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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绍基书法艺术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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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0: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何绍基书法艺术赏析
佚名,来源网络

何绍基(1799—1873),清书法家。湖南道州(今道县)人。字子贞,号东州,晚号蝯叟。道光十六年(1836)进士,官编修。工经术词章,尤精说文考订之学,旁及金石碑版文字。书法自成一家,草书尤为一代之冠。晚年以篆、隶法写兰竹石,寥寥数笔,金石书卷之气盎然。偶作山水,不屑摹仿形似,随意挥毫,取境荒寒,得石涛晚年神髓。画必长题,题多佳句,惟不轻作、兴至为之,辄自毁去,故流传者少。有说文段注驳正、诗文集。著有《惜道味斋经说》、《说文段注驳正》、《东洲草堂诗钞》、《东洲草堂文钞》等。



    何绍基出身于书香门第,其父何凌汉曾任户部尚书,是知名的藏书家。何绍基兄弟四人均习 文善书,人称“何氏四杰”。嘉庆四年农历十二月与弟绍业一同出生于东门乡东门村一耕读民家。幼年家境贫寒,他和弟弟随母就食于州西小坪舅舅廖氏家。8岁随母入京,早年是阮元、程恩泽门生。18岁应京兆试,取眷录。道光十一年(1831年)取优贡生。道光十五年(1835)中举人,次年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任文渊阁校理、国史馆提调等职,曾充福建、贵州、广东乡试主考官。咸丰二年(1852)任四川学政。为官仅两年,次年因条陈时务得罪权贵,被斥为“肆意妄言”,受谗言所害,降官调职。遂辞去官职,创立草堂书院,讲学授徒,咸丰六年(1856),由四川出发,经陕西等地到达济南,主讲于山东泺物书院。讲学之余,尽游济南大明湖、趵突泉、珍珠泉、千佛山等处,留下许多诗句。咸丰十年(1860),受长沙城南书院之邀离开济南赴长沙。前后在山东和长沙城南书院教书达十余年。晚年主持苏州、扬州书局,校刊《十三经注疏》,主讲浙江孝廉堂,往来吴越,教授生徒。一生豪饮健游,多历名山胜地,拓碑访古。光绪四年(1873),病逝于苏州省寓,葬于长沙南郊。

   何绍基的书法成就很高。各体书熔铸古人,自成一家。草书尤为擅长。    何绍基的楷书取颜字结体的宽博而无疏阔之气,同时还掺入了北朝碑刻以及欧阳询、欧阳通书法险峻茂密的特点,还有《张黑女墓志》和《道因碑》的神气,从而使他的书法不同凡响。何绍基的小楷兼取晋代书法传统,笔意含蕴,行草书融篆、隶于一炉,骏发雄强,独具面貌。他的篆书,中锋用笔,并能掺入隶笔,而带行草笔势,自成一格。何绍基书法,早年秀润畅达,徘徊于颜真卿、李邕、王羲之和北朝碑刻之间,有一种清刚之气;中年渐趋老成,笔意纵逸超迈,时有颤笔,醇厚有味;晚年何绍基的书法已臻炉火纯青。 济南大明湖历下亭楹联杜甫名句“海右此亭古,济南名士多”,即为他所书。历下亭东壁仍存其《重修历下亭记》石刻。    何氏精通金石书画,以书法著称于世。誉为清代第一。初习颜,中年博习南北朝书,笔法刚健,此期作品传世甚少。后致力分隶,汉魏名刻,无不深研熟密闭,临摹多至百本。偶为小篆,不顾及俗敷形,必以顿挫出之,宁拙毋巧。暮年眼疾,作书以意为之,笔轻墨燥,不若中年之沉着俊爽,每有笔未至而意到之妙。年尊望重,求书反多,故史年作品传世较多。尤以篆隶法写兰蕙竹石,寥寥数笔,金石书卷之气盎然。何氏博学多才,尤工于诗。有《东洲草堂集》。  

