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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女性诗歌的繁荣及其在文学史中的缺席(陈礼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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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0 15: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陈礼兵


  论文关键词: 明清女性诗歌 清 自然 男权 话语权

  论文摘要:明清时期,由于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个性解放启蒙思潮的推动,伴随着男性文人的推崇和创作的群体化及区域化,女性诗歌创作趋向自觉,以其“自然”和“清”的特质闻名于世,达到了空前的繁荣。但由于男权中心传统的制约,女性失去了自己的话语权,又因文学经典化问题和研究的不足及女性诗歌自身的“残缺”,女性诗歌在文学史中一直处于缺席的地位。

  一  绪论: 明清女性诗歌的繁荣

  胡文楷先生在其《历代妇女著作考·自序》中说道:“自班氏《汉书·艺文志》出,群书始有著录,……唐宋二代,如武皇后、鱼玄机、薛涛、花蕊夫人、杨太后、李清照、朱淑真,其集尚存。《明史·艺文志》所著录者,仅三十馀家,其未著录者,见于王西樵《宫闺氏籍艺文考略》所载甚多;均目见其集,足以徵信。清代妇人之集,超轶前代,数逾三千。”可见,我国古代历史上的女性作家代不乏人,尤其到了明清之际,几百年间,出现了近四千位女作家,仅三百年间就有两千多位出版过专集的女诗人,繁荣之貌,前所未有。胡文楷先生的《历代妇女著作考》一书收录了明清女作家约3885人,收录各种体裁的作品集约4741部,另外还有合刻的集子54部,总集129部。这一系列数据表明,明清之际的女性文学达到了空前的繁荣。在这么多的女性作家作品中,超过90%的是女诗人和诗集。明清之际女性诗歌如此繁荣,是以前历朝历代难以企及的,其中原因值得探究。

  二  明清女性诗歌繁荣的原因

  (一)特定的历史氛围,女性意识的觉醒,推动创作的自觉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在以儒家为基石的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中,中国妇女一直忍受着神权、王权、族权、夫权的奴役,长期受着所谓的“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等封建伦理道德的教化,隐藏闺阁,深居简出,几乎隔绝于外界社会。在传统社会里,妇女始终处于从属和次要的边缘地位,以男权为中心的权利社会剥夺了她们的话语权,“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女子无才便是德”等一系列封建传统观念使得古代的妇女失去了经济独立,失去了权利话语,更失去了应扮演一个社会角色的意识。

