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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刊] 绝句“全押韵”与《太和正韵》两者的关系(张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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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 14: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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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志斌


《太和正韵》附录二:

绝句“全押韵”与《太和正韵》的开创,笔者在拙作《红尘五绝》的前言及后记中已作了介绍和补充说明。
绝句“全押韵”的开创,有人不服,认为并非笔者首创;其后,更引出一些公案。因此,作者有必要在此再加说明,介绍绝句“全押韵”与《太和正韵》两者之间的关系。

异议者认为绝句“全押韵”乃晚唐皮、陆所创,并有许多绝句“全押韵”的作品,因当时受讥议而废弃不复坚持,认为作者只是“开创了绝句‘全押韵’的系统理论”;其实,当看到笔者《红尘五绝》后记有关绝句“全押韵”与《太和正韵》的补充说明时,亦应略有所知矣,奈何一开始就先予否定,因而就是不肯承认这个事实。当时场合,笔者不想多与争辩。因为,笔者很清楚,绝句“全押韵”确是首创,因为,这是概念、理论、押韵三者的统一结合体:

其一、概念产生。请问,历史上何时出现过“绝句‘全押韵’”这个概念?绝句“全押韵”的概念乃今时才产生,笔者最初称为绝句“完全押韵”,我的老师香港大学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周锡韦复教授将它简称为绝句“全押韵”。笔者既然开创绝句“全押韵”这一新的韵律形式,当然就会对所产生的这一新概念赋予特定的内涵和意义。将笔者今时开创命名的绝句“全押韵”,不管其中的内涵意义如何、首先硬套为尚未出现如此概念定义的晚唐皮、陆所创,无异今人演《昭君出塞》,硬要让昭君大唱“身在曹营心在汉”!又何异于称盘古开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其二、相关理论。绝句“全押韵”的开创,笔者阐述了其中对诗歌音乐美的影响,形成了称之为“太和体”的一种新的韵律形式,对其作用、意义、创作实践、心得体会等方面,都作了系统的论述。对这一探索,笔者一开始就是有意识地进行,并形成了相关的理论,由于有理论为基础,故始终抱持坚定的信念。笔者赋予所开创的绝句“全押韵”的这些特定的内涵,前人又可曾有过?异议者既承认作者开创了绝句“全押韵”的系统理论为前无古人,则此绝句“全押韵”与古人并未有此概念且更无如此系统性理论指导下、带随机性产生的作品,乃是本质完全不同之两回事。

其三、《太和正韵》。这是作者最有把握的地方。起初,我的老师周锡韦复教授也曾考虑过皮、陆的问题,到最后这一层,终于放心。盖绝句“全押韵”所押之韵,也是由笔者所开创的统一了国、粤语南北两大音韵的《太和正韵》,这更是前人从未想过的事情。于是,我的老师对绝句“全押韵”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与推介,撰写《“拗体诗”与“全押韵”——传统诗律的再发展》一文,称赞绝句“‘全押韵’‘谐美如歌’”。并于2007年2月春节前,在香港《星岛日报》中文频道专栏分四期连载。

绝句“全押韵”与《太和正韵》的开创,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后期开始到如今,经历了漫长的探索、实践、总结、完善的过程,这些,从作者例举的不同时期绝句“全押韵”作品就可以看出,到近年的创作,乃臻完善。

去年《红尘五绝》出版期间,当代著名诗人李经纶对笔者所开创的绝句“全押韵”颇感兴趣,一次酒酣,即席联句、拟赋一首绝句“全押韵”;笔者当场指出并非属于所开创的绝句“全押韵”,而是属于“四句押韵”,要做到“全押韵”,就必须“完全押韵”、押“全”韵:一是要四句平仄全押,二是要做到国、粤语都要完全统一通押。

经此详细解释,经纶兄乃恍然大悟,完全明白了绝句“全押韵”的创立并非如此简单表面,而是有着上述三方面特定的内涵。于是,对这种新的韵律形式的开创及《红尘五绝》的出版,明确表态:“这不是你个人的事,也不是我李某人的事,而是要作为南国诗坛的一件大事来办。”并全力以赴,提议给广东中华诗词学会的全体领导,将笔者原拟由深圳诗词学会主办、在深圳大学举办的《红尘五绝》首发式,上升到省级、由广东中华诗词学会来主办。对诗坛新生事物的高度肯定认可、并热心推动扶持后进,经纶兄其人胸襟可见!而广东中华诗词学会的前辈、领导,为此三番四次召开会长会议进行商议、表示一定要搞好这项活动,如此高度的重视、热心支持推动这件事,南国诗坛有如此热心重视、大力扶持后辈的前辈、领导,令人非常感动!笔者于首发式研讨会上的发言,汇报了诗词创作二十多年来的历程和体会,对绝句“全押韵”的特定内涵,再次作了以上详细的阐释说明。

事隔数月,新年之际,忽接经纶兄来电,称绝句“全押韵”引起颇强烈反响,有人撰文于某专业刊物,大肆批判绝句“全押韵”并非首创,列举出前人若干诗作及王安石的《泊船瓜洲》等为佐证,自认为那就是绝句“全押韵”。此等不了解内情、不知事情的来龙去脉,不了解绝句“全押韵”的整体内涵,未细阅《红尘五绝》,也未参加首发式研讨会,更不知何为《太和正韵》,即断章取义的“闹文”、“闹剧”,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本来,作为一个学者,对事情不了解,如有兴趣,应先弄清底细,考虑周详,再作定论,以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奈何对别人的开拓创新就容不得,必先否定、打倒然后快,更贬低他人以自抬身价,这又岂是一个真正学者所为?

正如周老师文章所言:“你可以不喜欢它,但不必刻意贬低、排斥它。”


太和子  戊子端阳于鹏城

[ 本帖最后由 妙音 于 2009-7-2 14: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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