁前后平,冕则首低一寸余,冕前面的旒,也因爵位高低而有多少。  


冠是有身分的人共用的首服,小孩成年时即须行冠礼,表示他已能肩负成人的责任。《仪礼》“士冠礼”:“弃尔幼志,顺尔成德。”从此这个孩子是有名字的成年人了。平时冠的颜色是用玄黑色,有丧服则用缟素(《仪礼正义》:29/10)。冠的形制,尚少实物为参证。既须束发受冠,冠必高耸。所谓峨冠,即是高帽子,中间用发笄贯簪。传统丧礼中服御的麻冠,虽是礼经注疏家考证的结果,当仍与古制相近。但冠制总会因地方习尚与个人喜好而有不同的样式,西周的冠式,也未必处处时时完全相同。  


一般人则御巾帻,据说是卑贱执事不冠的首服(尚秉和,1966:29)。然而庶人也未尝不能御冠,《礼记》“郊特牲”说到野夫蜡祭时,也是“黄衣黄冠”。野夫是农夫野老,也仍可衣冠行祭。  


风日雨雪,但凭冠巾不足以御寒。古人有台笠,《诗经》“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台笠缁撮。”意谓以莎草制的笠帽,加在缁布的冠上。牧人长时在野,自然更须披蓑戴笠,《诗经》“小雅·无羊”:“尔牧来思,何蓑何笠,或负其糇。”正是写实的描述。妇女有的用笄簪处理头发,有的以飘带束在发端,有的以发尖梳合上指,如《诗经》“小雅·都人士”:“彼君子女,绸直如发……彼君子女,卷发如虿……匪伊垂之,带则有余;匪伊卷之,发则有旟。”发式变化,也不输于今日。  


次说衣裳。古人上衣下裳,上衣右衽,由胸前围包肩部,由商代石刻人像到战国木俑,基本上并无大差别。裳的形制,似是以七幅布围绕下体,前三幅后四幅,两侧重叠相联,状如今日妇女的裙子,不过折裥在两旁,中央部分则方正平整。《仪礼》“丧服”:“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袧。”郑玄注云:“袧者,谓辟两侧,空中央也。祭服朝眼,辟积无数。凡裳,前三幅,后四幅也。”正是说明裳的制度。裳的下面是芾蔽膝。《诗经》“小雅·采菽”:“赤芾在股,邪幅在下。”据郑玄引汉制解释:“芾,大古蔽膝之象也,冕服谓之芾,其他服谓之韠,以韦为之。其制上广一尺,下广二尺,长三尺,其颈五寸,肩革带博二寸。胫本曰股。邪幅如今行縢也。幅束其胫,自足至膝。”由此看来,邪幅是相当于今日军中的“绑腿”。同时,裙下有长长的遮蔽,于观瞻及保护两方面,均属有用。  


金文中赏赐之物,很多衣物。衣,或称“玄衮衣”,当是绘有卷龙图物的命服。或称“戠衣”,戠即织的本字,当为以练丝织成的命服。或称“玄衣黹屯”,黹为如铜器上云雷纹的钩联纹,当是用这种纹饰缘边的赤黑色命服。或称冂衣,当是以苘麻织成的命服。市,《诗经》“小雅·采芑”:“服其命服,朱芾斯皇”,属于命服的一部分。金文铭辞中提到赐市时,有赤市、朱市、■市、■市、叔市等项。朱赤各如其意,指颜色,■可能是染黄,也可能指有联环形的绣纹。■可能指黑布,也未尝不可能是皮韦。叔,可能是“素”的音借(黄然伟,1978:170—172)。这后面三种市的本义,到底还难肯定。总之,不外以颜色或花纹来表示荣耀而已。  


衣裳芾幅,究竟穿着不便,于是有深衣之制,衣裳相连,被体深邃。据《礼记》“深衣”篇的说明,这种衣服宽博而又合体,长度到足背,袖子宽舒足够覆盖肘部,腰部稍收缩,用长带束在中腰,在各种正式场合都很有用。  


最后说到鞋子。古人鞋分屦舄两种。据《周礼》“天官·屦人”郑注,复下曰舄,禅下曰屦,则显然依双层底与单层底而有区别。金文所记赏赐礼物中,赤舄也是常见的项目。《诗经》“豳风·狼跋”:“公孙硕肤,赤舄几几”;又“大雅·韩奕”:“王锡韩侯……玄衮赤舄”;都与金文铭辞所见相符(黄然伟,1978:172—173)。红色的靴,似乎须经特赐,则平日大致也有更平常的颜色了。最近河南柘域孟庄的商代遗址,出土了一片树皮纤维织的鞋底,其编制方法与今日草鞋相似(考古研究所等,1982:66)。这是考古发现的第一件织成鞋底。商代有之,西周也就可能有类似的行屦,供普通人日常使用。否则单凭那种双层底单层底的红鞋子,恐怕未必经得起长时的跋涉。  



