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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刊] 也谈纪晓岚《献王陵》诗(知微庐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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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9 11: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知微庐主人
                          

清代封建卫道士纪晓岚是献县人,这个大才子题诗过千,对家乡先贤献王的题咏则只有一首:“献王陵上草萧萧,时有村翁奠桂椒。西到县城三十里,土人行惯不知遥!”看起来不但平淡无奇,且对献王有小觑之意。这样一个总纂《四库全书》的大手笔,儒门的高才弟子,怎会如此直白,不敬献王。诗中,献王陵景象是“草萧萧”,礼拜献王的是偶尔的“村翁”。请注意,时有,即有时有,而平时无,也即稀少之意。尤其是“村翁”,祭奠人为什么是“翁”,并且是“村翁”。旧时称人,有身份有教养的是不能用“村”来称的,村的本意是鄙野,是粗蛮,是愚蠢,所以“村夫”、“村人”自称是谦称、卑称,他称则是蔑称了。而纪大才子称祭献王人为村夫,并且是“村翁”,甚则是“时有”,可见纪大人对献王的态度了。更有甚者,“西到县城三十里,土人行惯不知遥”二句,纪大人是庇护乡里的名人,作为故乡人,他在此不称乡人,不称邑人,却称土人,不能不与上文的“村翁”联系理解。原来祭献王的人不是纪大人的乡亲,更非父老,也不是乡人、邑人,而是以上当中的“土人”,没有知识的“土老帽”。这些人“土”到什么程度?“西到县城”本来只有十里,纪大人硬说“三十里”或几十里,这么“远”的路,因为走惯了,也就不觉得远了。恐怕纪德内心独白是:想当官走献王的路,绕了远还不觉,蠢才!



植案:以上摘自献县某先生的大作《刘德与献王文化》,本来不愿置喙,因为总挑人家不是,难保自己不被人家挑。后来一想,学术争鸣应该正常化才好,况且有些话需要吐一吐,虽然作为后辈,说出来有些狂傲之嫌,但为了本土学术的健康发展,还是忍不住要说。

前人说过,搞学术要“有几分材料,说几分话”,这话是行之四海而皆准的。而我认为越是基层的学术爱好者,越要奉行不悖。我们基层搞学术的最好踏踏实实做好材料的挖掘收集整理工作,而不要总想着写什么鸿篇大论,鸿篇大论的时代虽然还没有过去,但寿命不会太长了。未来毕竟是“实事求是”的天下,而“实事求是”就需要有几分材料,就说几分话!

既然材料的多少,决定了文章的长短,那么材料的真伪当然也就决定了文章的对错。因此,关于材料的真伪或者可靠性、完整性更应该是我们基层学术爱好者更要注意的问题。不然,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会错的一塌糊涂!

仅就纪晓岚这首诗来说,这位先生显然没有看到第一手资料——乾隆《献县志》,恐怕连第二手的《纪文达公遗集》也没看到。此诗最早见于乾隆二十六年《献县志》卷十七《典文·历代诗》补遗,而后嘉庆十七年,被纪晓岚之孙纪树馨收入《纪文达公遗集》诗集第十卷《三十六亭诗》中。诗本身没有异文,关键是诗后有作者的自注:“凡车架巡幸,先贤祠墓距辇道三十里内者,例遣官谕祭。向在翰林撰文日,因祭文不及献王,移问礼曹,礼曹(《遗集》无此二字)复云:‘距县城三十里外!’”这段文字是解读此诗的钥匙,没有这段文字,想读懂此诗简直不可能。

我们大可复原一下当时的写作背景——那是乾隆二十二年,乾隆皇帝第二次南巡,照例提前要礼部把这一路需要祭祀的先贤列出来,并命翰林院撰好相关祭文,到时好路过一处,祭祀一处。纪晓岚这时正以新科翰林的身份接受了这一任务。可当他展开礼部开列的需要祭祀的先贤名单时,发现没有自己家乡献县的河间献王刘德。他心想一定是礼部不小心给落下了,因为献王陵距离献县不过十里路的样子,这是他自小就熟悉的。于是派人郑重其事的去礼部查问,结果礼部那边答复也很快,“你一个新翰林懂什么,虽说你是当地人,但是你们走熟了,其实并不知道献王陵离县城究竟有多远,告诉你吧,整整三十里还多呢!”

这下让纪晓岚碰了一鼻子灰,没办法,自己人微言轻,对这种官僚作风看不惯也没办法,剩下一肚子愤懑,只有借纸笔扎筏子,于是才有了这样一首嘲讽之作。

诗里所谓的“村翁”是写给皇城里官员们看的,就连村翁都知道到时候去祭奠祭奠献王,而你们这帮尸位素餐的家伙只知道搪塞人,却忘了自己的本分。

后两句不用说,那是借用了礼部官员的话来调侃自己这个“土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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