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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始农业的起源和发展(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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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2 15: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陈文华

  

江西省中国农业考古研究中心

  

关于中国农业起源,古籍中有许多美丽动听的传说故事,经常要归功于伟大的神农、后稷和黄帝或其他帝王、名臣等等(1)。但要想真正解决中国农业的起源问题,仅凭古史传说是不可能的,必须依靠考古学和民族学的丰硕成果。近半世纪以来我国的考古学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已使我们能够了解中国原始农业的基本面貌,而近几十年来的民族学研究,又使这个基本面貌更加清晰和生动。

  

一.农业的发明

  

    农业是在采集经济基础上产生的。产生的时间大约是在一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末期或新石器时代初期。人们在长期的采集野生植物的过程中,逐渐掌握一些可食植物的生长规律,经过无数次的实践,终于将它们栽培、驯化为农作物,从而发明了农业。当农业在人类经济生活中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时,就进入了新石器时代。考古学家曾在山西省朔县峙峪和沁水县下川等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中发现了石刀、石锯镰、石磨盘、石磨棒等采集野生谷物的工具。其年代是距今28000—12000年,在地质年代上属于更新世晚期,当时处于冰期和间冰期交替之中。冰期气候干冷,狩猎不易,植物减少,人们的食物匮乏,迫使人们努力去采集野生植物充饥,也加深了对野生植物的观察和认识。在距今13000—12000年左右,处于间冰期,气候转为较温暖湿润,草本作物生长较为茂盛,禾本科植物增多,人们更易于采集到野生谷物,也会更加珍惜这些野生谷物。人们先是注意加以保护,然后尝试进行种植。一旦尝试成功,就会加以推广。农业也就诞生了。

    因此最初的农业生产是完全模仿野生谷物的生长过程,将采集的野生谷物撒在地上,让它自然生长,到成熟时用手摘取,这是最原始的农业生产方式。民族学的资料为我们提供了生动的例证:云南的独龙族就是将野生稻的种子撒在草地上,然后把草拔下来,既清除了影响农作物生长的杂草,又可利用带起来的泥土掩埋种子。农作物长大后,如果附近的草木遮挡阳光,则把这些树枝和杂草折断,让作物在阳光下生长。(2)

    考古学家在湖南省道县玉蟾岩、江西省万年县吊桶环遗址和广东英德牛栏洞遗址的1万年前的地层中发现稻作遗存和水稻植硅石,可能就是属于这一阶段。玉蟾岩遗址发现3粒稻谷,其中1粒是野生稻,其余属栽培古稻,其年代为距今14000年左右。吊桶环遗址的植硅石鉴定结果,表明12000年前人们已采集野生稻为食物。大约在距今10000—9000年,栽培稻已经出现。牛栏洞遗址的植硅石年代为距今11000—8000年。(3)这3处遗址都没有发现典型的农业工具,可见当时的种植水稻的方式是与上述云南独龙族类似。

    与此阶段同步的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可能还有河北徐水南庄头等遗址,以及华南地区的一些洞穴遗址,如广东英德牛栏洞(距今10000年)、广西桂林甑皮岩遗址(距今9000年)等。这一阶段原始农业的耕作方式,也被称为“火耕”或"刀耕火种”。

    大约到了8000年前,原始农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突出的标志是出现了农业工具,反映了耕作方式有了明显的进步。由于谷物越来越成为人们的主要食物,必然要扩大种植面积以承受日益增多的人口压力。但是天然的适宜种植谷物的土地毕竟有限,必须开辟新的耕地。人们除了用火焚烧地面上的野草杂树之外,还要砍伐荒地上的树木和刨掘树根,平整地面,以便于播种,使庄稼顺利生长。而这些作业仅凭双手是无法完成的,必须依靠工具来进行。于是就出现了用来砍伐的石斧、石锛,用来修正土地的耒耜,以及用于收割的石刀、石镰,用于脱壳加工的石磨盘、石磨棒等农业工具。与此同时,经过长期的栽培驯化,野生的谷物逐步进化,品质得到改良,初步脱离了野生状态,产量相应提高。农业也就在当时经济生活中日益占据主导地位了。但是,当时还不可能会对土地进行施肥,因此种植几年之后,地力衰退,产量下降,就将土地抛荒,另辟新地种植。称之为抛荒制。


