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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校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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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4 17: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凤舞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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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第一章


    洪颐烜曰:道德经王辅嗣本,今世所行,俱有分章。此本虽不记章数,然每章皆空
一格以别之。其中亦有与今王本不同者,如今王本“道冲而用之”至“象帝之先”为三
章,“天地不仁”至“不如守中”为四章,“谷神不死”至“用之不勤”为六章,此本
皆并为一。“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今王本属十二章,此本无“故”字,二句
属下章之首。“重为轻根,静为躁君”,今王本为二十七章,此本属上章之末。陆德明
老子音义已为后人改变其分章,惜不得与此一本证之。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
非常名。
    俞正燮曰:老子此二语,“道”“名”,与他语“道”“名”异;此言“道”者言
词也,“名”者文字也。文子精诚云:“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于金石,皆其
麤也。”上义云:“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故名可名,
非常名也。”上礼云:“先王之法度有变易,故曰‘名可名,非常名’也。”淮南本经
训云:“至人钳口寝说,天下莫知贵其不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着于竹帛,镂于金石,可传于人者,其麤也。晚世学者博学多闻,而不免于惑。”缪称
训云:“道之有篇章形埒者,非其至者也。”道应训云:“桓公读书于堂,轮扁曰:
‘独其糟粕在耳。’故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皆以老子
“道”为言词,“名”为文字。
    谦之案:俞说是也。老子着五千之文,于此首发其立言之旨趣。盖“道”者,变化
之总名。与时迁移,应物变化,虽有变易,而有不易者在,此之谓常。自昔解老者流,
以道为不可言。高诱注淮南泛论训曰:“常道,言深隐幽冥,不可道也。”伪关尹子推
而广之,谓“不可言即道”。实则老子一书,无之以为用,有之以为利,非不可言说也。
曰“美言”,曰“言有君”,曰“正言若反”,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皆言也,
皆可道可名也。自解老者偏于一面,以“常”为不变不易之谓,可道可名则有变有易,
不可道不可名则无变无易(林希逸),于是可言之道,为不可言矣;可名之名,为不可
名矣。不知老聃所谓道,乃变动不居,周流六虚,既无永久不变之道,亦无永久不变之
名。故以此处世,则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四十九章)。以此应物,则“建之
以常无有”(庄子天下篇),言能常无、常有,不主故常也。不主故常,故曰非常。常
有常无,故曰“复命曰常”(十六章),“知和曰常”(五十五章),常即非常也。夫
旦明夜闇,死往生来,安时处顺,与时俱往,庄子所云:“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
天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若不可变、不可易,则安有所
谓常者?故曰“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
    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
    严可均曰:“无名”,各本作“无”,下皆放此。“天地始”,御注与此同。河上、
王弼作“天地之始”,下句亦有“之”字。
    魏稼孙曰:严校云:“各本作‘无’,下皆放此。”后“行无行”一条,校语同。
按是刻道经皆作“无”;德经前作“无”,“行无行”以下作“无”。此条当云“道经
放此”。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无”皆作“无”,下并同,御注石本作“无”。又景
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二“之”字,河上本有。
    谦之案:经典释文卷二周易音义云:“‘无’音无,易内皆作此字。说文云:‘奇
字无也,通于元,此虚无道也。王育说天屈西北为无。’”俗作“旡”,非。旡音暨,
“■”等字从之。老子作“无”,与易同。又王弼、傅奕、范应元本均有“之”字。范
本“万”作“万”。“无名天地始”,史记日者传引作“无名者,万物之始也”。王弼
注:“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似两句皆作“万物”,非。
案“始”与“母”不同字义。说文:“始,女之初也。”“母”则“象怀子形,一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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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乳子也”。以此分别有名与无名之二境界,意味深长。盖天地未生,浑浑沌沌,正如少
女之初,纯朴天真。经文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四十章:“有生于无。”