衣着的附件不少。西周最多的是佩带的玉件。金文铭辞有赐“黄”一项,也是命服的一部分。名称则有幽黄、匆黄、悤黄、朱黄之类。或谓黄即佩玉,与珩衡为一物。但也有人以为上述诸种“黄”的形词,均为颜色,遂以为黄不是佩玉本身,而是系玉的带子。如系系带,是各种可染之色,自较合理(郭沫若,1932:180;黄然伟,1978:172)。无论是佩玉,抑是系玉的带,西周贵族玉佩随身,则无可疑问。男子须佩剑搢笏,剑象威武,笏备录忘,汉以后成为朝服的一部分,但在古代则是日常衣饰的附件。据《礼记》“内则”,一个人随身携带的大小物件,还有佩中、小刀、佩刀、火石、火钻,男子的搢笏带笔,女子的针线包。虽然《礼记》“内则”专指子女事父母时的随身物品,平时大约也须有这些小工具在手头的。  


衣服的材料,不外皮毛、麻、葛及丝织品。皮毛蔽体,在太古已然。西周金文中,近来出土的裘卫诸器即属于一个专制皮毛裘的家族。九年卫鼎铭文,提到的各式皮裘衣服及原料,有■咬、貈裘、盠幎、羝皮、豵皮、业舄踊皮,豦幎、■贲、■鞃、羔裘、下皮……等等,以今日的语言说之,此中可有鹿皮、披肩、围裙、车幔、鞋桶子、虎皮罩、革绳、皮把手,以及老羊皮、羔羊皮、次等皮……等项。皮件用途之多,及种类之繁,也就可想而知了(周瑗,1976:45—46;杜正胜,1979:586)。用粗毛制成的毛褐,也是皮毛制品之一,可能以其粗短触人,显然只用来作工作服,《诗经》“豳风·七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据郑笺,褐正是毛布,则褐是农夫常用的冬衣了。  


丝是中国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项目。早在新石器时化,即有西阴村的家蚕蚕茧出土。吴兴钱山漾的新石器文化遗址,也出土了丝织品的残片。西周考古资料中,关于蚕丝及丝织的发现,过去曾有河南浚县辛村的玉蚕及若干留在铜尊口上的细绢纹痕(郭宝钧,1964:70)。最近则有宝鸡茹家庄西周中期墓葬中的重要发现。这批遗物中的玉蚕数量较多,大小不一,最大的长约四公分,最小的不及一公分。丝织物的遗痕,或则贴附在铜器上,或则压在淤泥上(图版36),三层四层叠在一起。丝织方法大多是平织纹。但是有一块淤泥印痕是斜纹提花织物,是菱形图案(图版37)。刺绣印痕有鲜艳的朱红和石黄两种颜色,大约是刺绣后平涂的。绣法则是用辫子股绣的针法,先用单线勒轮廓,再在个别的部分加上双线。据原报告人说,线条舒卷自如,针脚均匀整齐,反映熟练的技巧(李也贞,1976:60)。西周的丝织及刺绣,继承了商代的发展成果。商代的墓葬,也颇有玉蚕。平纹织法和用提花装置的文绮,都已有相当的水平绣。刺绣品在商代也有发现,能作菱形纹和波纹,花纹的边缘则用绞拈的丝线(夏鼐,1972:14;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74—176)。  


仅次于丝织品的是麻葛纤维的织物。吴兴钱山漾新石器文化遗址,出土过苎麻织品的残片,是平纹组织,密度很密。西周的麻料,有陕西泾阳高家堡早期墓葬的麻布及河南浚县辛村墓葬木椁顶上的数片麻布(葛今,1972:7;郭宝钧,1964:64)。葛料是夏天的衣料。《诗经》“周南·葛覃”:“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濩。为?为綌,服之无斁。”看来葛草纤维,由野生葛草采集。葛丝织物,精者为?,粗者为綌。葛丝绵绵,是以诗人在“王风·葛藟”中比喻为剪不断理还乱的乡愁亲思。“魏风·葛屦”是新娘送给新郎的礼物,可想也必是珍贵之物。除麻葛之外,还有一些植物纤维。《左传》成公九年引逸诗,“虽有丝麻,无弃菅蒯”,菅蒯是茅草之属,据说菅宜于作绳索,蒯宜于作履,想来即是草履了。  


综合的说,西周时代的衣着,上承商代传统,下接春秋战国的一般形制,须到战国的胡服及楚制,与中原服式相融合,中国的服装始有大改变。以衣服的原料而言,西周已能掌握中国衣料的大部分,有皮、毛、丝织、麻、葛各类。直到棉花纤维加入衣料之中,中国的衣服原料也不过这几类而已。



