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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思想与“人文关怀”(刘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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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10: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刘增惠


    “人文”一词源于西方,人文主义指文艺复兴时期市民阶级的新文化运动,其基本精神是抬高人的地位贬抑神的地位,强调人的价值,肯定人的理性和智慧。中国思想史并没有一个“人性”取代“神性”的明确的时间界限,但有一个与此类似的转化过程。中国从上古时代至西周晚期,天命鬼神观念在思想领域一直居于统治地位,西周晚期开始由天命鬼神观念向关注人类社会、关注现实生活转变。老子是实现这一转变的伟大思想家之一。

     老子是通过提出“人文自然”的重要命题促成这一转变的(刘笑敢:《老子之人文自然论纲》)。老子认为“道”是天地万物的源泉,也是支配一切事物运动变化的基本规律。关于“道”的运行形态,《老子》二十五章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自然”一词的涵义,学术界基本认为并非指通常意义上的自然界,而是自然而然的意思。但老子的“自然”是指称事物本身还是描摹事物存在的状态,学者们却有不同的看法。刘笑敢主张,“‘自然’在《老子》中具有很高的地位,不是一般性的描述性的词语”,因而是名词。但也有的学者(比如陈鼓应)认为,“自然"一词不是名词,而是状语,不是指具体存在的东西,而是形容“自己如此”的一种状态。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道法自然”,是说“道”以它自己的状况为依据,不受任何外力的制约和干扰。作为“道”的创造物的具体事物,它们依循着自身潜在的可能性而自由发展,不需要外界的干涉。这样一来,老子就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外在的统治力量排除出去,实现了由“神性”到“人性”的转变。

     老子的人文关怀,体现为不违拗事物本性、顺任自然的处事原则,体现为倡导社会自然秩序、尊重个体生存样态的价值取向。《老子》五十一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尊道崇德,不是依靠强制命令,而是顺任世间万物自然成长。对社会而言,就是依循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尊从群体的利益和意愿,为群体的活动预留足够的空间,使社会自动走向稳定、有序,实现社会和谐。社会当然需要管理者,需要“圣人”,但老子认为,圣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的“辅”字大有深意,“辅”并不是不作为,但又不是一般的“为”,更不是强作妄为,而是顺从、协助,是“复众人之所过”,即补救众人的过失,是举重若轻“治大国若烹小鲜”的管理韬略和领导艺术。社会事物纷繁复杂,社会成员个体之间的差异千差万别,“圣人”只有“辅”而“不敢为”,才能充分发挥社会“合力”的作用,避免矛盾,化解矛盾,从而实现社会的有序与和谐。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的有序和谐离不开社会成员的快乐与自尊。老子的人文关怀还体现为对个体生存样态和生命的尊重。《老子》十七章:“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对老子的这一思想,《论衡》引述“击壤歌”做过很好的解释:“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中国古代是小农社会,百姓们孜孜以求的是有田种,有饭吃,有衣穿,家庭和美,天下太平,他们不愿意自己的生存样态被别人破坏。老子的主张表达了对个体意愿的尊重,对社会安定,百姓安居乐业的社会前景的向往。以现代的眼光观察,社会进步取决于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人们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取决于人们人文素质的提高。因此有人曾经批判老子的主张是一种复古主义,是与社会发展方向背道而驰的学说。但是,社会前进的最终目标是尊重个体的存在和选择,摆脱因强制分工所带来的限制和烦恼,“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85页),总之做自己喜欢的事,实现真正的幸福快乐。所以,老子的主张体现了对个人的终极关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老子的思想瞄准了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楼主| 发表于 2009-3-26 10: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儒家思想也实现了由天命鬼神观念向人文关怀的转变。但儒家思想以“尊尊”、“亲亲”为主干,“尊尊”宣扬的是封建等级观念,“亲亲”倡导的是家庭伦理原则。尽管孔子也提出了“泛爱众”的主张,但在坚持“尊尊”、“亲亲”的前提下,“泛爱众”的观念很难落到实处。儒家通过巩固等级制度稳定社会秩序,通过倡导家庭伦理和睦人们之间的关系。这在事实上为人们划定了一个小圈子,传统中国人很难突破家人、亲朋的圈子去关爱“不相关”的人。老子的人文关怀倡导“自然无为”,辅助社会自然地走向稳定有序;尊重个体生活样态,颠覆了传统的等级观念。老子认为,在“圣人”眼中,万物平等,众生平等,“圣人”不干涉百姓的生活,人们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可以随自己的喜好做事情。这就为人们突破狭隘的视界,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人、关爱他人提供了理论前提和想象的空间。

     庄子继承了老子“自然无为”的思想,将老子的人文关怀理念进一步发扬光大。《庄子·在宥篇》说:“闻在宥天下,未闻治天下也。”“宥”即是宽容,意思是说“圣人”以博大的胸怀包容天下百姓,任他们自在的生活。宽容的集中表现就是承认事物的差异性,尊重生命的个性。《庄子·骈指篇》说:“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只有尊重生命个性,才能获得相对快乐;只有尊从百姓的心愿,才能达到社会和谐。魏晋时期,“新道家”兴起,向秀、郭象进一步发扬了庄子尊重生命个性的思想,视个性发挥为通向快乐的必由之路。二千多年的中国思想史,老子的人文关怀精神不绝如缕,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我们重新挖掘老子这方面的思想,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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