此无名天地始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则生生不息;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
二生三,三生万物。”此有名万物母也。又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
亦皆“天地”与“万物”二语相对而言。
    常无,欲观其妙;常有,欲观其徼。
    范应元曰:古本并河上公、王弼、李若愚、张君相“常无”上并有“故”字。又引
音辩云:“常无、常有,合作断句。”
    王应麟曰:首章以“有”“无”字断句,自王介甫始。
    严可均曰:御注与此同。“观”上,河上、王弼有“以”字,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敦煌三本均无“故”字及二“以”字。又“徼”,敦煌本作“曒”。
    俞樾曰:按易州唐景龙二年所刻道德经碑无两“以”字,当从之。司马温公、王荆
公并于“无”字绝句,亦当从之。
    易顺鼎曰:按庄子天下篇:“老聃闻其风而悦之,建之以常无有。”“常无有”即
此章“常无”“常有”,以“常无”“常有”为句,自庄子已然矣。
    谦之案:御注、邢玄、景福、庆阳、楼正、磻溪、顾欢、彭耜、高翿均无“故”字。
“徼”,傅、范本与碑本同,宜从敦煌本作“曒”。十四章“其上不皦”,景龙本亦作
“曒”,是也。一切经音义卷八十四引:“说文‘徼’作‘循也’,以遮遏之。”是徼
有遮训,在此无义。又卷七十九、卷八十三引:“说文‘曒’从日,■声,二徐本无。”
田潜曰:“案慧琳引埤苍‘明也’,韵会云‘明也’,未着所出。诗‘有如曒日’,诗
传云:‘曒,光也。’说文古本旧有‘曒’字,后世或借用‘皎’。‘皎’,月之白也,
诗‘月出皎兮’是也。或借用‘皦’,皦,白玉之白也,论语‘皦如’是也。字义各有
所属,‘有如曒日’之‘曒’,碻从日,不从白也。”(一切经音义引说文笺卷七)经
文“常无观其妙”,妙者,微眇之谓,荀悦申鉴所云:“理微谓之妙也。”“常有观其
曒”,“曒”者,光明之谓,与“妙”为对文,意曰理显谓之曒也。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谦之案:陈景元藏室纂微篇以“此两者同”为句。严复曰:“同字逗,一切皆从同
得。”惟“同出”“异名”为对文,不应于“同”字断句。又蒋锡昌曰:“‘此两者同’
下十二字,范本无。”案续古逸丛书范本有此十二字,蒋误校。又四十章“天下万物生
于有,有生于无”,此两者盖指有无而言。有无异名,而道通为一。
    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谦之案:“玄”字,绩语堂碑录因避清帝讳,改为“元”,当据原碑改正。以下仿
此。盖华夏先哲之论宇宙,一气而已,言其变化不测,则谓之玄。变化不测之极,故能
造成天地,化育万物,而为天地万物之所由出。鸢飞鱼跃,山峙川流,故曰“众妙之门”。
张衡曰:“玄者无形之类,自然之根;作于太始,莫之能先;包含道德,构掩乾坤;橐
钥元气,禀受无形。”(御览引玄图)扬雄曰:“玄者,幽摊万类而不见形者也。”
(太玄经玄摊图)义皆出此。
    【音韵】李道纯曰:“此经文辞多协韵。”邓廷桢曰:“诸子多有韵之文,惟老子
独密;易、诗而外,斯为最古矣。”刘师培曰:“欲考古韵之分,古必考周代有韵之书;
而周代之书,其纯用韵文者,舍易经、离骚而外,莫若老子。”今试以江有诰老子韵读
为主,参之以吴棫之韵补,顾炎武之唐韵正,江永之古韵标准,姚文田之古音谐,邓廷
桢之双砚斋笔记(卷三),李赓芸之炳烛编,推求经文古韵,句求字索。又刘师培、奚
侗、陈柱及高本汉之老子韵考(BernhardKarlgren:ThepoeticalpartsinLao-Tsi)说
老子古音,颇多肊说,亦有可取者,间附以己见,然后知五千文率谐声律,斐然成章。
韵理既明,则其哲学诗之为美者可知矣。以下试分章述之。此章江氏韵读:道、道韵
(幽部),名、名韵(耕部),始、母韵(之部,母,满以反),妙、徼韵(宵部,徼,
去声),玄、门韵(文、真通韵,玄,胡均反)。谦之案:“玄”,真部,“门”,文
部,文、真通韵。姚文田:玄、玄、门韵,余同。又高本汉:同、名为韵,非。邓廷桢:
道、道,名、名,无韵,亦非。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宋刊本)、王弼本(古逸丛书本)、傅
奕(经训堂本)、范应元(续古逸丛书本)并五十九字。严可均曰:“‘众妙之门’句
下空一字,所以分章,御注不空。河上于‘道可道’前,题‘体道第一’,王弼题‘一
章’。此无标目,下皆放此。”今案老子著书上下二篇,后世乃有分章,有分五十五,
六十四,六十八,七十二,八十一之殊,碑本虽不记章数,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别之,与
河上、王弼、傅、范诸家分章略同,今即以诸家所传分章为准。又此章范本题“道可道
章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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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下句作“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彭耜曰:“达真、
清源‘皆知善之为善’上,并有‘天下’二字。”范应元本同,范注云:“古本。”又
论语集解义疏九引“皆知”,并作“以知”。广明本、赵孟俯本引下“已”作“矣”,
李道纯本上“已”作“矣”,苏辙本、董思靖本两“已”并作“矣”。“已”“矣”古
可通用。说文五:“矣,语已词也,从矢,■声。”字亦作“已”。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碑本、顾欢本无“故”字。六“相”上,广明、景福、庆阳、
磻溪、楼正、室町、彭耜、傅、范、高翿、赵孟俯本,及后汉书朱穆传注均有“之”字,
王弼、河上本无。李道纯曰:“‘有无相生’已下六句,多加一‘之’字者非也。”
严可均曰:“相形”,王弼作“相较”,见释文。
谦之案:作“相形”是也。毕沅曰:“‘形’,王弼作‘较’,陆德明亦作‘较’,
并非。古无‘较’字,本文以‘形’与‘倾’为韵,不应用‘较’又明矣。”刘师培曰:
“案文子云:‘长短不相形。’淮南子齐俗训曰:‘短修相形。’疑老子本文亦作‘形’,
与生、成、倾协韵,‘较’乃后人旁注之字,以‘较’释‘形’,校者遂以‘较’易