第五节 工艺与工业  
先说青铜工业。西周的青铜文化是殷商青铜文化的延长。周克商以前,商人的青铜工业是当时的主流,克商以后,商人的技术工人由周人整批整批的接过来,其中有的工人赏给分封的姬姓诸侯,但是西周王室无疑的保留了不少,为生产王室需要的物件而工作(佐藤武敏,1977:20—25)。因此,西周早期的青铜工业成品,宛然殷器,无论技术或作用,很难有明白可见的区别。西周铜器的铸造,仍沿用晚商已发展的方法,包括制模、翻范及浇铸三个步骤。通常以淘洗过的净泥做胚,塑造成形,在胚上刻划花纹,或以泥条贴附凸纹。第二步在胚外涂一层陶土,干燥后切割取下,再以各个部分拼成整件的外范。第三步则以坩埚熔化成合金的液体,灌铸入范。如果器型不大,可以整体浑铸。如果有一些零件,或则先铸好零件,贴在胚上制范;或则先铸好主体,再以零件的范贴在主体上铸合。此处用殷商晚期的范铸法和东周的范铸法示意(图55—60)(石璋如,1955;张万钟,1962:37—39)。两个例子,一在西周之前,一在西周之后;西周的铸铜技术与这二例的水平相侔。  


在洛阳北窑的西周铸造遗址,可能是西周宗室的铸造作坊,其年代大约始于西周初年;而至于穆王恭王以后,沿用的时间相当漫长,留下来的遗物也很多。可惜数以万计的陶范,大多破碎不堪,只有四五百片,可以作为考察的对象。这些陶范和炉的成分,都是由石英沙和粘土组成,颗粒细小均匀,显然经过仔细的粉碎、筛检的过程。陶范分外范内范和母范,而以外范最多。大型的器范,以一件鼎范为例,是由六片范合成一完整的铸型,每片都包括口腹足三部位,再粘合底范,即为整范。器耳部位留有凹槽,可知器耳是另铸,再镶嵌在范上,然后方浇铸为一体。另有一件卣范,则系四片外范合成。器形复杂的爵,可以多到十片范片合成。然而小型的器物,则只有一个范。发掘报告中,称这些范铸的方式为分铸法和分片合范法(图版38)。出土的熔铜炉壁残块,数以于计,炉径大致在一公尺左右,厚约三四公分。炉壁系以泥条盘筑制成。残块大多在内壁有“烧流”的铜粒及木炭。有一些炉壁下缘,发现有鼓风口。坩埚的残片,内壁呈锅底状,尚附上铜渣。据报告,熔炉温度高到1200—1250℃左右,当系经过鼓风始能到达如此高温。出土的骨制及铜制锥、凿、刮削之工具不少,大致用来修整陶范及雕刻花纹之用。遗址中有几座烧窑,自然系为了烧范。另有若干卜甲卜骨及非正常死亡的人骨,或身首异处或经过捆绑,据报告推测,可能有占卜和人祭、牲祭一类的仪礼(洛阳市文物工作队,1983)。整体的说,西周的铸铜过程,与其前(殷商)后(东周)互相连续。最近新闻报导,四川广汉出土了西周的大批青铜人像与动物像。其人像大如真人,十分写实。因未见考古报告,未能妄揣。如果断代无误,则西周铸铜工艺的水平,比目前所知为更高。但基本上,掌握了分范合铸及分铸坩接的原则,大型铸件也非难事。  


在春秋战国时,青铜工业可能已掌握了脱蜡法,可以铸造极为精细的铜器。曾侯乙墓葬出土的盘尊,有非常精细的镂空浮雕,非用脱蜡法不能奏功。脱蜡法本身的发展,颇须时日,方能达到曾侯盘尊的水平。西周是否已有脱蜡法萌芽?至少至今在考古资料上,犹不可能做肯定的推论,大致西周的青铜铸造技术,还是以陶模浇铸为主(LiXuequin,1980:63—64;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472;松丸道雄,1977:66—90)。  


西周的青铜工业,最主要的中心自然在丰镐畿辅与洛邑成周。洛阳附近发现大规模铜器作坊的遗址,出土了石陶范。丰镐地区现已发现的若干作坊,规模都不算大,但已看出有分工的趋向。马王村的作坊,陶范都是礼器,而张家坡的作坊,则有不少铜泡的外范和填范,当是专铸车马器的工场。  


