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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人纪念岳飞的部分诗词之元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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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7: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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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咏岳王孙县尉复栖霞坟田
  龚璛(元)
  岳鄂诸孙复墓田,清明寒食起新烟。
  道旁为我除苍桧,山下如今哭杜鹃。
  高庙神灵应悔此,中原父老尚凄然。
  西湖靡靡行人去,却望栖霞转可怜。
  
  
   岳鄂王墓
   赵孟頫(元)
   鄂王墓上草离离,秋日荒凉石兽危。
   南渡君臣轻社稷,中原父老望旌旗。
   英雄已死嗟何及,天下中分遂不支。
   莫向西湖歌此曲,水光山色不胜悲!
  
  
   岳武穆王
   (元)宋无
   克复神州指掌间,永昌陵侧诏师还。
   丹心一片栖霞月,犹照中原万里山。
  
  
   岳王墓
   倪瓒 (元)
   奸任忠诛转缪悠,鄂王功业浩难收。
   出师未久班师急,相国翻为敌国谋。
   废垒河山犹带愤,悲风兰蕙愡惊秋。
   异代行人一洒泪,荒坟落日重回头。
  
  
   [中吕]满庭芳 看岳王传
   周德清(元)
   披文握武,建中兴庙宇,载青史图书。
   功成却被权臣妒,正落奸谋。
   闪杀人望旌节中原士夫,误杀人弃丘陵南渡銮舆。
   钱塘路,愁风怨语,长是洒西湖。
  
   [中吕]满庭芳 误国贼秦桧
   周德清
   官居极品,欺天误主,贱土轻民。
   把一场和议为公论,妒害功臣。
   通贼虏怀奸诳君,那些儿立朝堂仗义依仁!
   英雄恨,使飞、云幸存,那里有南北二朝分?
  
  
   岳王墓
   (元)韩信同
   妖星堕地芒角赤,龙剑悲吼风萧瑟。
   中原王气挽不回,将军一死鸿毛掷。
   秦家小儿真戏剧,播弄造化摇枢极。
   指仇为亲忠且逆,只手上遮天眼碧。
   九重茫茫隔天日,无由下烛臣愚直。
   臣愚万死不足惜,国耻未湔犹愤激。
   古坟埋冤血空沥,风雨年年土花蚀。
   我恐精忠埋不得,白日英魂土中泣。
   请将衰骨断苔痕,献作吾皇补天石。
  
  
   岳武穆王墓
   (元)郑元祐
   栖霞岭南湖水阴,墓木两株高百寻。
   鬼神卫护霜雪幹,日夜怒号风雨音。
   山僧纸钱每自挂,陇酋金槌那得侵。
   精忠既已寒天地,英爽尚尔盘山林。
   恨虽无血可化碧,世故有人能范金。
   恭惟父子一抔土,尚想君臣千载心。
   万松岭前行殿废,五国城头寒漏沉。
   空令遗黎痛至骨,荒坟一上一哀吟。
  
  
   岳鄂王墓
   潘纯(元)
   海门寒日澹无晖,偃月堂深昼漏稀。
   万灶貔貅江上老,两宫环佩梦中归。
   内园羯鼓催花发,小殿珠簾看雪飞。
   不道帐前胡旋舞,有人行酒着青衣。
  
   湖水春来自绿波,空林人迹少经过。
   夜寒石马嘶风雨,日落山精泣薜萝。
   江左长城真自坏,邺中明月竟谁歌。
   唯余满地苌弘血,草色年深碧更多。
  
  
   岳王庙
   班惟志 (元)
   威名震主自难全,高第纶巾未许闲。
   空使旄头奸胆破,不容马革裹尸还。
   新亭人泣山河异,古冢鹃啼草树殷。
   当日韩张徒共事,更无一语动天颜。
  