2006-11-7 1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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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都发现了距今七八千年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大体上是属于这一阶段。如在黄河上游的甘肃省秦安县大地湾一期文化遗址(距今7800—7300年),黄河中游的河北省武安县磁山遗址(距今8000年左右)、河南省新郑县裴李岗遗址(距今8000年左右),黄河下游的山东省滕县北辛遗址(距今7000多年),淮河上游的河南省舞阳县贾湖遗址(距今7868年左右),淮河下游的江苏省高邮县龙虬庄遗址(距今7000多年),长江中游的湖南省澧县彭头山遗址、八十垱遗址,湖北省宜都枝城北遗址(均距今8000年左右),长江下游的浙江省浦江县渠南村遗址(距今9700—8200年)、浙江省萧山跨湖桥遗址(早于河姆渡遗址)、河姆渡遗址(距今7000年左右)、桐乡县罗家角遗址(距今7100年左右),等等。

    在这些遗址中都出土了石斧、石锛、石铲、石耜、骨耜、木耒(痕迹)、石刀、石镰、石磨盘、石磨棒等一整套农业工具,发现了炭化的粟、黍、稻(籽粒或壳),属于人工栽培的粮食作物,此外,还有猪、狗、牛、羊、鸡等家畜、家禽的骨骼或模型,说明原始农业已经脱离了火耕阶段。特别是耒耜等翻土工具是典型的农具,而整地又是农业生产中的最重要环节,因此这一阶段的原始农业也被称为“耜耕农业”。

    大约从距今6000多年开始,原始农业进入了发展时期。随着生产经验的积累,农田的开辟,产量的提高,有了更多的粮食可养活更多的人口,人们可以比较长久地在一个地方定居,村落规模逐渐扩大。而人口的增加又迫使人们去耕种更多的土地,生产更多的粮食和饲养更多家畜,导致原始农业得到较快的发展。农具的种类增加,石质农具通体磨光,制作得更加精致、实用,提高了劳动效率。农田得到进一步整治,修整沟渠等排灌措施,对田里的庄稼加强保护管理(如铲锄杂草,驱赶糟蹋庄稼的野兽等)。这些都是这一时期农业发展的重要标志。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北方地区的红山文化,长江中游的大溪文化,长江下游的马家浜文化等新石器时代文化晚期遗址,都属于这一阶段。考古学家不但在这些遗址中发掘出大量木、石、骨、蚌质地的农具和数量众多的粮食作物遗存以及畜禽骨骼,更为难得的是发现了农田遗址。如湖南省澧县城头山遗址和江苏省苏州市草鞋山遗址都发现了6000年前的水田遗址。特别是草鞋山遗址的水田是由小块水池状的水田串联而成,小者几平方米,大者十几平方米,互相间有水口串联,并有水井、水塘、水沟等配套设施,反映了这一时期的稻作农业已日趋成熟。同时也表明原始农业的耕作制度已由原始的抛荒制进步到熟荒耕作制,而南方则可能已是连续耕作制,土地的利用率大大提高了。

大约从5000多年前到4000多年前这段时间里,是我国原始农业的发达时期。农具的制作更加精致实用,种类增加。如石锄、石镢的普遍使用,石铲更为扁薄宽大,精工磨制,出现了有肩石铲、穿孔石铲、穿孔石刀,石镰的制作也较以前进步,粮食加工工具杵臼的出现和推广,晚期还出现了石犁,标志着生产力有显著的提高。农作物的种类增多,粟、黍、稻、麦、豆、麻已成为主要粮食作物,特别是水稻种植已扩大到黄河流域,粮食的产量有较大的增长。畜牧业进一步得到发展,后代称为“六畜”的马、牛、羊、猪、狗、鸡等均已饲养,采集渔猎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显著下降。水井的开凿并被使用到生活和生产上,给定居生活提供更大的方便,使人们可以向距离河流和泉水较远的地区扩展。发达的原始农业不但可以养活较多的人口,开始有了剩余产品,为社会积累了财富,而且为制陶等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创造了条件,也为进入文明社会奠定了物质基础。处于这一阶段的考古学文化有:中原地区的龙山文化,长江中游的屈家岭文化,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华南地区的石峡文化,福建的昙石山文化等为数众多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丰富的考古资料证明,我国的原始农业已形成三大经济类型,即以黄河流域为主的北方粟作农业,以黄淮地区为中心的粟、稻混作农业,以长江流域为代表的稻作农业,基本上已奠定了我国传统农业的大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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