‘形’矣。”案:淮南齐俗训“故高下之相倾也,短修之相形也”,有二“也”字。
“长”,因避父讳改“修”。
马叙伦曰:“较”,各本并作“形”。说文“荆”之古文作“○”,则古文“形”
或亦有作“○”者。“爻”旁与“○”字之“爻”旁相同。或老子本作“○”,传写脱
讹成“爻”,读者以为义不可通,加车成“○”,后世“较”行“○”废,因为“较”
字矣。
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谦之案:“前”,敦煌本作“先”,遂州碑本、顾欢本、强思齐本亦作“先”。蒋
锡昌曰:“按顾本成疏‘何先何后’,是成‘前’作‘先’。强本严君平注:‘先以后
见,后以先明。’是严亦作‘先’。老子本书‘先’‘后’连言,不应于此独异。如七
章‘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六十六章‘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六十七章‘舍后且
先’,皆其证也。”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谦之案:遂州碑本“人”下有“治”字,敦煌本同。成玄英疏:“故云‘是以圣人
治也’。”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无“治”字。
万物作而不辞,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并作“万物作焉而不辞”。陆希声及太平御览引皆无“焉”
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无“焉”字。
谦之案:遂州碑本、傅奕本亦无“焉”字。又“不辞”,遂州、敦煌、傅、范本作
“不为始”。范应元曰:“王弼、杨孚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亦作“不为始”。
易顺鼎曰:考十七章王注云“大人在上,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
为始”数语,全引此章经文,是王本作“不为始”之证,但比傅本多一“焉”字耳。
谦之案:作“不为始”是也,当据订正。
毕沅曰:“古始、辞声同,以此致异,奕义为长。”劳健曰:“说文‘○’籀文从
台作‘?’,夏竦古文四声韵引石经‘词’作‘○’,古孝经‘始’作‘○’,盖二字
古文形本相近。”今按吕氏春秋贵公篇曰:“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
被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又审分篇曰:“全乎万物而不宰,泽被天下,而莫知其所自
始。”盖皆出老子此章,作“始”义长。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罗振玉曰:“生而不有”,敦煌本无此句。
谦之案:遂州碑本亦无。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同此石。
成功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功成不居”,河上作“功成而弗居”。
罗振玉曰:景福本作“功成不居”,敦煌本作“成功不处”。又“夫唯弗居”,景
龙、御注二本“弗”均作“不”,敦煌作“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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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叙伦曰:王弼注曰:“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则王作“不居”。今
王“不”作“弗”者,或后人据河上改之。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及后汉书朱隽传注引“弗”并作“不”,易系辞正义引
“而弗居”作“不居”。强本严注:“夫唯不敢宁居。”是严“弗”作“不”。强本引
成疏经文“成功不处”,是成作“成功不处”。古本所引“弗”皆作“不”。二十四章
“故有道者不处”,三十八章“不居其薄,不居其华”,七十七章“功成而不处”,
“不居”或作“不处”,“居”“处”盖可互用。惟“弗”均作“不”,以老校老,可
证老子原本如此。
谦之案:王注旧刻附孙矿古今本考正云“‘弗居’,一本作‘不居’。”又纪昀校
据永乐大典本“功成而弗居”,无“而”字,“弗”与“不”同,作“不”是也。又论
衡自然篇曰:“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亦即
此章“夫唯不居,是以不去”也。盖天下之物,未有无对待者,有矛盾斯有前进。故有
美者,则有更美者与之相争,而美之为美斯不美已。有善者,则有更善者与之相争,而
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一对待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有无之相生也。
难易,一对待也;难以易显,易以难彰,无难则无以知易,无易则无以知难,此难易之
相成也。长短,一对待也;寸以尺短,尺以寸长,无长则无以明短,无短则无以见长,
此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一对待也;山以谷摧,谷以山颓,无山则无以见谷,无谷则无
以知山,此高下之相倾也。音声,一对待也;安乐悲怨,其出不同,无悲则无以知乐,
无乐则无以知悲,此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一对待也;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无后则无
以知先,无先则无以知后,此先后之相随也(用严君平义)。由此观之,天下之物,无
处不有矛盾,即无处不在其对待之中各自动作。夫唯无心而顺自然者,不求功,不求名,
因天任物而治。“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深澈乎万物相反相成之理,消息盈虚,
与时俱行。万物并作,而吾不为始;吾所施为,而不以迹自累;功成事遂,退避其位。
不可得而美,故不可得而恶;不可得而先,故不可得而后。立于对待之先,是谓不居;
