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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刊] 胡适评毛泽东的蝶恋花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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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1 09: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佚名



胡适多年前曾是毛泽 东的老师,多年后胡适在台湾读到大陆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他在当天[1959年3月11日]的日记中写道:

“看见大陆上所谓‘文物出版社’刻印的毛泽东《诗词十九首》,共九叶。真有点肉麻!其中最末一首即是‘全国文人’大捧的‘蝶恋花’词,没有一句通的!抄在这里:

游仙·赠李淑一

我失骄杨君失柳,杨柳轻飏直上重霄九。

问讯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

寂寞嫦娥舒广袖,万里长空,且为忠魂舞。

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

我请赵元任看此词押的舞、虎、雨,如何能与‘有’韵字相押。他也说,湖南韵也无如此通韵法。”

……"

胡适说这首脍炙人口的《蝶恋花》“没有一句通的”,此话讲得太过。如果单从“纯技术”要求的角度来看,胡适之言,自有一定道理——因为胡适“论证”得也很“严密”,还请教了湘籍著名语言学家赵元任,最终得出了就是照方言也不押韵的结论。“蝶恋花”词牌要求上下阕同调,五句四仄韵,共八个韵脚,且要求在同一韵部。对照这一要求,毛泽东的词的确“出格”了。上阕的“柳、九、有、酒”属上声二十五有韵,下阕的“袖”属去声二十六宥韵。上声二十五有与去声二十六宥通用,同属词韵第十二部,这是符合词律要求的。然而下阕的“舞、虎、雨”这三个韵脚字均为上声七埏韵,属词韵第四部,明显和上阕四个韵脚字以及下阕“袖”字不同韵。严格对照词谱,这首词的确“破韵”了。所以从严守规则的要求来说,胡适的批评是不错的。

但对“蝶恋花”词的用韵问题,毛泽东在“作者自注”中早也注明:“上下两韵,不可改,只得仍之。”“不可改”说明毛泽东是为了不因韵害意而“破格”。如此用韵,意与声谐,浑然天成,所以也就“只得仍之”了。诗言志,既然格律是为了表情服务的,“情动绳墨外,笔端起波澜”(臧克家语),这时又何必胶柱鼓瑟呢?不见诗意、没有诗味的句子,即便合律,也不是诗。这首《蝶恋花》虽“破韵”,却能很好地表情达意,所以也就不必削足适履了。毛泽东在遵循词律的大前提下,根据表达需要而作点灵活变通,不也可以看作是他“旧体诗词要发展,要改革”诗论的一种艺术尝试吗?所以从创新发展的角度来说,胡适的批评未免太死板、太苛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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