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五绝——
五绝平仄不合和失粘等更为普遍,更为灵活。在29首中占16首。首篇王维的《鹿柴》:“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森林,复照青苔上”,失粘;《杂诗》“君自故乡来”押仄韵,也是通篇失粘;孟浩然的“春眠不觉晓”也是如此。其《终南望余雪》中“积雪浮云端”,是三平;杜甫的“江流石不转”是三仄尾;李白“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珠”应仄,“帘”属盐韵,是平声,不应仄;李白唱响千古的“床前明月光”,粘连与平仄都不规范,但毫无不和谐、不顺畅之感;刘长卿“静听松风寒”三平;金昌绪“打起黄莺儿”是三平;韦应物“秋夜寄邱员外”,“怀君属秋夜,散步咏凉天。空山松子落,幽人应未眠。”中二句也是失粘;王建的名作“新嫁娘”“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平仄失调。柳宗元“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更是特立独行,不计平仄。同样情况的还有贾岛的“松下问童子”。而脍炙人口的李商隐“向晚意不适”连续五仄。尤其是作为五绝的第一大家王维,其五绝诗几乎半数“出格”!
当然,人们或认为“五绝”中包括了“古绝”——它可不受平仄约束。但从沈德潜的《唐诗别裁》和《唐诗三百首》等选本可见,后人对于五绝的要求并非苛求,直至宋代范仲淹的“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和李清照的绝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等,皆是在五绝和古绝之间游刃,有相当的自由空间。
由此可见,诗的“出律”和“出格”是家常便饭,不足为奇,有时甚至有意为之。其实,作为行家里手,寻找一个完全符合格律的字词并不难,难在创意和真情。突破往往是合理和必要的,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种手法亦历来被肯定。例如,严羽评论李白“八句皆无对偶者”的“牛渚西江夜”是“文从字顺,音韵铿锵”(《沧浪诗话》),大加赞赏而毫无置疑。
另如五律颔联“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客睡何曾著,秋天不肯明”等语义相近而对仗不严的情况,诗家谓之“十字格”,“如此者不可胜举”(宋·葛立方《韵语阳秋》)。虽然不是严对,评论家和诗人应当视为约定俗成,合乎规范,不应作问题提出。
至于三仄尾大量使用,更是多见不怪,更应视为规范定式,不作问题提出。
总之,唐人用律可总结为:一,依律,合于基本格律;二,出格,突破一般程式。
诗,不能没有格式约束,又不应全为平仄拘泥。苏轼“不喜剪裁以就声律”,袁枚说“忘韵,诗之适者。”实际上,突破意味着创造。每有突破,往往精彩。遍观“出格”诗作,皆是有理突破,各有佳句美词,足以流誉千秋。非但不应诟病,而是佳作楷模。
一般认为,沈德潜《唐诗别裁》是《唐诗三百首》的母本。沈德潜在批点王维的五绝时赞叹说:“诸咏声息臭味,迥出常格之外,任后人摹仿不到。”沈德潜的诗论是保守和复古的,但他却肯定和赞扬“出格”,并且在“凡例”中说:“然所谓法者,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若泥定此处应如何,彼处应如何,则死法矣!兹于评释中偶示纪律,要不以一定之法绳之。试看天地间,水流自行,云生自起,何处更著得死法!”沈德潜尚不拘泥,后人何必固守“死法”!在诗律为八股禁锢的清代,《唐诗三百首》和《唐诗别裁》的编者如此选用和编排,可谓独具法眼。
《唐诗三百首》五律五绝的用律和出格,给后人的启示应当是:有所遵循,敢于创新,适当放宽,提倡新韵,以适应诗词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