超乎有无六境之外,是谓不有。有而不有,物不能先;居于不居,是以不去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生、成、形、倾韵(耕部),和、随韵(歌部,随,徐禾
反),事、教、辞、有、恃韵(之、宵合韵,教协音记,辞,去声,有音以),居、居、
去韵(鱼部,去,平声)。姚文田、邓廷桢同,惟未及事、教。又陈柱以已、已为韵。
谦之案:“辞”,敦、遂本、傅、范本作“始”,“居”,敦本作“处”。高本汉以始
与事、教、有、恃协韵,处、处与去协韵。又教,宵部,事、辞、有、恃,之部,之、
宵合韵。顾炎武曰:“随”,古音句禾反,引老子“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和、随为
韵。旁证:管子白心篇:“人不倡不和。”又“不始不随”。韩非解老:“大奸作则小
盗随,大奸唱则小盗和。”又“故竽先则钟瑟必随,竽唱则诸乐皆和”(唐韵正五支)。
江有诰曰:辞,似兹切,按古有“去”声,老子养身篇“万物作焉而不辞”,与“事”
“教”合韵。又曰:“居”,九鱼切,按古有“去”声,当与御部并收。老子养身篇
“功成而不居”,与“去”协(唐韵四声正七之、九鱼)。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弼本八十八字,傅奕本九十三字,
范应元本九十七字。河上本题“养身第二”(一作“美善章”)。王弼本题“二章”,
范本题“天下皆知章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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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不上贤,使民不争;
严可均曰:各本“上”作“尚”。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不上宝”。
谦之案:作“上”是也。“宝”字疑误。“上”与“尚”同。淮南齐俗训:“故老
子曰‘不上贤’者,言不致鱼于木,沉鸟于渊。”引亦作“上”,与景龙、敦煌、遂州
诸本同。遂州“民”作“人”,下句同。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盗;
谦之案:河上、王、傅、范各本,“盗”下均有“为”字,遂州、敦煌、御注本与
此石同省。北堂书钞二七引作“不贵货,使民不盗”,是所见本亦无“为”字。
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严可均曰:“使心不乱”,王弼“使”下有“民”字。
毕沅曰:河上公作“使心不乱”,无“民”字。案淮南子引亦无“民”。
易顺鼎曰:晋书吴隐之传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文选东京赋注、沈休文钟
山诗注两引亦皆无“民”字。素问卷一王冰注引老子亦无“民”字。
纪昀曰:原本及各本俱无“民”字,惟永乐大典有之。据弼注“故可欲不见”,上
承“没命为盗”,则经文本有“民”字。
刘师培曰:文选东京赋注引作“使心不乱”,易艮卦孔疏引此文亦无“民”字,盖
唐初避讳删此字也。古本实有“民”字,与上两“民”一律。
谦之案:纪、刘之说非也。王弼注:“穿窬探箧,没命而盗,故可欲不见,则心无
所乱也。”是王本并无“民”字。永乐大典盖沿袭吴澄本妄增“民”字。刘氏谓无“民”
字乃唐初避讳所删,不知古本实无“民”字,唐初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亦无“民”字。
此如与避讳有关,则何不并上两句“民”字删之?此非妄删,直妄增耳。但吴澄亦有所
本,褚遂良贞观十五年跋之王羲之帖本,作“民心不乱”,与傅、范本同,知其误已久。
傅、范虽称古本,实亦为后人所改,其字句均较他本为繁,此其一例耳。
圣人治:
严可均曰:各本句上有“是以”二字,王弼“人”下有“之”字。
吴云曰:傅本“圣人之治”下,有“也”字;李道纯无“之治”二字。
谦之案:有“之”字是。
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罗振玉曰:释文:“‘强’,又作‘强’。”敦煌本作“强”。
谦之案:楼正本亦作“强”。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是以圣人之治,常使民无知
无欲”,缺“虚其心”四句。
常使民无知无欲,
严可均曰:“常使民”,御注作“使人”。
罗振玉曰:御注本避讳作“人”。
谦之案:王羲之本无“常”字,遂州本无“民”字。
使知者不敢为,则无不治。
严可均曰:“使知者”,各本“使”下有“夫”字。“不敢为”,各本句下有“为
无为”三字,王弼有“也为无为”四字。
罗振玉曰:“知”,今本作“智”,释文出“知者”二字,注音“智”,知王本作
“知”。景龙、御注、敦煌三本亦作“知”。又景龙、御注、敦煌、景福四本“为”下
均无“也”字。
谦之案:据罗氏影印贞松堂藏西陲秘籍丛残校敦煌本,“敢”下有“不”字,罗考
异中失校。又遂州碑本亦作“不敢不为也”。强思齐引成玄英疏:“前既舍有欲无欲,
复恐无欲之人滞于空见,以无欲为道,而言不敢不为者,即遣无欲也。恐执此不为,故
继以不敢也。”是成疏本亦作“不敢不为”。惟顾本成疏作“而言不敢为者,即遣无欲
也”,脱此“不”字。今案“不敢”、“不为”乃二事,与前文“无知、无欲”相对而
言,“不敢”断句。经文三十章“不以取强”,各本“不”下有“敢”字,“敢”字衍
文。但六十七章“不敢为天下先”,六十九章“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七十三章“勇于不敢则活”,以“不敢”与“不为”对,知顾本成疏经文有误脱。老子
原意谓常使一般人民无知、无欲,常使少数知者不敢、不为,如是则清静自化,而无不
治。
又案不敢、不为,即不治治之。论衡自然篇曰:“蘧伯玉治卫,子贡使人问之:
‘何以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无为之道也。”谊即本此。盖老
子之意,以为太上无治。世之所谓治者,尚贤则民争;贵难得之货,则民为盗;见可欲
则心乱。今一反之,使民不见可尚之人,可贵之货,可欲之事。如是,则混混沌沌,反
朴守醇,常使民无知无欲,则自然泊然,不争不盗不乱,此所以知者不敢不为。至德之
世,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此则太古无为而民自化,翱翔自然而