西周中期以后,青铜器的数量越来越多,一些窖藏,动辄数十器、百余器,而大型墓葬遗址,在上村岭虢国墓地,出土礼器即达一百八十件,工具武器车马饰件,相加的总数,多到五千余件。数量的增加,是西周青铜工业的特色,动物写实,式样也多变化(图版39至40)。为了增加产量,西周的铸造技术也有了相应的进步。殷商及周初制范方法,是一模翻一范,在西周中期以后,出现了一模翻制数范的方法。西周铜器有甚为肖似的数器,即由于这种大量生产方式的出现,零件不再浑铸,改为焊接在器身上。这也是提高生产效率的方法(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69—170)。  




除了王室铸器外,诸侯也可能有自己铸造铜器的作坊。松丸道雄仔细审察若干铭文的内容及器物上的位置,认为接受王室赐器的诸侯,往往翻铸同式的器皿,但是修改了铭文的内容(松丸道雄,1977)。青铜工业的扩散,无疑会产生各地有地方性发展的现象,在本书第七章中,若干边缘地区青铜工业的特色,当即是这一过程的后果。  


数量上的增加,也可以意味着青铜成品的商品化。一方面,铜器的品质可能因量多而差了。西周铜器的早期,承继商器的传统,堪称为青铜时代的鼎盛期。中期以后,花纹渐趋简单,除了昭穆时期有顾凤纹,可算时代特色外,西周一代器形与花纹,都比不上商器的多姿多采,精美细密。商品化的另一方面,则是消费者的普遍化。到晚期时,裘卫的家族,原本社会地位并不高,可是以其富力已可以自铸铜器。西周晚期有长铭的铜器不少,也反映工作技术的进步。若干“契约”性质的铭文,铸刻在铜器上,也反映了铜器的铸造,不再限于仪礼的目的。世俗化与商品化,本是相关联的现象。散氏盘、裘卫鼎之类铭文,正是铜器作用扩大的表现。铜器商品化了,也就可能当作货品运售别处,辽宁喀左北洞出土的一件铜器,与四川彭山出土的一件铜器,形制酷肖,而地隔千里(LiXuequin,1980:77;四川省博物馆等,1981)。此中缘故,因为出自同一作坊,分赐不同人物?还是因为当作礼品交换?还是由商贾贾贩两处?究竟哪一个原因最为可能,至今仍只能存疑。  


再说制陶工业。西周的陶业,可由不少考古资料觇见其发展水平。以沣西张家坡的制陶工场为例,陶窑的规模不大,火膛挖在地面以下,有烟囱和窑底相连。窑内应有窑箄,置放陶胚。至于制胚过程,西周的技术发展方向,在早期采用轮模合制,进步到中期以后的快轮法,产品也趋于规格化。这一趋势正与青铜业经历的商品化的现象颇为吻合。西周早期,已出现原始瓷器及带釉陶(图版41、42)。陕西、河南、山东、河北各地墓葬,普遍出现原始瓷。沣西张家坡遣址中出现的原始瓷片,表面有青色或黄绿色的釉。经过显微镜观察和X光透视以及化学和物理性的测定,据专家判断,这些原始带釉瓷的烧成温度已达摄氏一千二百度,硬度高,吸水性低,矿物组成已接近瓷器。瓷质和长江流域发现的青瓷,基本上很相似(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71—172;考古研究所,1962:附录二)。  


骨器也是周人生活中重要的器用,小到装饰用的发笄,箭上的箭镞,大到耕田用的骨铲,几乎无不可用动物的骨角或蚌壳制成(图61、62、63,图版43、44)。最近发现的扶风云塘骨器作坊遗址,出土了两万多斤废骨料和蚌制品,无疑是一个规模极大的工场。这些骨料大多带有锯削锉磨的加工痕迹。出土的铜刀铜锯铜钻,也正是治骨的工具。制造骨器的过程,第一步选取骨材,大致以新鲜骨为主。第二步是按适用的部位锯割,例如以肩胛骨截去肩臼作为制铲的材料。第三步削锉成形,第四步在砺石上打磨光滑。如果是细致的工业品,还须加上雕镂工作甚至镶嵌松绿石,以增加美观。由出土废料及半成品看,同类骨材的切割面很相似,可见经过分工后,由同一批工人操作,工作的过程大约也循一定规则达到相同的标准。张家坡的制骨工场,只生产镞及笄两种小型骨制品,云塘的产品也以骨笄占90%,反映了分工化及专业化的现象。云塘作坊的规模庞大,用料众多。据骨料来源估计,在21号灰坑出土八千多斤骨块,须用一千三百零六头牛,二十一匹马!由这一现象看来,周人牛只的供应相当丰富(周原考古队,1980:29—35)。  