  明代中期以后,民主思想不断抬头,个性解放启蒙思潮兴盛。王学左派高举离经叛道的大旗,黄宗羲在《明儒学案·泰州学案》中概括王学左派的主要精神说:“吾心须是自心作得主宰,凡事只依本心而行,便是大丈夫。”“平时只是率性而行,纯任自然,便谓之道。……凡先儒见闻,道理格式,皆足以障道。”他们肯定人欲的合理要求,主张人际间的地位平等,追求个性的自然发展,洋溢着一种叛道的勇气和张扬个性的精神。这种高扬个性和复苏人性的思想推动了在创作中强化主体的意识。于是在诗文领域兴起与传统相对抗的“性灵说”和“童心说”。清代,具有民主思想的文人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人都反对宋明理学,尤其是清代中叶的袁枚,他生活通脱放浪,个性放荡不羁,颇具离经叛道的反叛传统的精神。他宣扬性情至上,肯定情欲合理,主张即“情”求“性”,强调男女是真情本原,与沈德潜等人反复辩论,公开地为男女之情的诗歌张目。[1]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思潮大背景下,明清之际有民主倾向的男性文人纷纷开始关心妇女问题,主张男女平等。如李贽提出“天地一夫妇”(《夫妇论》)的男女二元论,主张男女平等。清代的唐甄、张履祥主张夫妻平等尤当恤女;袁枚则重视女子教育,广收女弟子,培养女诗人,褒奖“妇人女子,村氓浅学”的诗才;文人俞正燮极其同情妇女处境,反对男子纳妾出妻,反对女子缠足,守节,守贞;更有甚者,像李汝珍在《镜花缘》中对调男女的地位,提出了“女性中心社会说”,创造了一个以女性为中心的“女儿国”。“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子,以治外事。”《镜花缘》中的女子的智慧才能都不弱于男子,从皇帝到辅臣都是女子。从男性文人的角度来看,他们极力抬高女子的地位,使得女子有了一种话语意识。由于男性的抬举,明清之际的女性诗人普遍有了种自觉意识,她们开始自寻出路,谋求自己的话语地位。一方面,她们大量的写诗,认为作诗是她们的分内之事。寒山陆卿子在为明代女诗人项兰贞的《咏雪斋遗稿》作序时说道:“我辈酒浆烹饪是务,固其职也。病且戒无所事,则效往古女流,遗风剩响而为诗;诗固非大丈夫职业,实我辈分内物也。” “生而夙慧,幼闲诗书”的顾若璞在其《卧月轩集·自序》中云:“尝读诗知妇人之职,惟酒食是议耳,其敢弄笔墨以与文士争长乎?然物有不平则鸣,自古在昔,如班左诸淑媛,颇著文章自娱,则彤管与箴管并陈,或亦非分外事也。”鉴湖女侠秋瑾亦云:“女子当有学问,求自立,不当事事仰给男子。今新少年动谓‘革命,革命’,吾谓革命当自家庭始,所谓男女平权是也。”以上几位女诗人都将文学之事看成是自己的分内事,而不再是男子的专权。另一方面,她们自己编纂并出版诗集。明末清初桐城的方维仪“尝取古今女子之作,编为宫闺诗史”;吴江叶氏家族的沈宜修编《伊人思》;清初的王端淑则花费二十五年时间编纂《名媛诗纬》;柳如是编《历代女子诗词选》;嘉庆年间,随园女弟子骆绮兰编《听秋馆闺中同人集》,收十八姐妹唱和之作。此外明清女诗人还有大量的诗话问世,像熊琏《谵仙诗话》,周润的《悟香楼诗话》等。

  可见,明清之际的女性诗人普遍具有一种自觉意识,她们自认为作诗乃是她们的分内之事,追求同男性一样的平等地位,谋求自己的话语权。
  (二)男性文人的推崇

  明清之际,才女层出不穷,她们大量出版自己的诗集以谋求自己的社会话语权,同时,当时的男性文人积极维护这些才女,赞助她们出版诗集,并竭力为女性作品的经典化而努力。可以说,倘若没有男性文人的支持和推崇,女性诗人便不可能有如此多的作品问世,并在当时成名。正如孙康宜女士在《明清文人的经典论与女性观》里指出的那样:“我们可以说,当时的‘女性研究’其实是明清文人对理想女性向往的一种产物。他们一方面深深感到自己的边缘处境,一方面也对被埋没的才女赋予极大的同情,所以当时许多文人不惜倾注大半生的时间和精力,努力收集和整理女诗人的作品。从政治上的失意转移到女性研究,可以说成了当时的风气。”从胡文楷先生的《历代妇女著作考》收录的诗歌总集来看,明清的共有129部,其中有过百部是由男性文人编纂的,因而女性诗歌成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男性。“尤留意于广东文献”的冼玉清在其《广东女子艺文考·自序》中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就人事而言,则作者成名,大抵有赖于三者。其一名父之女,少禀庭训,有父兄为之提倡,则成就自易。其二才士之妻,闺房倡和,有夫婿为之点缀,则声气易通。其三令子之母,侪辈所尊,有后嗣为之表扬,则流誉自广。”正如冼玉清所言,明清之际的女性诗人绝大多数要么是名门之后,受过良好的教育;要么是才士之妻,夫妇唱和;或是令子之母,子侄相尊为之表扬。仅以明代的吴江叶氏家族的女性文学创作来看,我们就可以洞察这一点。明末吴江叶氏“一门之内,同时闺秀遂有十人,可云盛矣。”叶绍袁之妻沈宜修是当时的吴江诗坛的女性代表人物,其女叶纨纨、叶小纨、叶小鸾都才貌双全,富有文才。据《宫闺氏籍艺文考略》载:“沈宜修字宛君,吴江人,副使珫女,工部叶绍袁妻。”沈大荣《叶夫人遗集序》曰:“叶夫人字宛君,余之女弟也。幼而奇慧,识鉴过人;秋月银河,可方内度,春池琪树,差拟容仪,支机天巧,班蔡文华。”沈宜修是按察司副使沈珫的女儿,是著名作曲家沈璟的侄女,其丈夫叶绍袁曾任过北京国子监助教和工部主事。可见沈叶两家都是官宦,两家都重视文化教育,具有浓厚的文学风气和传统,因而沈宜修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深受文化熏陶,嫁给进士叶绍袁以后,更是夫唱妇和,因而方能“支机天巧,班蔡文华”。叶氏三姐妹叶纨纨、叶小纨、叶小鸾,生长在这样的诗风浓厚的家庭,从小就耳濡目染,她们德色才兼备,具有很强的女性意识,敢于大胆冲击思想的禁锢,显示出强烈的思想解放意识,她们才情超绝,诗词俱佳,更相唱和。叶氏家族可谓“门内人人集,闺中个个诗”。清代的袁枚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广收女弟子,并与她们互相唱和,广游天下,切磋文学。“四方女士,闻其名者,皆钦为汉之伏生夏侯胜一流。故所到处,皆敛衽及地,以弟子礼见。先生有教无类,就其所呈篇什,都为拔尤选胜而存之。”他编《随园女弟子诗》六卷,共选二十八人诗。自古才子佳人配,才士歌伎配,明清之际尤显突出,像侯方域和李香君,冒襄和顾媚,杨文骢与马娇,葛徵奇和李因,钱谦益与柳如是等等,她们的结合无疑给女性诗歌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可见,明清之际的男性文人普遍关注女诗人的成长,力推她们的作品,我们不妨将此作为女性诗歌繁荣的外在推动因素。