    他是一位十分勤奋的书法家。他自己说:“余学书四十余年,溯源篆分。楷法则由北朝求篆分入真楷之绪。”何绍基早年由颜真卿,欧阳通入手,上追秦汉篆隶。他临写汉碑极为专精,《张迁碑》,《礼器碑》等竟临写了一百多遍,不求形似,全出己意。进而“草、篆、分、行熔为一炉,神龙变 化,不可测已。”至今存临本仍然不少。中年潜心北碑,用异于常人的回腕法写出了个性极强的字。是清代中叶最负盛名的书法家。他一生勤学不倦,博古通今,学问精深,对于书法艺术,更是心慕手追,终生不辍,竭冢笔池墨之力,立骏以雄强之功,对后世影响很大。他对于颜真卿、李北海的书法师承最多,浸淫最深,并能探源周、汉,泛滥六朝,最得北碑精髓,卓然自成一家,堪称一代宗师。

  一般人学书,总是先从楷书入手。何绍基则与众不同,他是从篆隶入手的,这使得他在书法创作上得益匪浅。他的书法,笔笔中锋,铁画银钩,圆劲古拙。中锋运笔,其特点是笔画饱满,富于力感,含蓄沉稳,历来被传统的书法教学视为不二法门。何绍基对此驾轻就熟,虽千变万化,但不离其宗,化篆隶入行楷,了无痕迹。  在结体方面则学习颜真卿,严守外拓。所谓外拓,就是一个字周边的笔画向外作弧状,这样的结体能体现出一种雄强阔大的气象。何绍基作书结体,不求姿态,唯求沉稳雄健,倚重运笔,他自己曾说过:“余肄书泛滥六朝,仰承庭诘,惟以横平竖直四字为律。”笔画横平竖直,不作斜势,这是篆隶结体的特点,何绍基把它化用在行草书中,因此他的行草书惊矫纵横,奇气喷薄,令人不能不服。曾国藩曾评价说:“子贞之学,长于五事:一曰仪礼精;二曰汉书熟;三曰说文精;四曰各体诗好;五曰字好。渠意皆欲有所传于后,以余覌之,字必传千古无疑矣!”  

    他在《蝯叟自评》中有这样几句话:“余学书从篆分入手,故于北碑无不习,而南人简札一派,不甚留意。”清人尊碑卑帖,对于南人简札不屑一顾,是一种风气。何绍基学书,每每独具慧眼,他临写古人法书,总是有所侧重,精神专注于一端:“或取其神,或取其韵,或取其度,或取其用笔,或取其行气”。用笔以北碑见长,而行气却以简札为佳。他认为:“书家须自立门户,其旨在熔铸古人自成一家,否则习气未除,将至性至情不能表见于笔墨之外。”   

    他曾经苦心孤诣地去摸索执笔的方法。为了强迫自己必须悬起腕来,发明了一个回腕执笔的方法,这种方法是不合于人体生理的,因此,他每写一次字就要出一身汗,但他意志坚定地决然长久用这种方法写下去。并且他用的是羊毫,他竟然从一个错误的方法中,获得了神奇的结果。这是由于勤学苦练,虽然走了弯路但仍然能够成功的好例证。他的才华横溢,功力深厚,从清一代的羊毫笔到他才集大成地收到了前所未有的效果,凭这一点便可证明他是一个开辟书苑新天地的英雄。   
                 
    何绍基的书法有“晚清第一人”之誉。其书学的鲜明特征是“重骨不垂姿”,尤其独创的“回腕悬臂执笔法”可谓古今一绝。其用笔上下波动,落墨迟涩凝重,线条方圆交错,特别是洒脱的长撇和长长的弯钩的大量运用,更让人有云飞雾升,飘飘欲仙之感!  何绍基是一位大书法家,但他的诗名为书名所掩。在晚清宋诗派中他是一位健将,擅于描绘山川。如其七律《元象》中有“石根水怒水根石,天外山惊山外天”一联,上句比喻人世风波之复杂、险恶,下句又展示人类进步之不可限量,耐人咀嚼。

[ 本帖最后由 妙音 于 2012-8-24 11: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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