  
   拜岳鄂王墓
   (元) 胡炳文
   有公无此日,再拜泪交颐。
   大义君臣重,孤忠天地知。
   鸩毛何太毒,龙渡只如斯。
   坟畔休留桧,行人欲斧之。
  
   西湖竹枝词
   贝琼(元)
   闻王夜过李陵台,湖上荷花今又开。
   那似岳王坟前树,枝枝叶叶尽南回。
  
   岳鄂王歌
   (元)张宪
   君不见,南熏门,铁炉步,
   神矛丈八舞长蛇,双练银光如玉注。
   又不见,铁浮屠,拐子马,
   斫胫钢刀飞白霜,贯阵背嵬分解瓦!
   义旗所指人不惊,王师到处壶浆迎。
   两河忠义望风附,襄邓荆湖唾手宁。
   朱仙镇上马如虎,百战经营心独苦。
   赐环竟坏回天功,卷旆归来卧枢府。
   钱塘宫殿春风轻,娇儿安晏嘴未醒。
   徒令功臣三十六,舞女歌儿乐太平。
   虎头将军面如铁,义胆忠肝向谁说?
   忍将和议两封书,往拭先皇目中血。
   将军将军通军术,军命不受未为失。
   大夫出疆事从权,铁马长驱功可必。
   功成解甲面丹墀,拜表谢罪死不迟!
   惜哉忠义重山岳,智不及此良可悲。
   呜呼,肆谗言、加毒手,
   申王心、循王口,蕲王湖上乘驴走。
   五国城头帝鬼哭啼,胡儿相酹平安酒。
  
   读岳武穆传
   (元)潘音
   万里浮云入望阴,千山落日正沉沉。
   当朝自馁中兴志,出塞徒劳上将心。
   臣子终天仇未报,奸邪设险计殊深。
   惟余一箧精忠传,挥泪频看不自禁。
  
   西山亭留题
   张昱(元)
   马头曾为使君回,北望新亭道路开。
   于越地形缘海尽,勾吴山色过江来。
   英雄有恨余湖水,天地忘怀入酒杯。
   珍重谢家林下客,玉山何待倩人推。
  
   岳武穆王
   柯九思(元)
   行尽西泠见墓林,落花飞絮总伤心。
   数声杜宇迷清昼,两个麒麟临绿荫。
   座上高僧能说法,道旁遗老尚沾巾。
   平湖箫鼓非前日,隔岸楼台暮霭深。
  
  
  
  一、 问题的提出
  
   最近,因新编中学历史教材对岳飞重新定位问题,而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千古英雄岳飞的名分似乎又出现了问题?这使我不由地想起当年所亲历的一幕。
  
   那是在1966年是非颠倒的年代,我借大串联的机会,前去杭州西子湖畔瞻仰心仪已久的岳庙,以凭吊民族英雄。然而,令人吃惊地是,眼前出现一幅惨不忍睹的景象。前面大殿正在改做阶级教育展览,转至安葬英雄的后园,“岳武穆王之墓”的石碑被从基座砸断,扑倒在地,坟墓已无封土,陵园后墙推倒两米多长,几个外墙上赫然给岳飞贴着一张大字报,历数岳飞的罪恶,其中有:“岳飞是双手沾满劳动人民鲜血的刽子手”,“岳飞是帮助一个统治阶级打另一个统治阶级的忠实的奴才”等语。落款记不大清楚了,好像是当地的一个造反派组织。更奇特的是,大字报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各种笔体的钢笔字,无一例外都是歌颂岳飞,谴责砸岳坟罪行。记得其中有:“民族英雄岳飞永垂不朽!”“我要学习岳飞的爱国主义精神!”“砸岳坟就是为秦桧翻案,如同赫鲁晓夫毁斯大林墓一样。”等等。可见,人民心中有杆秤,香花毒草是分辨得清楚的。此后,岳坟事件,时时萦绕心头,学习历史,探究历史真相,还历史本来面目,成为我为之终生追求的目标。可以说,此事是使我后来成为历史研究工作者的一个重要因素。
  
  文化大革命后,虽然未再谒岳庙,但是仍留意岳庙的恢复情况。遗憾的是,一直未见到砸岳坟事件及其处理的文字资料。近年,出版辞书的权威机构——上海辞书出版社推出了两部有关名胜的辞书:一曰《中国名胜词典》,1一曰《中国历史名城词典》,2其中有关“岳庙”和“岳飞墓”条,仅讲了岳庙曾于二十世纪两次(1923年、1979年)重建和重修,而岳飞墓被毁事件只字未提。这段历史似乎就永远地消失了。然而,最近岳飞名分再起纷争,说明历史是不能忘记的。尽管前后两件事表现形式不同,但实际上是历史的延续。毁墓与否定其民族英雄的名分,都是对历史的无知所造成的。
  