无物不治者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腹、骨、欲为韵,陈柱同。陈又以为、治韵,
云:“盖歌之音变也。”谦之案:王念孙毛诗群经楚辞古韵谱“欲”“腹”均入幽部,
引乐记“君子乐得其道”二句,道、欲为韵。诗经蓼莪四章鞫、蓄、育、复、腹为韵。
楚辞天问育、腹为韵。谦之又案:“贤”“争”为韵。孔广森诗声类二阳声二十出“坚”
字云:“行苇:‘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舍矢既均,序宾以贤。’案‘坚’从‘○’,
‘○’即古文‘贤’,今十七真有‘礥’字,‘礥’乃‘贤’声正读也。”又出“贤”
字云:“北山:‘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行苇见‘坚’下。”案“贤”与“争”音
近,印度旧译“贤豆”,可为旁证。王念孙古韵谱与“坚”同入真部,“争”(音真)
入耕部,此为真、耕通韵之证。
右景龙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五十八字,河上本六十六字,王本六十七字,傅本六
十八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题“安民第三”,王本题“三章”,范本题“不尚贤章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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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道冲,而用之久不盈。
谦之案:“冲”,傅奕本作“盅”,“盅”即“冲”之古文。说文皿部:“盅,器
虚也。老子曰:‘道盅而用之。’”郭忠恕汗简(上之二)“冲”字,引古老子作○。
毕沅曰:“说文解字引本书作‘盅’,诸本皆作‘冲’,淮南子亦作‘冲’,并非是。”
盖器中之虚曰盅,盅则容物,故庄子应帝王篇曰:“太盅莫胜。”
严可均曰:“久不盈”,各本作“或不盈”。
罗振玉曰:景龙本作“久”,敦煌本作“又”,乃“久”之讹。
俞樾曰:“道盅而用之”,“盅”训虚,与“盈”正相对,作“冲”者,假字也。
第四十五章“大盈若冲”,“冲”亦当作“盅”。又按“或不盈”,唐景龙碑作“久不
盈”,久而不盈,所以为盅,殊胜今本。河上公注曰:“或,常也。”训或为常,古无
此义,疑河上本正作“久”也。
谦之案:作“久”是也。太平御览三百二十二引墨子曰:“善持胜者,以强为弱,
故老子曰‘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有弗盈即又不盈。贾昌朝群经音辨曰:“有,
又也。王弼注:‘故冲而用之,又复不盈。’”是王本亦作“又”,不作“或”。有、
又、久古通。马叙伦曰:“墨子引作‘有’,河上作‘或’,易州作‘久’,四字古皆
通。‘又’‘有’‘或’古通,具见经传释词,譣义则‘久’字为长。‘又’‘有’
‘久’亦通。庄子至乐篇:‘人又反入于机。’列子天瑞篇‘又’作‘久’。列子天瑞
篇:‘精神者天之久。’殷敬顺、陈景元释文曰:‘久音有,本作又。’汉书杨王孙曰:
‘精神者天之有。’即本此文,并其证。盖‘又’‘久’‘有’三字声,并属之类也。”
谦之案:傅本“盈”作“满”,陆德明曰:“‘盈’,本亦作‘满’。”盈、满同
义。一切经音义卷十三引说文“盈”作“器满也”。二徐本作“满器也”。田潜曰:
“案水部‘溢’下云:‘器满也。’器满即溢,亦即盈也。故‘满’下云:‘盈,溢也。’
训义甚明。”可证“盈”“满”可互用,惟原本当作“盈”。马叙伦曰:“‘满’字诸
本作‘盈’者,荀悦曰:‘讳盈之字曰满。’盖汉惠帝名盈,讳之改为‘满’也,‘盈’
字是故书。”
深乎!万物宗。
严可均曰:“深乎”,御注作“渊似”,河上作“渊乎似”,王弼作“渊兮似”。
“万物宗”,河上、王弼“物”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渊似万物之宗”。
谦之案:释文出“渊○”,云:“河上作‘乎’。”毕沅曰:“○,古兮字。”卢
文弨曰:“‘○’,今本皆作‘兮’。”
又傅、范本:“渊兮似万物之宗。”范“万”均作“万”。玉篇:“‘万’,俗
‘万’字,十千也。”举此一例,知范本多古训,亦存俗字。又案“深”与“渊”义同。
玉篇:“‘渊’,水停又深也。”小尔雅广诂:“‘渊’,深也。”劳健曰:“景龙作
‘深乎万物宗’。当是唐人避讳改‘渊’作‘深’。”
挫其锐,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
俞樾曰:按释文,河上公本“纷”作“芬”;然“芬”字无义。此句亦见五十六章,
河上公于此注云:“纷,结恨也。”……于彼注云:“纷,结恨不休。”注文大略相同。
则河上本“芬”字当读为“忿”,若以本字读之,则注中结恨之义不可解。……王弼本
五十六章作“解其分”,注云:“除争原也。”则亦读为忿矣。顾欢本正作“忿”,乃
其本字,“芬”“纷”并假字耳。
武内义雄曰:“解其纷”,河上作“芬”。按“芬”当作“忿”。此句在四章,又
见于第五十六章。旧钞河上本,彼章作“忿”,此章作“纷”。王本于彼章作“分”,
据其注,则“分”者“忿”之讹。此章与旧钞河上本同此,王、河两本字亦同。至景龙
碑及敦煌本此章之“纷”,皆改为“忿”,此以假借字而还为正字者也。
谭献曰:五十六章亦有“挫其锐”四句,疑羼误。
湛常存。
严可均曰:河上作“湛兮似若存”,王弼作“湛兮似或存”。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作“湛常存”,敦煌本作“湛似常存”。
武内义雄曰:敦本此句作“湛然常存”,遂州本“湛似常存”。
王昶曰:邢州本“湛似或存”下句“谁”下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与王弼同。邢州本旧谓即遂州本,今知非是。又十四章“是谓忽
恍”,王昶曰:“诸本并同,邢州本无此句。”案今遂州本实有,作“是谓忽怳”,此
亦一证也。又“湛”,说文:“没也。”小尔雅广诂:“没,无也。”此云“湛常存”,
言其虚灵不眛,似无而实有也。
吾不知谁子?象帝之先。
严可均曰:“谁子”,河上、王弼作“谁之子”。
焦竑曰:“谁之子”,陈碧虚司马本无之。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上“之”字。
谦之案:室町本“谁”上有“其”字,下有“之”字。案无“之”字是也。广雅释
言:“子,似也。”“吾不知谁子”,即吾不知谁似也,语意已足。此段意谓神耶帝耶?