玉石雕刻(图版45—47),为饰物及礼仪用的兵器(如戈、斧、戚、刀)、礼器(如壁、圭、璋、琮、环、瑗),也有专门制造的作坊工场。有一处遗址即离上述骨器作坊不远。以凤雏、召陈两大型建筑遗址附近分布的作坊而言,有冶铜遗址,有制陶作坊遗址,有骨器作坊遗址及玉器作坊遗址。云塘骨器作坊座落在凤雏召陈两大遗址的中间,东西相距各一公里半。召陈遗址出土的镶嵌松绿石骨笄,与云塘生产的骨笄品类相同(周原考古队,1980:35)。这些手工业作坊工场,密迩宗庙宫室又有专业的分工。凡此现象说明了西周都邑内部贵族与百工的共生互倚,也证明了论周代官制的第七章中所述■理百工,所指者即为管理这些各种各类的生产事业(佐藤武敏,1977:25—29)。  


车的制造,是综合性的工业技术。《周礼》“考工记”:“故一器而工聚焉者车为多。”是以“考工记”中有车人、轮人、舆人、輈人,均说明车工的细节。“考工记”的记载,未必完全是西周制度,然也可由此说明车制的一般情形。车以曲輈架马,以直辕服牛,轮绠形成碟状的箄。乘车横轸,有较拭可以扶持。牛车直厢,以载重物。车轮木制,以火烤定型,务求其匀称。车身各部的相合,用闘榫、用革、用筋、用漆、用胶。车上的装饰,漆饰、皮包,甚至玉石镶嵌,还须有铜制的配件,轴须有铜軎、铜辖,及其他轴饰。衡端有铜矛,轭上有铜銮。驾车的马匹,也有铜制的颊饰、当卢、铜泡等,以革条穿系。络头、辔带、缰绳、鞭策,无不用皮革制作。因此,一车之制作,须动员木工、青铜工、革工、玉工诸项手工业。  




图66张家坡第二号车马坑平面图  


车马在西周,除了实用意义外,还有礼仪的意义。一个贵族能使用的车马数量及其装饰,都按等级而增减。一国一家能动员的兵车数字,反映的不仅是兵力强弱,也说明其掌握资源的大小。  


考古资料中所见的周代乘车遗物有长安、宝鸡、洛阳、浚县、上村岭各处。不乏真车真马,如原形出土的例证(图版48—49)。这些车子的基本构造,与殷商车制无甚改变,大体上也与“考工记”所描述的构造相符,都是长方形的车厢,两轮之间相当宽。辀的曲度则相当有限,多为直木两前端上扬(图64、65、66)。以辐数而言,大致趋于增多。殷车十八辐,西周车由十一辐至廿二辐。洛阳东郊的西周车有廿二辐至廿四辐。到东周时,车辐更多了。春秋车可有廿五辐(许倬云,1976:522—532;郭宝钧、林寿晋,1954:115;林巳奈夫,1959)。  


西周的水上交通工具,文献上只有一些零碎的记载,如《诗经》“邶风·谷风”:“方之舟之”之类。考古资料中更未见西周的舟船遗物。因此,本文也只能缺略这一段了。


第六节 岁时行事
日常生活中,除了衣食住行,可论者则是岁时行事(节庆)及一生之中几件大事:出生、婚嫁、及丧葬。古代礼书中所载也大多与此相关。而《诗经》之中,也多的是在各种庆典时吟唱的歌谣。因此,这方面的材料,颇不为少,只是文字记载,大致属于社会上层生活,一般平民的生活资料,相对的就较为少见了。  


时序的记载,现存最早的一批史料,当推《夏小正》,其中列举气象、动植物代表的物候、星辰的位置及凡此自然条件与人类农耕、蚕桑、狩猎、采集各项生产活动的关系。文句简短古拙。农史学家认为《夏小正》保存了春秋以前的观念及生活资料(夏纬瑛,1981)。以《夏小正》与《礼记》中的“月令”对比,前者代表了朴素简单的原型。《礼记》“月令”之中,颇多插入战国时代的资料;因此,“月令”中的岁时行事,不能作为西周生活的依据。《诗经》及铜器铭文中,则还不乏岁时行事的记载,可为参考。  