  今年正值民族英雄岳飞诞辰九百周年之际,在这值得隆重纪念的日子里,作为一名史学工作者写点纪念文字,还历史的真相,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本人选择元人如何评价岳飞为题,主要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南宋最终被元朝所灭亡,作为胜利者如何看待敌对方的优秀人物?二是元朝是蒙古统治者所创建,蒙古与女真同属于北方少数民族,元人对岳飞如何评价,对我们今天如何正确对待历史人物和民族遗产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以下谈点粗浅的看法,请史学界同仁教正。
  
  二、 元朝官方对岳飞的态度及评价
  
   元朝统一全国后,官方对岳飞态度及评价如何?有关这方面的直接资料,传世的并不多见。但是,仍可以从这些少许遗存资料和相关材料中,较为准确地了解到元朝官方对岳飞的态度和评价。
  
   元朝灭亡南宋后,对原属南宋的臣民有明确的政策。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十三年(1276)二月,曾颁布一份安抚亡宋臣民的诏书,可以反映元朝政府对前朝的态度。现引录于下:
  
   “间者,行中书省右丞相伯颜遣使来奏,宋母后、幼主暨大臣百官,已于正月十八日斋玺表绶奉并降附。朕惟自古降王必有朝觐之礼,已遣使特往迎致。尔等各守职业,其勿妄生疑畏。凡归附前犯罪,悉从原免;公私逋欠,不得徵理。应抗拒王师及逃往啸聚者,并赦其罪。百官有司、诸邸第、三学、寺、监、秘省、史馆及禁卫诸司,各宜安居。所在山林河泊,除巨木花果外,余物权免征税。秘书省图书,太常寺祭器、乐器、法服、乐工、卤簿、仪卫,宗正谱牒,天文地理图册,凡典故文字,并户口版籍,尽仰收拾。前代圣贤之后,高尚儒、医、僧、道、卜巫,通晓天文历数,并山林隐逸名士,仰所在官司,具以名闻。名山大川,寺观庙宇,并前代名人遗迹,不许拆毁。鳏寡孤独不能自存之人,量加赡给。”
  
  在改朝换代之后,元朝政府明确地宣布了对原宋臣民政策,而且实际上也是遵守的诺言的。优待前贤之后,保护寺观庙宇和前代名人遗迹等等,都做得不错。尤其对原南宋封授的忠臣烈士及其祠庙,并未有拆毁的举动。
  
  元朝政府对于岳飞不仅给与封谥,而且支持对杭州岳庙及岳飞坟墓的修缮。对此,元人陶宗仪曾有记述,现转录于下:
  
   “岳武穆王飞墓,在杭栖霞岭下,王之子云祔焉。自国初以来,坟渐倾圮。江州岳氏讳士迪者,于王为六世孙,与宜兴州岳氏通谱,合力以起废,庙与寺复完美。久之,王之诸孙有为僧者,居坟之西,为其废坏,庙与寺靡有孑遗,天台僧可观以诉于官。时何君颐贞为湖州推官,柯君敬仲九思以书白其事,田之没于人者复归,然庙与寺无寸椽片瓦。会李君全初为杭总管府经历,慨然以兴废为己任。而郑君明德,元佑为作疏语曰:西湖北山褒忠演禅寺,窥见故宋赠太师武穆岳鄂王,忠孝绝人,功名盖世,方略如霍骠姚,不逢汉武,徒结志于亡家,意气如祖豫州,乃遇晋元,空誓言于击楫。赐墓田栖霞岭下,建祀祠秋水观西。落日鼓钟,长为声冤于草木。空山香火,犹将荐爽于渊泉。岂期破荡子孙,尽坏久长规制。典祊田,堕佛宇,春秋无所烝尝。塞墓道,毁神栖,风雨遂颓庙貌。休留夜啼拱木,踯躅春开断垣。落泪路人,事关世教。盖忠臣烈士,每诏条有致祭之文。岂狂子野僧,搀国典出募缘之疏。望明有司告之台省,冀圣天子锡之珪璋。褒忠义在天之灵,激死生为臣之劝。周武封比干墓,事著遗经。唐宗建白起祠,恩覃异代。疏成,郡人王华一力兴建,于是寺与庙又复完美。且杭州路申明浙省,转咨中书,以求褒赠。适赵公子期在礼部,倡议奏闻,降命敕封并如宋,止加“保义”二字。”
  
