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476|回复: 0

[选刊] “权威”的滑稽(民间民俗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23 16: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民间民俗者   



        纵观《联律通则》全文,前两章较简略,唯附则部分较详实。
  且看附则第一条:
  “第一条 用字的平仄声调遵循汉语音韵学的成规。(1)在近古与近代通行的韵书中,字分四声,“平声”不分阴阳,统称为“平”,“上声”、“去声”、“入声”三种声调为“仄”;(2)现代汉语字音以“阴平”、“阳平”为“平”,“上声”、“去声”为“仄”。判别声调平仄遵循“双轨制”,但旧声、今声在同一联文中不得混用。”
  
  针对此条,有几点大家较清楚:
  一、现在60岁以下的人,上小学时正值新中国《汉语拼音方案》颁布实施,他们学习的是“今声”,从没见过“旧声”,因而不会混用。此条----对他们无效。
  二、60岁以上的人群中,全国约99%的人不识字(有少部分人在“扫盲班”里学过几个,但不足以写诗、写联)。此条----对他们更无效。
   三、在极少极少60岁以上认识汉字的人里面,热心于科学、技术、热衷于文学、艺术(不包括对联)的人又占去了约90%,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用的都是现代汉语,很难顾得上专门研究“旧声”。此条----对他们也可能无效吧。
  由此可见,热衷于对联,又同时懂得“旧声”、“今声”的人是少之又少了。此条不会是专为这“少之又少的人”设置的吧!更何况列于第一条这样显著的位置,又声称要在全国普及推广呢。
  请问,像这样的规则能在全国普及推广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GMT+8, 2024-3-28 22:33

© 2001-2011 Powered by Discuz! X3.4. Theme By Yeei!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