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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秦简日夕表与楚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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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14: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佚名

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中有一份秦、楚月名与日、夕数对照表, 记载了不同月份的昼夜长短数据,昼夜长度是用分数来表示的,兹按秦简的排列方式录如下:   

表一:秦楚月名、日夕对照表   

十月楚冬夕日六夕十   
二月楚夏 日八夕八   
六月楚九月日十夕六   

十一月楚屈夕日五夕十一   
三月楚纺月日九夕七   
七月楚十月日九夕七   

十二月楚援夕日六夕十   
四月楚七月日十夕六   
?八月楚   月日八夕八   

正月楚刑夷日七夕九   
五月楚八月日十一夕五   
九月楚献马日七夕九   


  这套数据把一昼夜划分为十六等分,秦历五月白昼最长,占十六分之十一, 当是夏至所在月;十一月白昼最短,仅占十六分之五,当是冬至所在月;二月、八月昼夜平分,各占十六分之八,当是春分、秋分所在月。关于分至所在月的文献记载最早见于《尚书·尧典》:   

日中星鸟,以殷仲春;   

日永星火 ,以正仲夏;   

宵中星虚,以殷仲秋;   

日短星昴,以正仲冬。   

  此即“四仲中星”授时法。所谓“日永”、“日短”意指日(昼)最长、日(昼)最短;“日中”、“宵中”意谓昼夜平分。类似的记载还见于《吕氏春秋·十二 纪》:   

仲春之月,……是月也,日夜分;   

仲夏之月,……是月也,日长至;   

仲秋之月,……是月也,日夜分;   

仲冬之月,……是月也,日短至。   

按古六历中《夏历》或《颛顼历》的月序,岁首在孟春正月,仲春是二月、仲夏是五月、仲秋是八月、仲冬是十一月,则《尧典》、《吕氏春秋》记载的分至所在月,与秦简日夕表中列出的秦历月序及昼长数踞完全相合(见表二)。与日夕表数踞相同的记载,还见于东汉王充《论衡 ·说日篇》:   

  五月之时,昼十一分,夜五分;六月,昼十分,夜六分。从六月往至十一月,月减一分。   

  据此可知秦简所谓“日”、“夕”就是《论衡》所说的“昼”、“夜”,而日夕表就是用来判定分、至所在即用来划分季节的,划分季节的依据就是昼夜长短的变化。需要指出的是秦简中的“日”、“夕”与汉代昼夜漏刻制度中的“昼”、“夜”概念是不同的,汉制昼漏刻包括昏、旦时刻在内,例如春分、秋分本应昼夜平分,然《后汉书·历律志》载春分昼漏五十五刻八分、夜漏四十四刻二分,秋分昼漏五十五刻二分、夜漏四十四刻八分,其昼漏多出夜漏的部分显然为昏旦时刻,大约相当于现代民用晨昏蒙影时刻。秦简把春、秋二分所在的二月、八月记为“日八、夕八”(昼夜平分),可知秦简中的“日”、“夕”概念相当于现代时角概念中的昼弧和夜弧(在二分时昼夜平分),即所谓“日”是指自日出至日落之间的时间,“夕”是指自日落至日出之间的时间。王充《论衡》中的“昼”“夜”分与秦简“日”“夕”数使用的是同一时间概念。可以看出秦日夕表与汉昼夜漏刻制恰好相反,汉制昼漏包括昏旦时刻(日出前、日落后的蒙影时刻),而秦制夕(夜)分包括昏旦时刻,两者相差甚巨。《初学记》卷二十五引《梁漏刻经》认为汉漏刻制“或秦之遗法,汉代施用”,此说显系猜测,为秦简日夕表所否定。又,汉漏采用一日百刻制,秦简日夕表采用一日十六分制,两者的单位不整合,即秦制一时分(十六分之一日)不等于汉制整数刻,从这一角度来看,在计时制度上汉承秦制也是不可能的。   

  历法上的自然季节是跟据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来划分的,即以春分点为起点把黄道划分为二十四等分,每一等分就是一个节气。先秦时期我国先民一般通过圭表观测晷影长度来得到太阳的相对纬度位置,并以此划分季节。譬如一年之中,正午晷影达到最长时,表明太阳到达赤道以北的最北点,是为冬至;晷影最短时,表明太阳到达赤道以南的最南点,是为夏至;影长居中时,表明太阳正好位于赤道上,是为春分、秋分。相传周朝在东都洛邑专门设立圭表以测日影,表高八尺,称为“周髀”,《周礼·大司徒》、《淮南子·天文训》等载有冬、夏二至的晷影长度;成书于两汉之际的《周髀算经》还载有一套完整的二十四节气晷影长度 , 是这种划分季节方法的典型例子。此外还有所谓“中星授时”法。我国先民很早就掌握了利用昏(旦、夜半)中星推算太阳位置的方法,如《国语·周语上》载周宣王元年(前 827 年)虢文公言曰:“农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庙”韦昭注:“农祥,房星也;……天庙,营室也;孟春之月,日月皆在营室也。”这是利用旦中星来推算太阳位置的例子。《国语·周语下》载周景王(前 544 — 520 年在位)时伶州鸠言曰:“昔武王伐纣,岁在鹑火 ,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如果这段记载可靠,则至晚在商末周初我国先民即已掌握推算太阳位置的方法。史载吕不韦得到《颛顼历》曾经“更考中星,断取近距”(《新唐书·历志》),其所考定的昏、旦中星以及根据中星推算出的太阳位置,一并记载在《吕氏春秋·十二纪》中(见表二),并为《礼记·月令》所完全继承,以作为划分季节的天象依据。然而依靠中星只能推算出太阳的赤经位置而非黄道位置,如欲划分季节,还必须借助于昼夜长度才能确定自然季节与中星及太阳位置的对应关系,如《续汉书·律历志》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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