古代文献资料中,“藉”是与农业有关的行事,其来源可能甚早。《夏小正》中的藉,列在正月(夏纬瑛,1981),可算是农事之始。金文铭辞中,藉也见于令■“王大藉农于諆田”及■■“令女乍■土,官■藉田”诸铭。令■所述,大藉之后,更有射礼(白川静,1966A:811—817;1967C:814—816)。《国语》“周语”则有王室藉礼的详细说明,春初,“土气震发”,其实是土壤中的水分,因为解冻而因毛细管作用提升到上层,这是该开始耕土的时候了。在“立春”前九日,太史即当将时令报告农官稷,庶几周王及有关臣工,都及时筹备藉礼。立春前五日,“瞽”(盲目的乐师)感觉春风微动了,周王必须住入斋宫,君臣都斋戒三日。到了立春那天,先举行祭礼,然后在稷、膳夫及农正的赞襄,太史引导周王在“千亩”行藉礼。“王耕一墢,班三之,庶民终于千亩”,象征周王与公卿都亲自参与耕作。藉的收获,存储在专用的神仓,作为祭祀之用。藉礼之日,也举行飨礼,上下都共享酒食。“毕,宰夫陈飨,膳宰监之,膳夫赞王,王歆大牢,班尝之,庶人终食”。宣王即位,不藉千亩,藉礼荒废,虢文公谏诤,追叙了藉礼的仪式,而感慨藉礼之废,将导致“匮神乏祀”,而困民之财。《诗经》“豳风·七月”:“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记载的可能不仅是单纯下田工作,而也可能指涉初耕的仪礼。“七月”一诗中的收获礼,包括了收纳各种庄稼及酿酒狩猎各种活动,而最后则是“跻彼公堂”,农夫到领主的宫殿祝贺的典礼。前述令■,藉田之时,也行射礼,则典礼之隆重可以想见。  


《礼记》“郊特牲”,有称为大蜡的收获祭。十二月岁终,天子合聚万物,大蜡所祭的人神,包括先啬、司啬、农、邮表畷、猫虎、坊、水庸、及昆虫。先啬、司啬及农,均是农神;猫虎与昆虫,当是动物神,(猫虎食田鼠及野兽,为农作驱害;祭昆虫,祈其不为害);而其他三神,均为农田附近的设备,(分别为表志、水沟及堤岸),则所祭为主司的神灵了。  


狩猎也是季节性的仪礼。“豳风·七月”一诗:“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豵,献豜于公”,即是领主封邑里,上下都动员的集体活动。《春秋》中,大狩,大狩,史不绝书,均是将检阅与狩猎配合着举行的仪礼。在这种场合,不仅操练军队,检查武备,贵族们也藉此讨论国事,奖黜一国的高级官员(杨宽,1968:268—274)。金文卫盉铭文中记载周王有爯旂的大典,矩伯是周室大臣,必须到场,为了出席建旅的仪式,矩伯向裘卫家借贷以置办必需的装备(白川静,1978A:257—259)。王爯旂于丰,不知究为何种仪礼。旌旂为狩称所必用,建旅大典,可能是与狩猎活动有点关系。  


岁时活动中,冬去春来,大地回苏。春天也当是青年男女寻觅配偶的时节。MarcelGranet遂以求偶活动解释《诗经》国风中“郑风”、“陈风”若干篇诗歌(MarcelGranet,1975:147—153)。例如“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又如“溱洧”:“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讦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郑国东门外的溱洧之滨,似乎正是士女云集笑语,互赠鲜花的地方。“陈风·宛丘”:“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兮。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坎其击缶,宛丘之道,无冬无夏,值其鹭羽。”“陈风·东门之枌”:“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谷旦于逝,越以鬷迈。视尔如荍,贻我握椒。”东门宛丘,是陈国青年男女唱歌舞蹈的地方。大约到了黄昏时节,约会也就开始了,所以,“东门之杨”有“昏以为期,明星煌煌”的句子,而“东门之池”既可沤洗纺织的原料(如麻、纻、及营),也正是与“彼美淑姬”相晤唱和的地点。  


甚至王室也有他们自己的春天,春分,已在春意正盛的季节。《礼记》“月令”中的高禖,即在二月进行,王与后在南郊祭祀玄鸟,——商人的祖先神。在这一个季节,合男女,奔者不禁;甚至牛马也是在此时交配。巫祝带着面具,祛除不祥,而乡饮礼则为社区的欢宴,尊敬长者,也在此时。杨宽以为“乡”字具备了飨宴及社区的意义,隐含社群共享飨宴,甚至统治者也以乡饮礼加强贵族的从属感,而乡饮也是确认群中等级的场合(杨宽,1975:280—309)。  


《诗经》“小雅·宾之初筵”形容飨礼:“宾之初筵,左右秩秩。笾豆有楚,肴核维旅。酒既和旨,饮酒孔偕。钟鼓既设,举酬逸逸。大侯既抗,弓矢既张,射夫既同,献尔发功,发彼有的,以祈尔爵。籥舞笙鼓,乐既和奏。烝■烈祖,以洽百礼。百礼既至,有壬有林,锡尔纯嘏,子孙其湛。其湛曰乐,各奏尔能。宾载手仇,室人入又,酌彼康爵,以奏尔时。……既醉而出,竝受其福。醉而不出,是谓伐德。饮酒孔嘉,维其令仪。……”此中有乐、有舞、有射、有祭祀,显然是盛大的仪礼,属于贵族的。  