  (三)“自然”和“清”的特质暗合男性文人的审美趣味

  男性文人推崇女性诗人的作品,固然要找到其合理的理由,进一步说,就是要找到女性诗作的真正的文学价值。哈罗德·布鲁姆在其《西方正典》里说:“使一个文学作品赢得经典地位的原创特质,乃是一种特异性,我们要不就永远无法予以归类同化,要不就因为它显得司空见惯,以致我们根本忽视了那种特异的本质。”女性诗歌得到明清文人的如此青睐,我想也正在于这一点,在于女性诗歌的特异性,这种“特异性”便是“自然”和“清”的特质。直接指出这两个特质的当属晚明的钟惺,他在《名媛诗归序》中以一个男性学者的身份对当时的诗坛表态宣言,对女性创作价值进行系统的评论,序中提出这样两个重要的文学观点。一曰“自然”:

  诗也者,自然之声也,非假法律模仿而工者也。《三百篇》自登山涉砠,唱为怀人之祖,其言可歌可咏,要以不失温柔敦厚而已,安有所为法律哉?今之为诗者,未就蛮笺,先言法律,且曰某人学某格,某书习某派,故夫今人今世之诗,胸中先有曹刘温李,而后拟为之者也。若夫古今名媛,则发乎情,根乎性,未尝拟作,亦不知派,无南皮西昆,而自流其悲雅者也。……故凡后日之工诗者,皆前日之不能工诗者也。

  “自然”是诗歌的本色,便是说,诗歌创作当以自己的性情为本,直抒自己的真情实感,只有这样,方乃真诗也。

  钟惺何以提出这样的观点来对女性诗歌价值进行评价?我们不妨再次回归到当时的社会思潮来看。其一,当属王学左派的兴起和禅宗思想的广泛渗透。前文已述,他们张扬个性和肯定人欲。其二当受李贽的“童心说”和公安派的“性灵说”影响。他们抨击伪道学,重视个性精神,注重个人情感与生活欲望的合理性,强调真实表现作者个性化思想情感。还有李梦阳对文学本质新的理解,他认为 “真诗乃在民间”,而所谓“真者,音之发而情之原也。”(《诗集自序》)所以,钟惺认为“诗家当求古人真诗所在,真诗者,精神所在也。”同为竟陵派的谭元春也表示:“夫真有性灵之言,常浮出纸上,决不与众言伍。”[2]