此世所称生杀之主,而道独居其先。道者疑似之间,若不知其谁子;然而自本自根,未
有天地自古以固存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纷、尘、存、先韵(文部,先,思殷反)。姚文田、邓廷
桢同。邓曰:“‘先’,古音读若‘诜’。”谦之案:盅、盈、宗亦韵。奚侗、陈柱、
高本汉说同。姚鼐曰:“道冲”为句,与“宗”为韵,言道之体至冲也。奚侗曰:盅、
盈、宗为韵。东、庚之变,如二十四章以“功”韵“明”,庄子在宥篇以“虫”韵“情”
“成”“鸣”也。又纷、尘、先为韵。素问八正神明论“先”与“神”“存”韵,楚辞
招魂“先”与“纷”“陈”韵。钱大昕曰:说文“冲”读若“动”。书“予惟冲人”,
释文:“直忠反。”古读“直”如“特”,冲子犹动子也。谦之又案:“湛常存”,河
上、王“湛”下有“兮”字,“兮”字为楚辞最常见之助字,老子书已发其端。孔广森
诗声类七曰:“‘兮’,唐韵在十二齐,古音未有确证。然泰誓‘断断猗’,大学引作
‘断断兮’,似‘兮’‘猗’音义相同。‘猗’,古读‘阿’,则‘兮’字亦当读‘阿’。”
右景龙碑本三十七字,不分章。河上、王弼、傅奕本四十二字,范应元本四十三字,
敦煌本三十九字。(武内本云“三十七字”,实三十九字。罗卷注“四十九字”,“四”
乃“三”字之误。)河上题“无源第四”,王弼题“四章”,范应元题“道冲章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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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第五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
严可均曰:“○○”,别体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二本作“○”,敦煌本作“○”,均“刍”之别构。
谦之案:河上、王弼、傅、范并作“刍狗”。释文、群书治要及遂州本“刍”作
“■”。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从二屮,即
‘草’字也。俗又加‘草’,非。”
刘师培曰:案刍狗者,古代祭祀所用之物也。淮南齐俗训曰:“譬若刍狗土龙之始
成: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及其已用之后,
则壤土草○而已,夫有孰贵之?”高诱注:“刍狗,束刍为狗,以谢过求福。”说山训
云:“圣人用物,若用朱丝约刍狗。”又曰:“刍狗待之以求福。”高注:“待刍狗之
灵,而得福也。”是古代祭祀,均以刍狗为求福之用。盖束刍为狗,与刍灵同,乃始用
终弃之物也。老子此旨曰:天地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均始用而旋弃,故以刍狗为
喻,而斥为不仁。
谦之案:吕氏春秋贵公篇高诱注引老子二句同。又庄子庚桑楚篇:“至仁无亲。”
齐物论:“大仁不仁。”天运篇:“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
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语皆出此。
天地之间,其犹■蘥。
严可均曰:“■蘥”,御注作“橐钥”,河上、王弼末有“乎”字。
谦之案:王弼注“‘橐’,排橐也。‘钥’,乐钥也。”孙诒让曰:“案一切经音
义一云:‘○○’,东观汉记作‘排’,王弼注书作‘■’,同皮拜反,所以冶家用,
吹火令炽者也。又十二云:‘排筒’,东观汉记‘因水作排’,王弼注:‘橐,■囊也。’
(玉篇○部云:‘■,吹火囊。’)据玄应说,则所见王注‘排橐’作‘■囊’,今本
及陆氏释文并作‘排橐’(释文云:‘排,扶拜反。’与皮拜音同。‘排橐’,亦见淮
南子本经训高注)。‘排’字正与汉记同,岂唐时王注固有两本乎?”(今本王注不分
道、德二经,与释文本异。又释法琳辩正论引“人法地地法天”章注,与今本不同,亦
唐时王注有别本之证。)又乐钥之说,与成玄英“钥,箫管也”说同,而与吴澄之释橐
钥异。吴澄曰:“‘橐钥’,冶铸所以吹风炽火之器也。为函以周罩于外者,橐也;为
辖以鼓扇于内者,钥也。天地间犹橐钥者,橐象太虚,包含周遍之体;钥象元气,絪缊
流行之用。”吴说义长。
虚而不屈,动而俞出。
严可均曰:王弼、顾欢作“不掘”。“俞出”,各本作“愈出”。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俞”。
罗振玉曰:今本王作“屈”,与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同。释文出“掘”字,知王
本作“掘”。释文又云:“河上本作屈,顾作掘。”
谦之案:作“屈”是也。王注“故虚而不得穷屈”,是王注本原作“屈”,范本同。
傅本“屈”作“诎”。劳健曰:“按说文‘屈’训无尾,引伸为凡短之称,故有竭义。
‘诎’训诘诎,乃‘诎伸’本字。掘与搰互训,释文引顾云‘犹竭’者,谓通假作屈也。
傅之作‘诎’,盖释为诎伸,非是。此字当作‘屈’,训竭,音掘。”
毕沅曰:“俞”,诸本并作“愈”。案古无“愈”字,盖即用“俞”也。诸本并非。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谦之案: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中作忠。”知法京图书馆所藏河上本敦煌残卷
作“守忠”,与遂州碑同。惟“忠”字无义,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作“守中”,是。又