  以上资料反映出,元朝政府在灭宋后,不仅没有废止宋给岳飞的封号,而“降命敕封并如宋,止加‘保义’二字。”在岳飞原有的封号上添增谥文,以示褒奖。
  
  另外,陶氏在记述入元后,岳飞寺庙由衰败到修葺情况的同时,也表彰了地方官员为收回岳庙的旧田产和新赐墓田等所做的工作。说明元朝上至朝廷、下至地方官吏是把岳飞作为忠臣烈士加以推崇的。
  
  根据元朝祭祀规定,岳飞在当时属于受尊崇祭祀的对象。《元典章》中载有多件元朝崇祭祀的诏旨,现选录世祖、武宗两件如下:
  
   “至元三十一年(1294)四月,钦奉诏条内一款,五岳四渎,遣使诣祠致祭;其名山大川、圣帝明王、烈士载在祀典者,所在长吏,除常祀外,择日致祭,庙宇损坏,官为修理。钦此。”
  
   “至大四年(1311)正月初五日,钦奉祀南郊,诏书内一款,岳镇海渎,已议加封遣使致祭;其路府州县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忠臣烈士、凡在祀典者,各具事迹申闻,次第加封。除常祀外,主者施行,严加致祭,庙宇损坏,官为修葺。”
  
   从以上诏令来看,元朝政府对前代圣帝明王、忠臣烈士的祭祀及庙宇修复是有所规定的。因此,元朝杭州地方官对岳飞庙宇的修复和祭祀,并非完全出于个人原因,而属于职责份内之事。
  
  元朝不仅保护先贤遗迹,而且优待先贤之后。这一政策,在岳飞后人身上也有体现。早在元太宗统治时期,蒙古灭金占领中原后,曾访得宋鄂王飞后、汤阴人岳珍,授予许州长官。1岳飞六世孙岳浚,于元成宗大德间,曾任石门县尉。英宗至治年间,任松阳县惠洽巡检司长官的岳自修,“字德敏,宋太师鄂忠武王五世诸孙,今为常之宜兴人”。2岳氏常州路宜兴州这一支血脉,是“岳王弟经略使之孙,自九江来居,由宋而元,子孙蕃衍,文物之盛,拔萃同里”,元代已是“常之望族”。3岳飞死后数年,其孙岳珂曾收集并编辑岳飞传记资料,定名《金佗稡编》,后原刻散佚,元至正二十三年(1361),“江浙行省中书平章政事兼同知行枢密事吴陵张公,命断事官经历吴郡朱元佑重刻之”。4由此可见,元朝对岳飞是尊崇的。
  
   最能反映元朝政府对岳飞评价的资料,还当属《宋史 岳飞传》。由元代国家组织修撰的《宋史》,是二十四史中一部官修正史。《宋史》由元朝政府组织编写,其主要依据则是宋代有关本朝的官修史书,《宋史》便是在宋代官修史书的基础上稍加排次整理而成。
  
  元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元顺帝下诏修辽、金、宋三史,以中书右丞相脱脱为都总裁官、中书平章政事铁木儿塔识、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傒斯为总裁官,并遴选了一大批史官正式开局著书。
  
  《宋史》对岳飞的评价,集中反映在该书的列传《岳飞传》中(杨再兴、牛皋、张宪等传也多有涉及)。可以说,《宋史 岳飞传》基本上反映了元朝官方观点。我们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元朝史官对岳飞的评价:
  
   一是《岳飞传》在整个《宋史》列传中占有较为重要的位置。《宋史》列传共225卷,其编纂原则是:“人臣有大功者,虽父子各传。余以类相从,或数人共一传”。编纂体例分类是:“后妃、宗室、外戚、群臣、杂传”。5《岳飞传》列于124卷,隶属群臣类。而且群臣类中,各人亦以类相从。于是,岳飞被归入南宋军事将领类中。在入传的南宋军事将领中,岳飞名列第二,仅次于韩世忠之后。而且,岳飞与其子岳云独占一卷。足见岳飞在元朝史官心中的地位。
  