  清代的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人对宋明理学大力反对。由于处在易代后的特殊阶段,他们更提倡文学的经世致用的作用,强调文学要“为时”,“为事”,但同时他们亦认为“诗本性情”。黄宗羲论文学时就注意到了文学的特质,认为“诗之道,从性情而出,往往是不平之鸣,所以‘诗之道甚大,一人之性情,天下之治乱所藏纳’”。(《南雷诗历·题辞》)秉性洒脱不拘的袁枚,在诗坛上公开批评嘲讽沈德潜的格调说和翁方纲的肌理说,重建和发挥性灵说,认为诗重性情,强调表现真我,真性情,创作重灵机和真趣。[1]从这一点来说,当时的进步文人都追求一种自然的诗风,要求诗歌创作需“发乎情,根乎性”。而当时的女性诗歌则恰好做到了这一点,她们深居简出,很少踏出闺门,很少有机会去游历名山大川,活动范围狭小。骆绮兰在《听秋馆闺中同人集·序》中就说:“女子之诗,其工也,难于男子。闺秀之名,其传也,亦难于才士。何也?身在深闺,见闻绝少,既无朋友讲习,以沦其性灵;又无山川登览,以发其才藻。”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使得她们保留了一份真性情,发乎于诗,真情自现。而当时的男性文人作诗则模仿一定的人物,一定的流派,并依循一定的法则进行创作,号亦言其志,但已不是自然之声。也正是这份自然,使得她们的诗歌也同时具有了温柔敦厚的潜质,合乎了儒家的中和之美和风雅精神的主张。《山东通志》载:“毛钟秀诗温厚和平,庄严不佻。”清晖楼主在其《清代闺秀诗钞·序》中说:“昔夫子订诗,《周南》十有一篇,妇女所作居其七,《召南》十有四篇,妇女所作居其九。温柔敦厚之教,必自宫闱始。”明代赵世杰在其《古今女史·序》中说:“吾不知女才之变,穷于何极,……一寓目而兴观群怨,皆可助扬风雅。”由此可见,在时人看来,女性诗歌在当时不仅是发乎性情的,而且具有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精神,“风以动之,教以化之”,女性诗歌亦以委婉含蓄的方式起到教化作用,同时又合乎风雅,具有自然质朴明朗的风格,因而获得明清之际文人的激赏。大学士陈之遴在其继妻徐灿的《拙政园诗馀序》中赞美其妻之作表达了温柔敦厚的特质,范濂评王瑞卿的诗亦曰:“尔雅俊拔,类刘长卿;风骨非但无宋人烟火气,即长庆西昆诸体,皆不逮也。”
  由上可见,明清之际的女性诗歌普遍具有一种“自然”的特质,唱和吟咏,皆出于心声,同时又兼温柔敦厚和风雅之美,这正是当时文人所追求和推崇的。再来看钟惺对“清”的论述:

  夫诗之道,亦多端矣,而吾必取于清。向尝序友夏《简远堂集》曰:诗,清物也,其体好逸,劳则否;其地喜净,移则否;其境取幽,杂则否;然之数者,本有克胜女子者也。盖女子不习轴仆舆马之务,缛苔芳树,养絙薰香,与为恬雅……嗟乎!男子之巧,洵不及妇人矣!

  “清”同“自然”一样,文人尤喜之,何也?诚如钟惺所指出的那样,妇女诗歌具有“清”与“真”的特质,女性诗境具有真善美的品质,也使得女性作品成了男性文人的楷模,因为男性文人正日渐缺乏这种“清”的特质。[3]笔者在研阅《历代妇女著作考》时发现,明清文人都强调女性诗歌传统的历史悠久性,动辄列数前朝的女性诗歌创作来抬高女性诗人、诗歌的地位,尤其是追溯到《诗经》这一最具权威的诗集,指出里面很大部分是女性的作品。关于此点,孙女士在其著作里亦述,此亦不赘。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我们必须同时关注女性诗歌中“自然”和“清”的特质,要看到二者是紧密联系的,诚如孙女士指出的那样:由于一般妇女缺乏写诗的严格训练,反而使她们保持了“清”的本质。[3]由于在现实社会领域的局限性,反而使她们更加接近自然并拥有情感的单纯——那就是所谓的“真”。(笔者在这里将“真”理解为“自然”)

