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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1 12: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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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项目:
1、文学作品:诗词(含现代诗)、对联、歌词、小说、剧本、散文(含随笔、杂文、议论文、书信、日记等)、中小学作文(看图写话、词语造句)、学术论文、应用文、创意短信、手机短信、QQ短信留言等品种等,字数不限。
2、美术作品:各种形式的绘画和艺术造型均可。如:中国画、水粉画、水彩画、素描、速写、蜡笔画、版画、综合绘画、装饰画、卡通画、漫画、藏书票设计、电脑绘画等(各种泥塑、陶艺等因不便寄送,可以拍成照片参赛),尺寸不限。
3、书法作品:各种形式的书法作品。如:毛笔书法、美术字及用钢笔、铅笔、圆珠笔等工具书写的硬笔书法作品(篆书、行书、草书及蒙、回、维、朝鲜族等少数民族书法作品请附释文)。 篆刻:各种形式、材料的篆刻作品(只寄印蜕1~6方并附释文),尺寸不限。
4、摄影作品:新闻摄影、生活摄影、艺术摄影、风光摄影等各种形式、题材与内容的摄影作品,尺寸不限。
5、设计作品:(手工艺作品、标志设计、招贴广告、包装、书籍装帧设计、服装设计、工业造型、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展示、网页、影视动画、摄影、剪纸艺术) 汉字设计(包含手工、电脑设计)、签名设计(包含姓名签名;中、英文签名)、包括电脑设计、QQ个性签名设计非主流图片、艺术签名等品种。
6、英文作品:英语作文、英文书写,英文歌曲、英文(英文姓名)设计等,字数不限。
二、评奖办法:
组委会特邀中国文学界、著名画家、美术教育家、书法家、摄影家、设计师和基础教育界、学前教育界优秀美术教育工作者组成评审委员会。①在“公开、公平、公正、推新”的原则上,分别评出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含高职、高专)、博硕组、教师组、社会组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新人奖和指导教师奖。
②为鼓励更多组织参与此活动,组委会另增设优秀组织奖,组织200人以上参加为优秀组织奖。
③、获奖比率。总获奖率为参赛人数的30%。其中一等奖0.1%,二等奖0.4%,三等奖0.6%,优秀奖13%,新人奖15.9%,最后由组委会横向评比后综合评定。
三、奖励待遇:
①、获奖选手均颁发荣誉证书。②、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获得者颁发奖金、荣誉证书。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优秀组织奖奖金300元。③、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④、获奖选手名单均在《汉字与中国文化》杂志和官方网(www.chinays168.com)上表彰。获得优秀奖以上作者具备加入广西硬笔书法协会、桂林汉字文化协会条件,获得新人奖作者作为入会条件之一。
四、参赛细则:
1、请在作品背面左上角用铅笔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幼儿园、指导教师、详细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
2、集体组织参赛,请用钢笔正楷认真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参赛作品序号应与登记卡上序号一致。
3、作品尺寸不限,以能够将作品平展地夹入纸箱板中间封好寄送为宜。“登记表”与“参赛作品”放在一起同寄。
4、每幅参赛作品收取报名费15元(未交报名费者不参加评选)
5、所有参赛作品均须寄原作参加评审,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6、请有关教师单独组织参赛作品参加本学术活动。两人以上组织参赛作品者,只为第一名序指导教师记奖。
五、收稿时间:
自2009年3月1日开始至2009年7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颁奖时间:
2009年8月16日至18日初评;8月20日至23日终评;209年8月日在校园文化艺术节官方网公布获奖名单。组委会同时邀请获奖教师、学生参加于广西师范大学美术馆举行隆重颁奖暨获奖作品展览仪式。
七、展览地点:广西师范大学美术馆首展、其他院校巡展时间、地点待定。
八、收参赛稿、报名费地址:广西桂林王城1号第二届中国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收 邮政编码:541001
九、组织委员会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0773)2833629
联系人:孟老师:15978053434 肖老师:13768740471 李老师:15877035670 李老师:15807730451 许老师:13635188810 李老师:15078337356
第二届中国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2009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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