   二是赞许岳飞的人品。在《岳飞传》的字里行间中渗透着对岳飞人品的赞誉。《岳飞传》开篇在简述其家世之后,说:岳飞“少负气节,沈厚寡言,家贫力学,尤好《左氏春秋》、孙吴兵法。”6岳飞不仅有气节,还是一个有情有义之人。如对教过他老师周同终生不忘,“同死,朔望设祭于其冢”。本传说,“飞至孝,母留河北,遣人求访,迎归。母有痼疾,药饵必亲。母卒,水浆不入口者三日。”“卒有疾,躬为调药;诸将远戍,遣妻问劳其家;死事者哭之而育其孤,或以子婚其女。凡有颁犒,均给军吏,秋毫不私。”等等,这类歌颂岳飞品德高尚之处颇多,其中以岳飞对待其子岳云的态度最能说明问题。岳云年十二,即随军征战。“飞征伐,未尝不与,数立奇功,飞辄隐之。每战,以手握两铁椎,重八十斤,先诸军登城。攻下随州,又攻破邓州,襄汉平,功在第一,飞不言。……杨么平,功在第一,又不上。张浚廉得其实,曰:‘岳侯避宠荣,廉则廉矣,为得为公也。’奏乞推异数,飞力辞不受。尝以特旨迁三资,飞辞曰:‘士卒冒矢石立奇功,始沾一级,男遽躐崇资,何以服众?’累表不受。颍昌大战,无虑十数,出入行阵,体被百余创,甲裳为赤。以功迁忠州防御使,飞又辞;命带御器械,飞又力辞之。”由于岳飞屡次不报其子岳云的战功,致使岳云职位“终左武大夫、提举醴泉观”。从这段文字不难看出,元朝史官所描述的岳飞是一个具有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的人物。
  
  三是推崇岳飞思想境界。本传中录有不少岳飞的言论,不难看出史官是想以此表现岳飞思想境界的。如高宗要为岳飞营造府第,岳飞辞曰“敌未灭,何以家为?”又如,岳飞曰:“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再如,“每辞官,必曰:‘将士效力,飞何功之有?’”通过这些言论的引用,成功地突显了岳飞高大的形象。
  
   四是表彰岳飞以国家利益为重的精神。本传记述了许多为国为民不避祸福的事迹。如早年岳飞以秉义郎之职,上书数千言,批评权臣黄潜善、汪伯彦不图恢复,一味奉帝南逃,并要求高宗亲率六军北上,收复失地。结果,“书闻,以越职夺官归”。秦桧坚持与金议和,岳飞说:“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国谋国不臧,恐贻后世讥。”结果“桧衔之”。原岳飞部将李宝陷于金,后从海道归宋,被韩世忠留之,李宝痛哭愿归岳飞麾下。韩世忠将此事写信告知岳飞,岳飞回复说:“均为国家,何分彼此?”,岳飞做事完全从国家利益出发,使“世忠叹服”。在敌军进犯之时,岳飞有时带病出征,“时飞苦寒嗽,力疾而行”。《宋史》所载史实尤以岳飞背部刺字最为感人,“桧遣使捕飞父子证张宪事,使者至,飞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此外,诸如“复仇报国”之类表现岳飞常怀报国之心的言行,在其本传之中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五是对岳飞的军事才能推崇备至。本传分量最重的部分,当属表现岳飞军事成就方面。用现代军事术语来概括本传所表述岳飞军事成就,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丰富的战争实践。本传从岳飞宣和四年应募入伍始,详尽地叙述了他“以列校拔起,累立显功”的参战经历。据本传统计,岳飞参与较大的战斗六十余次。基本反映出岳飞“自结发从军,大约经百战,未尝败北”的战绩。1岳飞在战争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并成为南宋首屈一指的军事家。
  (二)卓越的军队建设。本传中对岳飞在治军方面成就是大加肯定的。对岳飞从严治军,包括严格训练、严肃纪律、赏罚分明等方面都不乏记述。如说岳飞训练军队十分严格,平时常按实战和临战进行训练。如骑兵训练,“课将士注坡跳壕,皆重铠习之。子云尝习注坡,马踬,怒而鞭之。”岳飞通过严肃纪律来保障军队的战斗力,为此制定了许多律条。如“卒有取民麻一缕以束刍者,立斩以循”。在作战中贯彻“有功者重赏无功者峻罚”的原则。岳飞从严治军,训练出一支坚不可摧的岳家军,并且保持了“冻死不拆屋,饿死卤掠”的严明纪律,这在当时是非常罕见的。
  (三)富有哲理的军事思想。本传不仅称道岳飞的治军风范,更盛赞他善于谋略和灵活用兵。岳飞要求将士除了有勇敢战斗的精神,更重要的是发挥谋略的作用。早年,岳飞为张所部将时就说过:“勇冠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谋”,2强调作战要谋略在先。以后,成为独挡一面的大将时,对谋略的认识更加深刻。《金佗续编》亦载有岳飞对谋略的看法,他曾说:“谋者胜负之机也。故为将之道,不患无勇,而患无谋”。3本传说岳飞也很注重灵活用兵,不赞同将帅作战按照事先准备的阵图行事的做法,认为阵图乃定局,而战场千变万化,“古今异宜,夷险异地”,不能照搬。他说:“兵家之要,在于出奇,不可测识,使能取胜,若平原旷野,猝与敌遇,何暇整阵?”因此,他提出:“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种根据作战情况灵活运用战法的思想,对岳家军多次战胜金军起了不小的作用。在岳飞的指挥下,岳家军“皆可以一当十百”,所向无敌,就连金人也赞叹:“撼山易,撼岳家军难”。4
  