  “自然”和“清”的特质可以说是明清女性诗歌的内在美学价值,我们可以将其看作是女性诗歌繁荣的内在决定因素。

  (四)创作的群体化与区域化

  明清之际的女性诗歌之所以如此繁荣,还与其创作的群体化与区域化有着极其重要的关系,我们可以将其视为女性诗歌繁荣的“助推器”。

  先看创作的群体化。

  其一,创作的家庭化倾向。最典型的代表当属吴江叶氏家族,据载,叶绍袁和沈宜修夫妇共有八男五女,《苏州府志·文苑传》载:“叶氏五子三女并有文藻,一门之中,更相唱和以自娱。”可见叶氏家内文风之盛。她们的创作成果极丰,母沈宜修的《鹂吹集》收诗634首,另有补遗诗2首;长女叶纨纨《愁言集》收诗97首;次女叶小纨的《存馀草》收诗51首;三女小鸾《返生香集》收诗113首,补遗诗2首;五女小繁存诗12首;三子之妻沈宪英存诗18首。如此繁盛,无与伦比。叶氏家族是当时女性诗坛的中心,这显然与其家族化的集体创作是分不开的。沈家也非常重视文化教育,叶沈结合,更相唱和。《午梦堂全集》和《吴江沈氏闺秀集》便记录了他们的诗歌创作成就。再如桐城的“名媛诗社”,以方维仪、方孟式和方维则为首,在她们身旁聚集了大批亲友眷属。还有像袁枚的随园女弟子群的诗歌创作亦可看作是家庭化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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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是女性结社。谢国桢在《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中说道:“结社这件事,在明末已成风气,文有文社,诗有诗社,……那时候不但读书人要立社,就是女士们也要起诗酒文社,提倡风雅,从事吟咏。”可见当时女性结社蔚然成风,规模也很大。著名的女性诗社有“名媛诗社”、“蕉园诗社”、“清溪吟社”、“秋红吟社”、“湘吟社”等,女子结社对于女性的诗歌创作水平的提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来她们可以相约游山玩水,开阔视野,从而丰富诗作的内容,二来她们可以更相唱和,互相切磋文学,互相促进,共同出版诗集,这些对女性诗歌的繁荣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4]
  再看创作的区域化。

  这里主要指的是女性创作的地理分布。笔者在此想以明清之际安徽籍的女性作家为例来说明。笔者据《历代妇女著作考》统计,明清有诗文结集的安徽籍女作家计约240人,其中明代16人,清代224人;从地理分布来看,以南方的为多,又主要集中在两个地区,一是以桐城为中心的安庆地区,一是以休宁、歙县和婺源为中心的徽州地区。

  首先是桐城为中心的安庆地区。明清之际桐城出版过作品集的达五十多人,蔚为大观。桐城自古就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名人辈出,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孕育了此地悠久的文明。这里诞生过很多的杰出人士,清代的“桐城派”可谓闻名遐迩。这里不但男性文人学士辈出,而且女性才人也层出不穷,前文提及的名媛诗社就诞生于此,正是此地悠久的历史和浓厚的人文气息孕育了无数的才淑名媛。

  其次是徽州地区。此地亦是藏龙卧虎,自古就是个人才辈出的风水宝地。最著名的当推徽商文化,明清之际徽商盛极一时,他们踏遍大江南北,见多识广,徽商尤为重视文化教育事业,很多饱读诗书,满腹经纶。这种重视文化教育的作法在当时可以说形成了风气,因而女子读书自然成了易事。徽州女子温柔贤惠,知书达理,这与当时重视文化教育是分不开的。另外,徽商们长年在外,家中也需要一位具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女性来支持门户。正因为这样,女子习文学诗成了风气,女性吟诗作对更是一种风尚。

  笔者不仅想以此来作为明清女性诗歌繁荣的一方面原因,更想说明的是:我们对明清女性文学的研究应该要放到特定的地理环境和文化区域内,这样我们才能看得更清。
  三  文学史中女性诗人、诗歌的缺席