小规模的聚会,可能只有炮幡的菜蔬及野物,而其借酒食欢聚的精神,则并无二致。“小雅·瓠叶”:“幡幡瓠叶,采之亨之。君子有酒,酌言尝之。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献之。”中国人在今天仍主要利用饮宴联欢,可谓其来久矣。




第七节 人生礼仪  
本节叙述的是出生、婚嫁、及丧礼。由于资料所限,大致是限于士大夫阶层的生活。  


先说出生。在降生的时刻,男子己享有特殊的待遇。《诗经》“小雅·斯干”,“下莞上簟,乃安斯寝,乃寝乃兴,乃占我梦。吉梦维何,维熊维罴,维虺维蛇。大人占之,维熊维罴,男子之祥。维虺维蛇,女子之祥。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罹。”  


古代生活条件不如今日,小孩的存活率颇低,因此孩子长大到青年时,其象征将要成年的冠礼,甚为重要。《仪礼》“士冠礼”及《礼记》“冠义”都是古代成年仪礼的好资料。照常规,冠礼应在二十岁时举行,但是有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提前举行冠礼。冠礼的全部过程,由筮卜吉日开始,既定了日期,冠者的父兄即须邀请来宾作为青年成人的见证。冠礼中,加冠三次,一次是爵弁,一次是皮弁,一次是玄端,分别是男子参加祭祀、视朔、及朝会的首服。三冠都由请来的贵宾为青年加冠,并加一番勉励及告诫。既冠之后,冠者见于兄弟,再入见母姊诸姑,然后挚见于君,成为君臣,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成为贵族社会的一个成员。有其宗庙朝会的位置,也有其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成年的男子,不能再用幼时的名,冠礼时遂也包括命字的仪礼。周人的字,包括伯、仲、叔、季的长幼次序,而成年人的字,总有“甫”的称谓,如伯某甫,表示成年之后己可为人父了。在宗法制度下,长幼次序也是社会座标之一,有了伯仲叔季的字样,一个成年男子在社群关系的地位遂得定位(杨宽,1965:234—253)。  


婚礼是另一重要的生命仪礼。以下的仪节,均据《仪礼》“士昬礼”。婚礼的第一步是订婚,由男子用雁纳采,表示一个家族向另一家族要求建立婚姻关系。纳采在先,问名在后,正可觇见家族的联姻较之两人间的结合更为重要,是以两家同意结姻之后,才顾及询问女子的私名。此后的纳吉、纳征与请期,不过是肯定婚姻的赠礼及确定结婚的日期。婚礼均在黄昏,由新郎至妇家亲迎。离家时,新妇的母亲对新妇有一番告诫与勉励。婚礼次日,新妇见舅姑,“庙见”则在称庙举行。新郎奉父命取妇时,父亲的醮辞是“往迎尔相,承我宗事,勖帅以敬先妣之嗣,若则有常”。支子则称其宗,弟称其兄。凡此都可觇见,婚姻是为了结两姓之好,而不是为了两个个人的结合为伴侣。婚姻可说是为了延续宗嗣,将过去的祖先与未来的子孙,由当世的男女结合,而得以永远延续。  


丧礼是极为复杂的仪礼。《仪礼》一书中,有一半的篇幅讨论与丧礼有关的各种仪节;因此,在本节也难以交代细节。根据“士丧礼”,人属纩时,必先有招魂复魄之举,由人持死者的衣服,登屋面,三次呼死者的名字。招魂无效之后,丧家方开始办丧事。此时亲人及同宗兄弟毕集,国君也使人来吊唁致襚。柩上有铭,书写死者的姓名,是为魂魄之所依。商祝(习商礼的祝,当是由商代即属专业的祝。)则以米及贝蒲实死者口中,然后为死者袭覆。夏祝(习夏礼的祝)将二鬲粥饭,放在西墙,作为未设铭以前,魂魄之凭依。此后小殓,为死者备衣物,大殓入棺,凡此过程都有哭诵,也都须献祭食物,如在生时。葬日则由族人宗亲聚集占卜。国君吊唁及宗族的集会,事实上也有立嗣,或承认已立嗣子地位的作用。丧服的等级,因亲疏远近而有严格的等级。因此,丧礼也是厘定社会关系的场合。葬礼的等级在前章封建关系一节中已有叙述。整个丧葬事实上表现社会关系的意义,大于个人的情感意义。丧葬一方面表现了纵的封建等级,另一方面也表现了横的宗族联系。  