“多言”,遂州碑本作“多闻”,文子道原篇引亦作“多闻”,强本成疏:“多闻,博
赡也。数穷,多言也。”盖据遂州本而强为之辞耳。
又案“守中”之“中”,说据章炳麟文始七:“中,本册之类。故春官天府:‘凡
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郑司农云:‘治中,谓治职簿书之要。’秋官小
司寇:‘以三刺断民狱讼之中,岁终则令群吏计弊狱讼,升中于天府。’礼记礼器:
‘因名山,升中于天。’升中犹登中,谓献民数政要之籍也。尧典‘允执厥中’,谓握
图籍也。”此章“守中”,谊同此,盖犹司契之类。罗运贤曰:“中亦契也。为政不在
多言,但司法契以辅天下,所谓无为,正此意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屈、出韵(脂部),穷、中韵(中部)。诸家并同。孔广
森诗声类五,阳声五上冬类引论语:“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
终。”老子道经:“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德经:“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庄子:
“吾已往来焉,而不知其所终,彷徨乎冯闳,大知入焉而不知其所穷。”管子:“举所
美,以观其所终;废所恶,必计其所穷。”大抵所同用者,不越乎“中”“终”“穷”
三字,以见冬韵之狭,非可滥通东、钟者也。谦之案:庄子齐物论“枢始得其环中,以
应无穷”,亦中、穷为韵。又老子“中”“穷”各上一字“数”“守”,亦相为韵。此
为韵上韵。本马叙伦说,见毛诗正韵后序。
右景龙碑四十四字,不分章,敦煌本字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五字。河上题
“虚用第五”,王本题“五章”,范本题“天地不仁章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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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
毕沅曰:陆德明曰:“谷,河上本作浴,云:‘浴,养也。’”案后汉陈相边韶建
老子碑铭引亦作“浴神”,是与河上本同。
俞樾曰:“浴”字实无养义。河上本“浴”字当读为谷。诗小弁篇、蓼莪篇、四月
篇并云:“民莫不谷。”毛传并云:“谷,养也。”“谷”亦通作“谷”。尔雅释天:
“东风谓之谷风。”诗正义引孙炎曰:“谷之言谷,谷,生也,生亦养也。”王弼所据
本作“谷”者,“谷”之假字。河上古本作“浴”者,“谷”之异文。
洪颐烜曰:案释文引河上公本作“浴”。易称“君子以惩忿窒欲”,孟喜本作“浴”。
“谷”“浴”皆“欲”之借字。孟子尽心下:“养心莫善于寡欲。”是以欲神不死。列
仙传:容成公者,能善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养气者也。亦同此
义。
徐鼒曰:据河上注训“谷”为养,则当为“谷”。诗毛传、郑笺,广雅释诂,俱云:
“谷,养也。”盖“谷”与“谷”通,音同之假借也。书尧典“宅西曰昧谷”,周礼缝
人注作“度西曰柳谷”,即伏生书大传所云“秋祀柳谷”也。而史记又作“柳谷”。庄
子“臧与谷二人牧羊”,崔撰本作“臧与谷二人牧羊”,其证也。又按释文云:“谷,
河上本作浴,云:‘浴者,养也。’”与今本异。洪适隶释载老子铭云:“或有浴神不
死。”则是古本自作“浴”也。盖“谷”为“谷”之假借,“浴”又为“谷”之假借也。
谦之案:作“谷神”是也。今宋本及道藏河上本皆作“谷”,不作“浴”。列子天
瑞篇引黄帝书:“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庾肩吾诗:“谈玄止谷神。”庾信诗:“虚
无养谷神。”后汉高义方清诫曰:“智虑赫赫尽,谷神绵绵存。”范应元曰:“谷神二
字,傅奕云:‘幽而通也。’”皆以“谷神”二字连读。惟老子书中,实以“谷”与
“神”对。三十九章“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即其证。司马光曰:“中虚故曰谷,
不测故曰神,天地有穷而道无穷,故曰不死。”严复曰:“以其虚,故曰谷;以其因应
无穷,故称神;以其不屈愈出,故曰不死。三者皆道之德也。”是知“谷”“神”二字
连读者误。
玄牝门,天地根。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门”上有“之”字,“天地”上有“是谓”字。谦之案:
遂州、敦煌、御注三本与此石同。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谦之案:“绵绵”,诸本作“绵绵”。成玄英曰:“绵绵,微细不断貌也。”“绵”
为俗字。玉篇:“绵,新絮也,缠也,绵绵不绝。今作绵。”五经文字云:“作‘绵’
者讹。”又“绵绵”下,景福本有“兮”字,室町本有“乎”字。“勤”字,武内敦本
作“懃”。
洪颐烜曰:案“勤”通作“廑”字。文选长杨赋李善注引古今字诂:“‘廑’,今
‘勤’字也。”汉书文帝纪晋灼曰:“廑,古勤字。”说文:“廑,少劣之■。”言其
气息绵绵若存,其用之则不弱少也。
于省吾曰:按旧多读“勤”如字,洪颐烜读“用之不勤”之“勤”为“廑”,训为
弱少。用之弱少,不辞甚矣。“勤”应读作“觐”,金文“勤”“觐”并作“堇”。宗
周钟“王肇遹省文、武堇强土”,齐陈曼檥“肇堇经德”,帅佳鼎“念王母堇○”,