  (一)解放前女性诗人、诗歌在文学史中的地位

  前文笔者描述了明清女性诗歌的繁荣,并且浅析了其原因,毋庸质疑,明清的女诗人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打开现在通用的中国文学史教材,如此繁荣的女性文学在文学史却难觅其踪;再从研究角度来说,研究的文章几乎集中在蔡琰、李清照、秋瑾等少数几个人身上,出版的研究专著也很少,几乎都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出版的,像谢无量的《中国妇女文学史》,谭正璧的《中国妇女文学史》,梁乙真的《清代妇女文学史》《中国妇女文学史纲》等,这令我们深思。诚如梁启超在《中国韵文里头表现的情感》一文说道:“唐宋以后,闺秀诗虽然很多,有无别人捉刀,已经待考……内中惟李易安杰出可与男子争席,其余也不过尔尔,可怜我们文学史上极贫弱的女界文学,我实在不能多举几位来撑门面。”

  中国传统文化是非常刚性的,阳性的,男性处于社会的主导地位,担负着社会的重大责任和使命。儒家的传统强调做人,实际上就是做一个真正的男人,因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成了男人的事,在他们眼中是没有小人进入的,没有女人进入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习文则淫”,女子被推到了社会的边缘,她们只有深居闺阁之内,处于被压抑奴役的地位。男女这种截然不同的境遇使得女性被排斥在主流话语权之外,失去了自己应有的声音。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和完备的伦理体系,使得女子应以持家为重的思想根深蒂固,在男权的压制下,女子自幼就接受这种暗示,并将这种禁锢化为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班昭就曾制《女诫》来让女子学习,以正妇德。谢无量说:“夫男女先天地位,既无有不同;心智之本体,亦无有不同。凡百事之才能,女子何遽不若男子?即以文学而论,女子固亦可与男子争胜。然自来文章之胜,女子终不逮于男子者,莫不由境遇之差,有以致之。”乔以钢女士也指出:“传统女性意识的构筑,不仅基于妇女作为人类自身生产的主要承担者的自然现实,而且基于妇女长期处于被压迫受奴役地位的历史境遇。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女性不仅被剥夺了参与外部世界建构的各种权利而只能退守家庭,并且由于受到封建礼教的精神戕害,绝大多数人的女性意识处于一种严重扭曲的状态。在强烈意识到自身性别的同时,否定了这种性别的‘人’的实质,在被迫与妇女传统命运认同的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生成按照男性中心的伦理规范看待外部世界和女性自身的眼光。”可见女子在男性权利的映照下,经济、政治上失去了独立的地位,以致自身独立的意识也日渐被消磨,因而在文学领域就更难争得一席之地了。女子这种主内,藏于闺阁的境遇使她们文学创作倍感艰难,因而戴鉴在为许夔臣纂辑的《国朝闺秀香咳集》作序时说道:“然吾谓女子之工诗,更有难于男子者,何也?僻处深闺,非有名山大川以瀹其性灵,非有良朋益友以辨其正伪,而且操井臼,事针黹,米盐琐屑,扰其心思,藉非天资明敏,高才颖悟者,且不知风雅为何事。”骆绮兰在其《听秋馆闺中同人集》自序中也有这样清醒的认识:“女子之诗,其工也,难于男子。闺秀之名,其传也,亦难于才士。何也?身在深闺,见闻绝少,既无朋友讲习,以论其性灵;又无山川登览,以发其才藻。非有贤父兄弟为之溯源流,分正伪,不能卒其业也。迄于归后,操井臼,事舅姑,米盐琐屑,又往往无暇为之。”她发出“闺秀之传,难乎不难!”的感慨。[2]

  然而明清之际终究产生了这么多的女性作家和创作了如此多的作品,为什么在文学史依然不传呢?