  除以上我们归纳的几点之外,《岳飞传》末所附之“论”,是元朝官方对岳飞所做出的一个结论性的评价,“论曰:西汉而下,若韩、彭、绛、灌之将,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史称关云长通春秋左氏学,然未尝见其文章。飞北伐,军至汴梁之朱仙镇,有诏班师,飞自为表答诏,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诸葛孔明之风,而卒死于秦桧之手。盖飞与桧势不两立,使飞得志,则金仇可复,宋耻可雪;桧得志,则飞有死而已。昔刘宋杀檀道济,道济下狱,嗔目曰:‘自坏汝万里长城!’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呜呼冤哉!呜呼冤哉!”
  
  《岳飞传》对岳飞的这一评论,与《宋史 高宗本纪》中的评论是相对应的。《高宗本纪》:“岳飞父子竟死于大功垂成之秋。一时有志之士,为之扼腕切齿。帝方偷安忍耻,匿怨忘亲,卒不免于来世之诮,悲夫!”1
  
  联系元朝史官把秦桧列入《奸臣传》,并对其杀害岳飞、与金议和等卖国行径进行鞭鞑,说明元朝官方在此问题上是非是很明确的,对正义与邪恶的看法也是符合中国传统标准的。总之,元代官方对岳飞的评价是很高的,并未因为岳飞是汉人而诋毁其成就。同时,亦未因南宋曾为敌国,而曲解前代宋金之战。
  
  
  三、 元代民间对岳飞的评价
  
   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岳飞在元代民间的形象如何呢?笔者经过对这方面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发现许多元人撰写过吟诵怀念岳飞诗文。如元人龚璛曾撰有《咏岳王孙县尉复栖霞坟田》诗云:“岳鄂诸孙复墓田,清明寒食起新烟。道旁为我除苍桧,山下如今哭杜鹃。高庙神灵应悔此,中原父老尚凄然。西湖靡靡行人去,却望栖霞转可怜。”2元曲家周德清曾作有《看岳王传》云:“披文握武,建中兴庙宇,载青史图书。功成却被权相妒,正落奸谋。闪杀人望旌节中原士夫,误杀人弃丘陵南渡銮舆。钱塘路,愁风愁雨,长是洒西湖。”3
  
  这种当时人们抒发对岳飞的深切怀念之情的诗文很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陶宗仪的《岳鄂王》一文,为我们了解元人眼中岳飞的形象很有帮助,现摘录于下:
  