“堇”并应读作“勤”。颂鼎“反入堇章”,女○○“女○堇于王”,○卣“先以夷于
堇”,“堇”并应读作“觐”。诗韩奕:“韩侯入觐。”左僖二十八年传:“出入三觐。”
觐,见也。用之不觐,言用之不见也。上言“绵绵若存”,言其绵绵微妙,似存而非存,
正与用之不见之义相因,犹三十五章言“视之不足见”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死、牝韵(脂部,牝音匕)。门、根、存、勤韵(文部)。
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死、牝与门字。谦之案:王念孙古韵谱引大戴礼易本命篇“高者
为生”四句,亦“死”“牝”为韵。薛蕙曰:老子书大抵用韵,故其遗辞多变文以协韵,
非取义于一字之间也。如此章曰“是谓玄牝”,则读“牝”为“否”,以协上句。曰
“玄牝之门”,则特衍其辞,与下句相协。或者乃随语生解后,指一处为玄牝之门,殊
失之矣。顾炎武曰:按“山谷”之“谷”,广韵虽有“余蜀”“古禄”二切,其实“欲”
乃正音。易井九二“井谷射鲋”,陆德明音义一音浴。书尧典:“宅嵎夷曰旸谷。”一
音欲。左传僖三十二年注:“此道在二肴之间南谷中,一音欲。”史记樊哙传“破豨胡
骑横谷”,正义曰:“谷音欲。”货殖传“畜至用谷量马牛”,索隐曰:“谷音欲。”
汉苦县老子铭:“谷神不死。”作“浴神”是也。转去声则音裕,今人读谷为谷,而加
“山”作峪,乃音裕,非矣(唐韵正入声三烛)。又曰:“牝”,古音扶履反。老子: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旁证:文子守弱篇:“为天下牝,故能神不死。”自然篇:
“天下有始,莫知其理,惟圣人能知所以,非雌非雄,非牡非牝,生而不死。”(卷八,
十六轸)江永曰:“牝”,毗履切。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按“牝”从匕得
声,而今音为毗忍切,此后世方音之转,犹“敏”为眉陨切,“准”为之尹切,“隼”
为息允切,“○”为居隐切也。顾氏谓“牝”字后人以其通俗不雅而改音,非是(古韵
标准,上声第二部)。严可均曰:“牝”,广韵旨、轸兼收“牝”字。按大戴易本命
“死”“牝”协音,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皆未转入轸(说文声类上篇脂类)。
魏建功曰:死、牝、门、根、存、勤六句相协。经典释文:“牝,频忍反,旧音扶死反,
简文扶紧反。”是旧音与“死”相协,而后改音与“门”“根”诸字协。其初当全相协
可知(古音系研究二九四)。
右景龙碑本二十二字,合“道冲而用之”下至此为一章。敦煌本二十三字,河上、
王弼、范应元本二十五字,傅奕本二十六字。河上本题“成象第六”,王弼本题“六章”,
范应元本题“谷神不死章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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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
严可均曰:“长久者”,河上、王弼“长”下有“且”字。
谦之案:傅、范本同。遂州碑作“天地长久”。又“天长地久”,盖古有此语,此
引而释之耳。
故能长久。
谦之案:“故”字碑本磨灭不明。“长久”,各本作“长生”。严可均曰:“王氏
萃编引邢州本与此同。易州石柱及河上、王弼作‘长生’,非也。”又案敦煌本与晋纪
瞻易太极论引均作“长久”。此“久”字盖假借为“有”,与前二“久”字稍别。列子
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道进乎本不久。”注:“当作有。”故能长久,即言故能
长有也。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谦之案:杜光庭本无此二句。韩诗外传引“故老子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
存’”,与诸本均同。
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严可均曰:“以其无私”,释文引河上与此同。御注、王弼“以”字上有“非”字,
王弼句末有“邪”字。
谦之案:陈碧虚曰:“河上公、严君平本‘以其无私’,王弼古本作:‘不以其无
私邪?’”是陈所见严本与此石同。王古本与傅本及准南道应训引同。广明、庆阳、楼
正、高翿、范应元、室町钞本与今王本同。又遂州碑本作“此其无尸,故能成其尸”。
强本成疏:“尸,主也,……而言成其尸者,结叹圣人也。”成所据经文,盖即遂州碑
本。案“私”作“尸”,非也。后汉方术传“尸解”注:“言将登仙,假托为尸以解化
也。”此为神仙家言,窜入老子本文,强本成疏与遂州本皆如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先、存韵,奚侗同。陈柱生、生韵,先、存、
私韵。“私”字音变与“先”均,犹“西施”又作“先施”。谦之案:“长生”之“生”,
敦、景、遂三本均作“长久”,知此章久、久、久为韵,生、生无韵。又“不自生”之
“生”入耕部,与“先”“存”入文部字相协,此为文、耕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本题“韬光第
七”,王弼本题“七章”,范应元本题“天长地久章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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