  前文列举过冼玉清提出的“就人事而言,则作者成名,大抵有赖于三者”的论断。由此看来,女性作家的成名无不与男性文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明清的女性文人很多有着“男性化”的倾向,其作品亦是这样,把女性男性化。如吴藻和柳如是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创作上都表现出一种男性化的情结[8],这向我们昭示出一个事实,那便是压制女性发展的男权仍然投射在女性的心灵深处。一方面女性写作诗歌,想摆脱男性的干扰,谋求自己的话语权,达到文学上的自我拯救;但另一方面做到这一点可谓是举步维艰,她们又不得不借助于男权来标榜自己,表现出与男性趋同的人格风貌。由此可见,女性还是从属于了男性主导的权利社会,进入了他们的话语范围内,只能戴着镣铐跳舞。我们固然不能说男性是文学史的主要编纂者,里面带有很强的性别歧视,因而少选女性作品,选的几个只算是点缀门面。但是我们可以说男性在编纂文学史时,无不昭示出一种主流文化性质,而这种性质无不深深的打上了父权意识的专制性质的烙印。也就是说,只有合乎了这种主流文化,男性期许的女性作家作品方能获准入选文学史的资格;或者说,男性可以按照男权文化进行解读的女性作家作品可以入选。那么明清的女性作家作品怎么样呢?在当时来说,显然合乎了男性文人的口味。钟惺指出女性诗作具有“自然”和“清”的特质。正是有鉴于此,才受到当时男性文人的推崇,因为他们正缺乏这样的特质,女性诗作此时无疑满足了他们,顺乎了他们的解读规范,女性作品成了他们的理想和追求的寄托。胡适先生在《三百年中的女作家》中这样写道:“这两千多个女子所以还能做几句诗,填几首词者,只因为这个畸形的社会向来把女子当作玩物,玩物而能做诗填词,岂不更可夸炫于人?岂不更加玩物主人的光宠?所以一般精通文墨的大夫都希望才女做他们的玩物,替他们的老婆刻集子送人,要人知道他们的艳福。好在他们老婆决不敢说老实话,写真实的感情,诉真实的痛苦,大都只是连篇累牍的不痛不痒的诗词而已。既可夸耀于人,又没有出乖露丑的危险,我想一部分的闺秀词的刻本都是这样来的吧?”这样的评论,言辞可能稍显过激,却深刻地反映出女性创作受到男性话语的绝对影响。前文笔者在分析明清女性诗歌繁荣原因时,无不与男性挂起钩来,这也正印证了这一点,因而说明清女性诗歌显性繁荣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危机,无法逃脱男权话语的压制,终将走向隐性的缺席。

  五四新文化运动带来了一场变革,建立起这样一种妇女观:传统女性是旧制度的牺牲品,是被男性摧残玩弄的对象,与此相应,她们的诗词只是闺阁脂粉之气,充斥着传统的情感和道德。[5]鉴于此,当时的文学史编写者必然要将其排斥在外,难怪胡适先生会说出那样的话来。此外,明清女性诗歌具有很大的私人性和封闭性,表现的主题几乎仅限于闺阁庭院之内,因而与当时的明清主流文学小说和戏曲是无法抗衡的,反映到文学史中也自然是小说戏曲了。
  (二)解放后文学史中女性诗人、诗歌的缺席的原因探析