  “自我元一统函夏以来,名人士多有诗吊之(指岳飞),不下数十百篇。其最脍炙人口者,如叶靖逸先生绍云:“万古知心只老天,英雄堪恨亦堪怜。如公少缓须臾死,此虏安能八十年。漠漠凝尘空偃月,堂堂遗像在凌烟。早知埋骨西湖路,悔不鸱夷理钓船。”赵魏公子梦頫云:“岳王坟上草离离,秋日荒凉石兽危。南渡君臣轻社稷,中原父老望旌旗。英雄已死嗟何及,天下中分遂不支。莫向西湖歌此曲,水光山色不胜悲。” 高则诚先生明云:“莫向中州叹黍离,英雄生死系安危。内廷不下班师诏,绝漠全收大将旗。父子一门甘伏节,山河万里竟分支。孤臣尚有埋身地,二帝游魂更可悲。”潘子素先生纯云:“海门寒日澹无辉,偃月堂深昼漏迟。万灶貔貅江上老,两宫环佩梦中归。内园羯鼓催发,小殿珠帘有雪飞。不道帐前胡旋舞,有人行酒著青衣。”林清源先生泉生云:“谁收将骨葬西湖,已卜他年必沼吴。孤冢有人来下马,六陵无树可栖乌。庙堂短计惭嫠妇,宇宙惟公是丈夫。往事重观如败局,一龛灯火属附图。”读此数诗而不堕泪者几希。然贼秦桧欺君卖国,虽擢发以数其罪,翻四海之波不足以湔其恶。而武穆之精忠,霭然与天地相终始,死犹生也。彼思陵者,信任奸邪,竟无父兄之念,亦独何心哉。故余亦有诗云:“精忠祠宇西湖上,再拜荒坟感昔游。断碣草深蒙奰 ,空山日落叫句天。天移宋祚难恢复,帝幸燕云困虏囚。逆桧阴图倾大业,昭陵无薏问神州。偷安甫遂邦家志,饮痛甘忘父母仇。信使北和怜屈膝,策文南驻忍含羞。两宫五国瞻征战,丹诏班师下节楼。万里长城真自毁,中兴武绩遂云休。乌乎竟死奸邪手,颠沛谁为社稷忧。黯黯冤魂游狴犴,纷纷雨泪泣貔貅。唯余满地苌弘血,不见中流祖逖舟。氛 已尘金匼匝,冕旒终换铁兜鍪。姓名竹帛书千载,父子英雄土一丘。老树尚知朝禹穴,遗黎总解说王犹。复田起废怜僧寺,移檄褒嘉赖省侯。圣世即今崇祀典,儜看宠渥到松楸。”精忠,宋所赐庙额。此诗在未曾加封前作,故云。时至正已丑也。”4
  
  从以上陶氏记述来看,当时的文人墨客写了大量的凭悼岳飞诗篇。陶氏从他见到的“数百篇”中,选录几篇“最脍炙人口者”,并略加评述。而且陶氏本人也于至正已丑年(1349)写了一首可以称之为史诗的长诗,以抒发情怀。包括陶诗在内这些诗篇,无不旗帜鲜明的指斥宋高宗、秦桧一伙的卖国行径,讴歌岳飞精忠爱国精神。陶宗仪何许人也?我们有必要对其生平事迹略做介绍,以此来看他是否能够反映当时的民意。
  
   陶宗仪,元黄岩(今属浙江)人,字九成,号南村。生于元仁宗延佑三年(1316),具体卒年不详,当死于明初。其一生未仕,是一位专事著书立说的学者。所著甚丰,有《说郛》、《南村辍耕录》、《书史会要》、《沧浪擢歌》、《草莽私乘》、《四书备遗》、《国风尊经》、《金丹蜜语》、《元氏掖庭记》、《游志续编》、《南村诗话》、《南村诗集》等多种。4可见陶氏是一个地道的学者。他所引录关于吟诵岳飞诗文的作者,除赵梦頫外,亦基本上属于民间学者。应当说,他们基本上可以反映出当时社会上文人对南宋这段历史的看法。
  
   元人陈基曾为重刻的《金佗稡编》写过一篇序言,反映了当时的一些流行观点。现摘录如下:
  
  “宋高宗承祖宗之绪,虽间关播越退保江南,然与汉光武不侔尺寸者异矣。而靖康之敌,又非新室赤眉之比。南渡将相心膂爪牙之臣,亦非若曩时冯异仗剑而崛起者。加之重熙累洽渐磨浸渍沦肤浃髓,垂二百年余,一旦两宫蒙尘,宗社为墟,中原父老日夜唏嘘思宋不减三辅。至光武徒步南阳,左袒一呼,尽复高皇帝旧物,其故何哉?盖光武知人明见万里,而康王举国听于权臣。故回溪之败,冯异之罪小;朱仙镇之捷,武穆之功大。光武不以一挫之失忘远图,故异卒以再造之绩兴汉室;康王不能因战胜之锋用武穆,而徇主和之议任秦桧,故以恢复自任者适足以媒忌疾之口,而忠贞自许者卒无以逃煆炼之祸。夫所贵乎中兴之主者,非以其能雪父兄之耻,光先考之烈乎!今举垂成之业而弃之,使冯异君臣专美于前古,武穆父子衔冤于九泉。此孝子忠臣所以读《金佗稡编》者,未有不为高宗恨也。”
  