宗庙之设,也为了同样的社会功能。宗庙并不仅是崇拜神明的地方。宗庙中的典礼及仪节,都是为了收同族之谊。同族同宗的兄弟,既然其亲族的关系由已死的祖先为同源,是以祖先与子孙的联系,也肯定了生者之间的亲戚情义。为此,周人在祭祀时必须有人担任祖先的替身,所谓“尸”,具体的参加人间祭礼。  


《诗经》“小雅·楚茨”正可代表宗庙祭祀中神人交接,亲族联欢的景象:“楚楚者茨,言抽其棘。自昔何为,我蓺黍稷。我黍与与,我稷翼翼,我仓既盈,我庾维亿。以为酒食,以飨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济济跄跄,絜尔牛羊,以往烝尝。或剥或亨,或肆或将,祝祭于祊。祊事孔明,先祖是皇,神保是飨。孝孙有庆,报以介福,万寿无疆。执爨蜡蜡,为俎孔硕,或燔或炙。君妇莫莫,为豆孔庶,为宾为客。献酬交错,礼仪卒度,笑语卒获。神保是格,报以介福,万寿攸酢。我孔熯矣,式礼莫愆。工祝致告,徂赉孝孙。苾芬孝祀,神嗜饮食。卜尔百福,如几如式,既齐既稷,既匡既敕,永锡尔极,时万时亿。礼仪既备,钟鼓既戒,孝孙徂位。工祝致告,神具醉止。皇尸载起,鼓钟送尸,神保聿归。诸宰君妇,废彻不迟。诸父兄弟,备言燕私。乐具入奏,以绥后禄。尔肴既将,莫怨具庆。既醉既饱,大小稽首。神嗜饮食,使君寿考。孔惠孔时,维其尽之。于子孙孙,勿替引之。”这一首长诗中,第一章叙述收获已丰,可以为祭祀为酒食。第二章叙述牛羊牺牲,两章都为祭祀致福作准备。第三章,宾客与神保(由活人扮演祖先)饮食交欢。第四章,由工祝向祖先的替身致告,请求降福。第五章,皇尸退位,众人再叙燕私。第六章,祖先与众人都醉饱,祝祷祖先的福泽将永远不绝。在这一首诗中,祖灵十分具体的参加了人间的聚会,祖灵嗜好饮食,正如活人一样,而且也因为享受了好酒好饭,祖灵保证子孙们福泽不断。不仅“楚茨”如此,“凫鹥”一诗也歌咏“公尸”(祖灵的代表)来降燕飨饮食的情形,而“既醉”一诗,则叙述“公尸”在醉饱之后,宣告子孙,嘉奖祭祀得体,献祭的食物洁净而好,如此子孙将获得祖先的赐福。  


周人的生命仪礼中,不论哪一种,事实上都由族群成员共同参加,其重要性也是群体的。一个男性贵族的出生,是为了延续祖先的子嗣,婚姻是为了结两姓之好,也为了延续宗嗣。死亡,是在祖先与生者之间的过渡。死者的灵魂,必须长有依凭;暂时的依凭,竟可栖息在粥饭之上,而长久的依凭,则是以姓名为代表的铭及主。祖灵在祭祀时,不是象征性的存在,却是具体的由子孙中某人扮演。生人与死者,都可在饮宴时共同享受丰收,祖灵醉饱,更可庇佑子孙永远享有同样的福扯。燕飨遂具有连系过去与现在,人间与灵界的作用;当然,参加燕飨的宗亲,也为此而有强烈的认同。

2006-10-28 1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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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结论
综合本章所说的物质生活,由于资料本身的偏倚,不免详于社会上层,而略于下层。整个说来,不论衣食居住或器用,大致在上层的精致生活方面,西周的水平较之殷商有不少进步。而在贫户乎民的生活方面,大约比前代也未有很大的改变。上层生活,物质生活的实质意义之外,礼仪层级化的社会意义,也增加了生活中的繁文缛节及由此衍生的分化。生产器用的手工业专业化,及生产数量的增加,二者都反映四周生产能力的提高。西周末叶,无疑因为生产能力的提高,使生活的层级差异相对的减少了。下级贵族也可以“僭越”的享用以前只保留给上层人物的东西。专业手工业者本是贵族豢养的百工,但由于生产能力提高了,生产的数量多了,生产物件渐有商品化的趋向,最终将减弱贵族对百工的垄断。——那一变化,将在春秋战国时代完成,但也可说在西周已肇其端倪了。  


西周的岁时行事及人生仪礼,大致可由《诗经》及礼书见其梗概。同样由于资料本身的偏倚,也不免只反映了社会上层男性人员的生活。基本上,周人的生活仪礼,具有强烈的社会功能,群体性远超过个人的情感。西周的仪礼,大致继续见于春秋。宗族的社会组织,长期为中国古代的社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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