  解放后,中国思想文化界越来越走向民主、开放,真可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然而,奇怪的是我们的文学史教材中依然是那么几位女作家在支撑门面。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我想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1、文学的经典化问题。刘象愚在《文学理论·总序》中提到:“为什么西方经典中尽是古人,亡人呢?经典的形成常常需要漫长的时间的检验,许多经典作家的作品都是经过若干时代的阅读,阐述和淘洗之后,才存留下来。那些只经过少数人或者一两代人的认可的作家作品还很难成为经典。”我们以此来看明清女性诗人及其作品,就会发现其合理性。明代,特别是清代,离现在不过几百年的历史,明清之际的女性作家和作品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阅读和淘洗,可能文学史还尚不能贸然引入。是不是离现在越近的作品就越难成为经典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究竟什么样的文学作品能成为经典?明清之际的女性诗歌能不能算作经典呢?我们不妨来看看童庆炳在《文学经典建构的内部要素》一文中的看法:“经典是承载人类普遍的审美价值和道德价值的典籍,它们具有超时空性和永恒性;经典的普遍性在于写出了人类共通的‘人性心理结构’和‘共同美’的问题。就是说,某些作品被建构为文学经典,主要在于作品本身以真切的体验写出了属人的情感,这些情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关键所在,容易引起人的共鸣。” 明清之际的女性诗歌显然是具备了这种“情感”的。前人评叶小鸾的诗词“情深藻艳,宛约凝修”,小鸾的诗歌表现了女性特有的细腻情感;秋瑾则以昂扬豪放的调子,引吭高唱祖国之悲歌,并以自己的青春热血,凝铸成壮丽之诗篇;再看桐城才女方维仪的《旅夜闻寇》:“蟋蟀吟秋户,凉风起暮山。衰年逢世乱,故国几时还。盗贼侵南甸,军书下北关。生民涂炭尽,积血染刀镮。”抒发了自己的一腔爱国之情。这样说来,明清的女性诗歌当属于文学经典的范畴了,然而现在它只能算作“文学史经典”, 是尚未经历历史化和经典化的“经典”,它只具有文学史意义,而不具有文学经典意义。经典的确立从来就不是一个纯粹的文化问题,这不仅涉及其与社会政治的关系,而且也与经典本身的历史化过程有关。这就是说,明清的女性诗歌要想成为“文学经典”入选文学史,还需要一个“历史化”过程。

  2、研究不够深入充分。其一,目前从事女性文学研究的队伍还不够壮大,并且研究多集中在现当代的女性文学,因而对明清的女性诗歌研究更显不足。其二,资料缺乏,研究难度大。一来明清女诗人遗著多由她们的父兄或夫婿子孙为其刊刻,分赠亲友,印数本就不多,日渐湮没。更有一些女诗人甚至自焚其稿,如黄宗羲的夫人叶宝林:“叶氏当闻悉闺内闺秀作诗结社,又和男女举权唱和,大叹‘此伤风败俗之尤也’,乃焚其手稿寄慨。”几百年来的遗失,资料越来越少。再者,残存下来的明清之际的女性作品多藏于北京图书馆,有不少资料存于美国各大学图书馆等,因而要想进行彻底的研究,收集资料的难度较大。

  3、自身缺陷。凭心而论,明清女性诗歌在不少方面还很不完善。如主题和题材的狭小,就是一个障碍,因而文学史慎选。笔者认为一方面因为她们深居闺阁,视野不够开阔,缺乏应有的创作源泉。另一方面还应该注意一个突出的现象,那便是“红颜薄命”。明清之际才女早夭,婚姻不幸的俯拾即是,像叶小鸾、夏伊兰、方维仪、骆绮兰、顾若璞等不是早夭就是早寡,这对她们的文学创作无疑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我们不禁要问:李清照与她们有着相似的经历,为什么可以有如此高的文学成就?无疑,婚姻的不幸给李清照的诗词创作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然而深究,我们会发现,带来她婚姻不幸的罪魁祸首是国破家亡。故国沦丧震动着她的心灵,激发了她的诗词创作,她创作的诗词表现出关心国家命运的爱国主义精神,表达了自己坚持民族气节的决心。如《咏史》、《上枢密韩公诗》、《夏日绝句》等,诗文的思想性都提高了,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抒发了伤时念旧、怀乡悼亡的情感。丹纳在其著名的《艺术哲学》中,明确提出影响文学的生产和发展的社会因素有种族、环境和时代三个方面。“时代”是影响文学的后天因素,时代的走向制约着作家文学才能和创作风格的发挥。因而说,也是时代玉成了李清照如此高的文学成就。

  四  结语

  明清时期,由于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个性解放启蒙思潮的推动,伴随着男性文人的推崇和创作的群体化及区域化,女性诗歌创作趋向自觉,以其“自然”和“清”的特质闻名于世,达到了空前的繁荣。但由于男权中心传统的制约,女性失去了自己的话语权,又因文学经典化问题和研究的不足及女性诗歌自身的“残缺”,女性诗歌在文学史中一直处于缺席的地位。随着女权主义浪潮的兴起与发展,女性文学研究高潮的迭起,相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明清之际的女性诗歌研究会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重视,文学史自会还其“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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