   从以上引录陶宗仪、陈基等人的观点来看,当时元代社会对岳飞的功过评价,官民上下基本上是一致的。总之,元人认为,岳飞是一位虽死犹生的英雄,他的生死与中原百姓以及国家命运是休戚相关的。宋怨杀岳飞,实行屈辱求和的政策,带来的是“天下中分遂不支”、“万里山河虽不分支”,即国家的分裂和民族的灾难。
  
  四、 关于传统爱国主义思想的继承问题
  
   岳飞是一位为中华民族做出过杰出贡献的历史人物,他的爱国主义思想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数百年来,人们对岳飞经久不息的怀念,正是基于对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崇敬。
  
  但是,无庸置疑的是对岳飞看法并非完全一致。尤其是思想领域异常活跃的今天,出现一些标新立异所谓的新论点,有意无意在诋毁岳飞在人们心中的形象。通过笔者的观察,持新论点的有三类人:
  
   一是不懂历史、无知浅薄却又爱胡言妄语的所谓“新新人类”,他们论点奇特到令学者大跌眼镜。如最近读到一篇评论岳飞《满江红》词的文章,文章对历来受到赞誉《满江红》词,做了全面而彻底的否定。该文评论说:《满江红》无论是从艺术性,还是思想性来看,都是极差的。尤其是“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句,看了简直让人恶心,只有野兽才能对吃人肉、喝人血感兴趣。不是神经有毛病,谁能对这样的诗句赞赏!当时,读此奇文,令人哑然失笑。故想起台湾学者柏杨喜用的一句话:“弃之如破鞋”。遂将刊有该文的期刊丢置一旁,不在理会。然而,撰写这篇论文时,不由记起该文,可是翻遍近期曾阅读过的《博览群书》、《中外书摘》、《文萃》等刊物,却未找到。故未能原文照录,以供学界同仁共赏。
  
   二是缺乏历史常识但却有一定言语权的官员。几年前,笔者曾在香港《中华万年网》上发表一篇题为,《有感北宋官员的素质》的文章,曾对当前个别官员存在文化素质低下、历史知识匮乏的现象做过批评。文章涉及到的两位与笔者有接触的文教系统的局级官员,一位说“历史无用”,一位不知金、元两朝由哪个民族创建?本人认为,包括最近个别教育部门发言人的言论,诸如宋金战争,“是兄弟阋墙,家里打架”,“岳飞不是民族英雄”等说法,都属于缺乏历史知识,没有严格的历史科学方法的训练造成的。胡适先生曾经说过:“方法不同,训练不同,讨论是无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实用主义对待历史人物和事件,所产生的结论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我认为与这些自以为是的人没有对话基础。其所谓从民族团结角度出发的论调,只能带来混淆是非的结果。
  
  三是企图通过“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的炒作来提升“知名度”的一些无良专家。目前,在史学研究领域可以不断听到一些新见。例如某些人宣称“慈禧是真诚的改革家”、“袁世凯的真相”、“太平天国是邪教”、“文天祥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反动派”等等,举不胜举。在这种谬论和“新见解”层出不穷的潮流之下,有关岳飞研究也同样出现某些新见。例如,有人试图为秦桧做翻案文章,说秦桧不仅不是金朝奸细,而且“秦桧再造南宋”。对史学界公认的:宋高宗和秦桧在杀害岳飞之后,与金国签订的丧权辱国的绍兴和议的观点,提出不同的新见。认为“它使大规模的战争得以停息,为南宋政权的休养生息、积蓄力量、报仇复国赢得了时间,在客观上有其一定的积极作用”。而进一步提出了“他们(指高宗、秦桧)实质与真正的抗战派并无两样”。1由于这些新见出自所谓专家之手,对产生的社会的影响远比前两类人要大得多。对于上述观点,已有批评意见。2本人也将另有专文论述,故在此不赘述。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产生了众多的杰出人物。他们身上所反映出的民族精神、爱国精神都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的精神遗产。因此,任何借“与时俱进”之名,而随意曲解历史、混淆是非的做法都将会被历史所淘汰。岳飞精神是一面爱国主义旗帜,继承和弘扬岳飞的爱国主义思想,无疑是我们史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岳飞诞辰九百周年之际,草成此文以为记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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